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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哪些恐怖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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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0
标题:
中国有哪些恐怖的民俗?
最近看到用钢针扎女婴以祈求生男孩的新闻,很想写点相关的东西。还有哪些大家知道的这种恐怖的传统陋习么?
民俗又称民间文化,是指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群体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世代相传、较为稳定的文化事项,可以简单概括为民间流行的风尚、习俗。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民俗传统的国家,在中国境内土生土长的各民族中,都有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各类民俗文化,代代传承。这些民俗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还增加了民族凝聚力。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各个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就是这样一种来自于人民,传承于人民,规范人民,又深藏在人民的行为、语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1
说我冤枉了大西北的:西宁是世界白酒消费量前三甲的城市。西宁是在黑河-腾冲人口线西边的城市,还有很多回族人口因为宗教不喝酒,却在白酒消费量上打败了很多人口密集的城市,我冤枉大西北了吗?就算你觉得我冤枉大西北了吧,我说一句西北,是因为我不想暴露我是谁,故事细节人物关系都是真的,万一让我家人看到我怎么办?再说这个文化的范围还真不好把握,我们省肯定有不喝酒的男人,我们市也肯定有不喝酒的男人,我们小区还有不喝酒的男人呢,那请问我到底要说这是哪里的文化?批评之前,先替我考虑下这个问题亲!
说我爸的问题不关劝酒的事儿的:首先,肯定我爸有严重问题。我都想给他去报心理医生的课。但是你跟我说不关劝酒文化的问题?可能你没见过我们那城市的酒桌上是怎么劝酒的。我给你举三个例子,一、某人和领导喝酒,解释说自己开车来的,不能喝,那段时间酒驾直接拘留,领导把酒举到他的脸上,鼻子跟前,说:“喝!进了监狱我给你送饭!” 二、某人在酒桌上说,自己上次喝吐血了,不能再喝,劝酒的搂着他的肩膀说:“兄弟!人活一世,痛快最重要!听医生的话没法活,没qiu意思!喝!”三、我爸爸喝醉已经坐不住凳子了,往下掉,我要拉他回家,被一个叔叔一把甩开,说:“酒桌子上没有你女娃娃的事情!” 这种文化用“劝酒”来形容已经不足了,我说应该叫逼酒。什么最高兴?喝吐了,喝吐血,喝到跌跌撞撞走不了路,最高兴。对就是这么恐怖。我用恐怖一点儿没夸张。
每年冬天是喝白酒的时节,开车死一车的,睡在马路上冻掉耳朵手指的,睡着了自己被呕吐物憋死的……例子太多太多。这些人的死,固然他们自己要负主要责任,但是他们面对着酒桌上领导的指责、朋友的嘲笑、兄弟双手把酒送到你面前甚至跪着让你喝,你说他们一点儿都不能怪这些人?他们能想不喝就不喝?要不你再想想?
拜托各位不要把我的答案再传播出去了。真的,我特别怕我家里人看见,他们一定会觉得我居然把家丑外扬,大不孝。
那些说我误伤表姐夫的,我说一个事儿。我爸戒烟的时候,让我负责看着他,他抽烟就管他。我表姐夫偷偷摸摸地给我爸塞烟哦,一顿饭能塞十次,一边塞一边假装用眼睛偷偷瞄我,感觉我爸就是我的罪犯,到了他身边就是出来望风的。我爸现在上三楼,呼吸声音都是不对的了,医生让戒烟很久了,全家人都知道。你说我表姐夫贱不贱?我算误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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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痛恨中国的酒桌文化,我无数的童年阴影都是拜其所赐。而且回想起来,如果不是妈妈能忍,我爸妈估计也会因为酒桌文化而老早离婚了。
小学的时候,我爸爸喝的烂醉如泥被单位的车送回来,送到家门口他不进去,躺在小马路上不起来。单位的司机估计被他骂了一路,气得够呛,一脚油门走了。只留下我无助地看着躺在马路上一身呕吐物的爸爸。邻居的小朋友走来走去,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我们父女两。
这还是比较好的情况,爸爸已经喝到失去了意识,不能再做什么了。大多数情况下,爸爸只是喝到失去理智,但是他没有失去体力。他像一个发脾气的孩子,但是有成年人的体力。
我记得他曾经从客厅一直追打我到厨房,理由就是看见他喝的烂醉露出了不高兴的神情。被追到厨房死角的我靠在柜子上,用背在身后的手拉开抽屉,拿出了我们家的厨刀紧紧捏在手里。那个时候我大概刚刚上初中,这个动作被我爸爸记住了好久,直到我大学毕业还在以此说我伤了他的心。
我痛恨酒桌文化,不仅因为它把我爸爸变成一个暂时的神经病,还因为它同时给我爸爸找到了行为的正当性。在我们大西北,一个男人坐在宴会桌上就必须喝酒,否则就是不真诚,不够哥们,看不起敬酒的人。
我懂事了以后,屡次在人前反对我爸爸喝酒。但是我的亲戚们说,男人么,风俗就是要喝酒,不喝酒没面子。酒桌上的叔叔阿姨们更是视我为无物。
我记得我有好几次站在那里听着他们大着舌头互相敬酒,筷子甩的啪啪响,闻着刺鼻的酒气,看着他们把桌子上的菜盘和餐具拉的七零八乱,都冲动地想把桌子掀掉,让他们都滚蛋。现在都他妈的是好兄弟,喝醉以后他打老婆骂孩子的时候,喝酒喝到脂肪肝的时候,洗刷他呕吐物的时候,这些所谓的好兄弟都在哪里?
在西北,因为“喝醉了”,一个男人做的一切蠢事、暴力都可以被原谅。女人小孩的哭诉都被劝忍耐,无法在家族中寻找到精神支持和实际帮助,社会更是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
我一直不明白这都是为了什么。为什么我的爸爸为了让那些一年见不到一次面的陌生叔叔开心,就要灌醉自己,然后回来打骂我和妈妈。
我恋爱以后,带自己的男朋友回家。男朋友是酒精过敏,一杯白酒就得呕吐,起疹子,脸红。第一次喝酒我就让男朋友喝醉一次给爸爸看看,好让他相信。没想到过了几天,家里表姐夫过来吃饭,又硬逼着我爸爸和男朋友喝酒。爸爸自己喝了不算,还要逼着我男朋友喝。
那个小时候躲在角落里的小女孩突然爆发了,我大声喊道:“你看看你喝的那个样子,还叫别人喝。他喝酒了过敏为什么还要喝?!”爸爸拉下脸子,表姐夫继续劝酒:“来来来,你女儿发飙了,别害怕,喝了这一杯。”我忍无可忍,让表姐夫滚出我们家。表姐夫感到受了深深的侮辱,从此不和我来往。
我感到非常痛快,如释重负。时至今日我终于可以不用害怕爸爸喝醉酒打我,而不敢说话。面对暴力,我起码有了逃跑的力量,才敢大声对这种行为说不。
听起来很可笑,因为要热闹,要高兴,要人情,所以一个成年男人就要把自己喝到失去理智,把家里老婆孩子打的鸡飞狗跳,这个男人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要改正,整个社会还支持他的行为,使得他受害的家人无处申诉。
我和妈妈还算比较轻的受害者,没有被爸爸打出个三长两短来。我相信酒桌文化的受害者肯定还有更惨痛的经历,只是在这种恐怖的社会风气下,没有人听到他们,没有人看到他们。他们是不存在的。
希望每个受害的小孩,都像我一样,最终获得了拒绝的力量。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1
我前女友去世的时候,我才认识到民俗有多么恐怖。
那是冬天刚过,人们把她放到院子里的瓦房屋檐下,因为放在家里不吉利,接下来是阴婚,找媒人,对方过来拉人,在寒冷的夜里,静悄悄偷摸摸的害怕惊动村子里其他人,因为村里人不让她经过别人的家门口,不让她呆在自己的村子,生她养她的家,就这样,她走了,村子里仿佛没有过她,所有人闭口不言。她不能被单独埋葬在自己家土地边上,因为这个小村刚刚经历了一次特殊的盗窃,有一个年幼的女子去世后,尸首被本村人挖去卖给一户有钱人家配了阴婚,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后,她和一个刚工作就被电击身亡的小伙子配成阴婚一起下葬。我很轻巧的说出来,因为这里边的细节,那种笼罩民俗下的人们的嘴脸和呆滞恐怖的眼神。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女孩子连最起码的入土为安都不能够拥有,死后的尊严和权利也统统不能享受。
有些人可怕到根本没有信仰,有些人的信仰那只是迷信。
觉得有必要加一段
也过去很久了
对我来说更可怕的是土方子
她们家人坚持相信一个老中医说的
喝活黄鼠狼的血
能治好白血病
她们家人觉得倾家荡产反正也看不好
不如试试
她父亲蹲在地上用刀子在黄鼠狼身上划了一道
鲜血缓慢的滴到碗里
刺眼
黑红
留下一动不动的黄鼠狼躺在桌子下边
我看着她闭眼流泪喝下去
那东西我不知道会不会对她不好
但终于没有任何效果
她问我害怕吗
我害怕的是这些人
她是急性白血病
住了一天院医生就让带回家里来
她走的时候迷迷糊糊中才知道了她的病
我不害怕生老病死
天灾人祸
我害怕的比这更可怕
我完全理解他们家人,你不能想象她们家人有多爱她,她爸有多疼她,但是家里实在太穷了,我没去过她们家根本想象不来在我们那边还有这么穷的家庭,为了一个人背上一辈子的债看一个被医生放弃没人愿意治的病,说不抛弃不放弃谁都可以,我最多的只是可怜而不是唾弃,我在她家呆了几个月,叫她爸妈为爸妈,我刚开始愤恨坚持说他们家听天由命,过了几周我们到处跑,争取,,没有医院肯收留,心疼她不能折腾,心疼她瘦到皮包骨,心疼她流鼻血,我们渐渐的只会去想怎么让她高兴,让她舒服,让她用最好的东西,做最好的自己。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来自自己家里的来自外人来自习俗传统的同化太多太多。
但从来,我不曾放弃。到最后一刻。
我从没想过真的有一天,我去看她,只能摸到冰冷的睁着眼睛等我的身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1
每次别的小孩来家里的玩的时候,看上什么,一定要拿走,对方家长、我的父母都会无视甚至支持这种夺人所爱的行为。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一个阿姨从日本给我带回了两个与我等身高的hello kitty布偶,我很珍惜,连抱一下摸一下都舍不得,高高地摆在玻璃柜顶端,一进屋子就能看到的位置,请朋友来家里的时候就远远指着它们,骄傲地说:“看!xx阿姨从日本给我带回来的hello kitty!”
有一次,我表姐来了我们家,看了它们很喜欢,软磨硬泡,用各种廉价的小玩具想要和我交换,我并没有价值的概念,只知道我不愿意用任何东西交换。我很不高兴,又不知道如何拒绝,这时候我妈妈进来了,她说:“你就换吧,你平时又不玩,等你表姐玩够了就还给你了。”我不情不愿,但却因为我世间最信任的人的话犹豫着,也许在母亲看来,那就是两个普通的布偶,她也许想让我学会谦让或待客之道,我不知道。
最终,表姐得偿所愿,我当天颇有些闷闷不乐,转头却也忘了这件事,只是心宽,不曾回忆。以后每次去表姐家都不自觉地注视那两个娃娃,它们被大大咧咧地扔在绒毛地毯上,精致的和服已经开线,我知道那已经不属于我,所以不曾触碰,也假装不在意。
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每当夜半失眠,梳理童年的记忆,这一部分总是灰暗的,我不明白。
都是孩子,都有自己珍视的东西,再没有谁比孩子更容易快乐满足,也再没有谁比孩子更敏感脆弱。大人看起来无足轻重的东西,也许是孩子无限珍惜的宝物,它们都系着孩子们的玻璃心,稍不注意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大概是我从小敏感,也许是有些神经质了,只是看到题目有感而发,讲个小故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2
我们那边不流行闹洞房,但是很流行扒灰,基本流程大概就是主持人会在新人和双方父母 六个人都在台上的时候,故意将公公和媳妇往那个话题带,比较过分的还有让公公抱儿媳妇、背儿媳妇、亲儿媳妇等等,总之毫无下限。若是主持人得到主人授意避开此节,又或者是外地请来的“名嘴”不懂规矩,客人们会起哄完直到成以上行为。等交换戒指等仪式完成后,台下早已跃跃欲试的亲友们就像一群恶狗一样扑上来,给公公套上古代新郎的装束,扛着钉耙(意思是扒灰专用),让新娘跟在后面牵着衣服走,婆婆也不闲着,必须拿着一面锣跟在后面边走边敲(具体意思不太明白,我猜是指奸情暴露了的意思),新郎和女方父母走在最后。此时所有宾客几乎都会跟在后面一起大喊“某某(公公的名字)扒灰咯”,如此绕全场一圈至半个小时不等,背景音乐往往是时下最流行的口水歌,从多年前的两只蝴蝶到最近的江南style,那画面岂止太美。。。。无论你是在农村办的流水席,亦或是高端酒店,这个环节几乎都会有,内容大同小异,也从来都是整个婚礼最火爆的时刻。
此风俗流毒之广泛,以至于我们当地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和流程,如果你的婚礼上没有这个项目就意味着你的婚礼不够热闹、主人(主要是男方家)混的不行,不够体面;而起哄者也没有丝毫负罪感,普遍观点是我们帮你闹那是给你面子,甚至是拍你马屁,一般交情的还真懒得掺和。最可怕的细节是,当我父亲带着我去发请帖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冲着他眨眨眼说:哟,讨儿媳妇啦,然后会心一笑,丝毫不顾忌旁边身为新郎的我的感受。此陋习根深蒂固到如此地步,令人匪夷所思。
我有一发小,筹办婚礼时寻死觅活的要求父母绝不允许有这个环节,父母也同意了,结果还是没能躲过“热心”的亲友们,被强行塞给新郎一首打油诗要求当众读出,内容之低俗下流,令人发指。我发小拿到纸条当场脸色就变了,硬着头就是不念,还好司仪给力,完美圆场。事后竟被家长责怪,说这样不好,搞得大家都下不来台,如此任性不成熟如何在社会上立足云云,让人欲哭无泪。
以上都是我亲身经历,或是参加婚礼亲眼所见,我至今无法理解这个风俗的来源和意义,也不知道那些起哄的宾客们自己的女儿将来结婚时是否也希望看到这个场景。我们家算是书香门第,虽然我和我老婆都是当地人,女方家也默认能理解这个环节,事先并未提出反对,但是我们家主动表示坚决不能有这种情况,必须给予女方足够的尊重。可笑的是我父亲为此还得事先跟宾客们一个一个的说抱歉打招呼,请他们手下留情,不要出现扒灰相关的言行,一众我完整姓名都叫不出的亲友们纷纷深表遗憾,说钉耙等物早已备好,怎能轻言放弃。 WQNMLGB!
中国各地的婚礼都有些陋习,我和老婆当时很多事情都身不由己,能做到的只是跟我们自己邀请的同学同事们说:谢绝一切形式的随礼红包。我们不想在收人家红包的时候,被人家背后咬牙切齿的骂一句:这个月又要破费了,结你MB的婚!(随份子窃以为也是一大陋习,就不展开了)
如今很多“传统”早已失去了原先祝福的意义,变成了欲望畸形的宣泄方式,或是兴师动众的繁文缛节,我由衷的希望不在我们下一代看到它们,如果实在无法改变身边的人,最起码,不要添砖加瓦。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3
先说最近受关注的“针扎女婴”事件~魇胜和义和团类型的黑巫术(抱歉这里可能要地图炮一下原谅我吧orz)
魇胜/压胜/厌胜是一种中国自古以来的巫术,具体核心是“嫁祸和镇压”。即是利用某种事物间相克的原理而通过把被诅咒者镇服住来伤害到对方或者起到收服的效果。以费雷泽在【金枝】里面的分类法,属于“模拟巫术” --- 通过做法于与被诅咒者相似的物体来起到同样的作用。
最古老的魇胜可以追溯到上古周朝,【太公金匱】里有这样的记载,但当时的厌胜术似乎只需要画出对方画像便加以伤害便可以做到
武王伐殷,丁侯不朝。尚父乃畫丁侯,三旬射之。丁侯病大劇
汉武帝年间的巫蛊之祸,从太子刘据那里得到的罪证也只是“每屋輒埋木人祭祀之”而已,并没有提到需要被诅咒方的任何其他信息。
到后期具体做法逐渐转为费雷泽称之为“接触巫术”的一种,通过被诅咒方接触过的物体来施加影响。包括利用诅咒对象的身体组织如头发指甲等,置放于偶人身上(草,布,木头),并写上对方的生辰八字,此时偶人即可视同为诅咒对象,以针或者其他尖锐物品刺之,则对方可以感受到相应的疼痛。 到了唐朝的时候,在【唐律疏义】里面已经可以看到很详细的描述:
厌事多放,罕能详悉,或图画形象,或刻作人身,刺心钉眼,系手缚足
魇胜虽然属邪术,至少在巫蛊的范围里依然属于被认可的一种方术,有既定的施法尺度范围对象等,也有一定的道德规范可以用来治病或者施行一些比较中性的目的比如让对方爱上自己什么的。
甚至还可以用来防水防火毁龙脉上战场真是总有一款适合你233
需要指出的是,针或者钉子或者其他同等类型的尖锐物体,是自古代便一直使用至今的最佳厌胜物品,南齐书里便有宋明帝用铁钉钉住古墓以镇压龙脉的记载。
明清之后厌胜之术开始转向一种更诡异的流变,成为木匠或者其他匠人的一种特殊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在房子内部放小木人以敲诈房东等等。。。明史也有记载称朱元璋幻觉中看到了凤阳宫中有小人在屋顶打斗,李善长认为是工匠在施行厌胜术于是全部被杀。。。清代的【听雨轩笔记】也记载了一个被反噬的厌胜故事。(某工匠想厌胜屋子主人,最后小木人被烧工匠则死= =)
OK不罗嗦入正题----清末以降,在华北山东一带受义和团影响比较深重的地区,渐渐兴起了种类花样繁多的黑巫术,这些巫术一开始只是用来诅咒外国人,然而因为巫术在北方民间门槛极低,所以到最后也逐渐变成乡土社会的一种类常态。
在【义和团文献辑注与研究】和【山东义和团资料选】里面提到这些巫术包括但不限于:
把面人当成外国人拿到十字路口烧掉 “十字路上烧洋鬼”
把面人拿到十字路口煮“活活煮死小洋鬼”
拿着菜刀和砧板去十字路口剁 “剁的毛子死干净” (十字路口:你们真是够了求放过!)
把黑豆当成外国人放在锅里煮 “可以听到洋人在锅里吱吱叫” ---- 不要笑。。。我很严肃!
甚至还有人去打探传教士的出生日期,并将其写在草人上面,等到子时的时候,用针扎眼刀扎心,相信说这样可以令传教士心痛眼瞎而死。
在这种黑巫术中,女性本身就起到一种“不洁”的作用而充当了巫术的媒介 ,做法包括:
让整个地区的女子不要梳洗 “妇女不梳头,砍去洋人头”
让整个地区的女子不要缠足'妇女不裹脚,杀洋人笑呵呵“
宣扬敌方用了女色(哪里不对)战术,认为所有的大使馆 “皆有大炮,赤身妇人跨其上
” 。。。。已瞎节操全掉光
认为某教堂有女性人海战术 ”无数妇女赤身裸体手持秽物站墙头“
直到近代(民国-解放后),这种巫术逐渐结合北方萨满乡土信仰而成为北方农村一种现象,社会学家李景汉在【定县社会概况调查】这本大作里面多处描述了”降神' (俗称跳大神ORZ), 而其中的做法过程就是“巫师用桃木钉子在病人身上乱钉”。
那么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见,女性在黑巫术里面本身就是一种象征物,而随着这种巫术在清末民初逐渐成为被义和团影响地区的一种民俗或者说陋习,结合杀女婴的古代风俗,用尖锐物体刺身体的厌胜流程,自然会演变出往女婴身体里扎针的迷信现象(认为可以借此赶走来投胎的女婴魂魄---具体怎么演变答主不知道。。没有具体田野调查没有发言权)
另外请题主移步到 @暗香浮动月黄昏 先生在 往女孩身体里扎针害人是中国哪里的风俗? - 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回答 此答案下面,可以获得更多有关杀女婴的历史渊源知识等,我只懂上面这些怪力乱神也真是醉了233333
----------------------------------------------继续补完下面三个--------------------------------------------------
二次葬
二次葬底下貌似有个回答也提到了,就是在人过世后先草草下葬,过个三五七年等到白骨化后重新起出来,用酒洗刷干净 (这个过程比较不愉快,有些葬地客观条件比较无法令到遗体完全白骨化,要人为的把残余的软组织都剔除掉,还要把牙齿敲下来扔掉 ---- 我已经说得很婉转了脑洞太大就不怪我了2333),然后按照脚下头上这样叠着放进去一个被称为”金罂'的罐子里面再重新下葬。也有地方的风俗是群葬,就是在村里有一个叫“阴城”的地方 ---- 不是什么阴森恐怖的地方,实际上广东比较边远的地方随处可见,很多地方就建在马路边上,看上去和活人住的房子没什么太大区别,除了没有窗之外。
二次葬的深层含义是“归宗', 并认为说肉体是不洁的事物,不能让灵魂依附其上,只有等TA完全消亡之后,灵魂才可以重新附到头骨上去,并被安葬在家族墓地里加入”祖宗灵魂“的行列。一般重新下葬的地方都是家族或者群落墓地,整个过程中(捡骨,洗骨)要一直撑着雨伞遮住阳光,而且亲属绝对不能掉泪,若眼泪掉到骨头上,就会令到亡魂无法安息。而且只有正常死亡者可以被二次葬,非正常死亡的人被认为是凶灵,只能草率下葬。也不能再被起出来和家人改葬到一起。
这个实在不是什么可以称之为陋习的东西,也许在不熟悉的人听起来会比较猎奇一点点,但实际上只是南方丧葬文化的一种而已,湖南,贵州,两广,海南,台湾,至今都有这种习俗 (把客家人拿来地图炮的观点是错误的)。历史角度可以追溯到周朝,【墨子】里面就有相应记载:
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
当然墨子当其时是把这个拿来作为”薄葬'的正面典型来说的。。。所以批评厚葬啊喜丧啊什么都就不在这个讨论范围了么么哒
顺便说下这个和印尼那种“二次葬”虽然类似但其实是两种不一样的情况,如果对那个有兴趣的可以参考Robert Hertz 的【死亡与右手】,里面对东南亚地区的二次葬风俗以及背后蕴含的人类学意义有很棒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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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白虎 ---- 真的不仅仅是打小人那么简单
白虎是道教的五行四灵之一,属西方,被认为是战伐之神,有避灾去邪,惩恶扬善的能力。
原始的祭白虎信仰来源于古羌族虎图腾崇拜,被称为“跳於菟”----一种祭拜白虎神的巫舞,至今在湖南湖北甘肃宁夏地区都还有着某种形式的残留。具体形式大概是先让几个年轻人装扮成老虎,然后进入村落的各家开始驱魔。在驱魔的过程中可以随机的把人家家里的东西(有时特别落后的地方会用生肉)拿走吃= =,此时被吃了是你的荣幸。。。因为这是视同白虎神已接受了祭品,村里有生病的人家还可以让他们去跳一跳驱魔。然而这个仪式会以一种诡异的方式结束,当白虎神终于吃完闹完舞完驱魔完之后。。。村民就会抄起武器,有枪拿枪有棍拿棍什么的。。把白虎驱赶出去。一直要把他们赶下河并把身上的油彩都洗掉为止 (没有河的村子可怎么办!!),然后起来从火堆上跨过去,到此才意味着邪祟已被驱赶走。
在整个巫舞过程中扮成老虎的人不能开口出声,因为在传说体系中认为白虎虽是战神,却属于凶星,开口必有伤亡,所以一直要把嘴闭着。
这种巫舞在后来演变成了戏剧里的【祭白虎】----一种有些诡异的无对白默剧。这个是属于粤剧戏班正式开唱前的一个开锣戏,其中还有闭口禁忌。整个戏班的人在【祭白虎】结束前不能开口说话,若有人声就会引来灾祸,直到完全锣鼓声停下来,才可以进行表演。
人类学家华德英在【从人类学看香港社会】这本著作里提过这种模式,并认为说虽然“白虎”是凶煞,这种信仰却意图借助/利用这种凶煞的力量去抵御另外的恶即更抽象的厄运。
这种仪式在后期被引申成“口舌生是非',进而有了”打小人“这种事物 ---- 终于扯到这里了哎呦喂。民间认为白虎会在惊蛰这一天出来觅食,如果有冲犯,则会引来小人对你有所妨碍。然而就像华德英所试图解释的,这种信仰往往会跑到另一个”以毒攻毒“的极端,既然招惹到白虎会引来小人,自然也可以利用他的力量来驱赶小人 --- 一种类似于贿赂的模式,施法时必须把猪血和猪油抹在纸老虎的嘴上,用这种上贡品的行为来让它无法开口说是非。
当然其他时候也可以打,每逢农历六日 (6,16,26)都有效,但惊蛰这天被认为因为是春雷惊万物之日,各种污秽灵物也会到处乱窜,所以这一天施行最为有效。
需要说下具体步骤么ORZ (切勿模仿)
準備一剪成男女公仔形狀的紙張。
找一個十字路口或三叉路或土地廟前,放有紙紮老虎(亦可自備)的地方,即可開始儀式。
先燒小人衣寶,然後開始打小人。
用「金銀」貼在鞋底上,打小人時口中可以唸:「未知其名其姓小人,未知東南西北小人,未知是男是女小人,未知是人是鬼小人,收得你永不出籠。」
之後把從小人衣中抽出的小人圖、華司符、金銀等一齊化掉。
燒小人圖時,灑綠豆在火中。
用肥豬肉塞在紙紮老虎口中。
最後以側身站立,燒七經咒及溪錢,最少燒七張,但可以燒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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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
冥婚又称为阴亲,配骨什么的(答主决定速战速决)。。。顾名思义就是生者和死者成婚,或者一对死者成婚。具体可以追溯到【周礼】,当时称之为“迁葬”,认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这种习俗在周礼里面其实是被禁止的,然而是否为上层主流文化圈接纳尚未可知,从曹操将年少夭折的曹冲与甄氏亡女合葬的事例便可大略看出来其中的微妙之处 。当时曹操求亲于邴原的亡女却被婉拒:
操幼子仓舒卒, 操伤惜之甚。司空掾邴原女早亡, 操欲求与仓舒合葬, 原辞曰:‘嫁殤,非礼也。
后来只好娶了甄家女儿了事。
江林在【冥婚考述】里认为冥婚起源于商代,甲骨卜辞中有对殷王娶冥妇的记载,发展于魏晋南北朝,到了宋代极盛,而元明清冥婚持续发展。虽然一直受到儒家学者抵制,然而这种现象作为一种虽未明文禁止又略带微妙的丧葬文化一直在暗地里流传,清代【两般秋雨庵随笔】里有记载“今俗男女,已聘未婚而死者,女或抱主成亲,男或迎柩归葬” --- 抱主成亲指的就是抱着对方的牌位行礼。
日本学者繁原央在【中国冥婚故事的两种类型】里认为冥婚基本可以分为三个大类:
女方是亡者
男方是亡者
双方皆是亡者
从目的性来说又可以分为”慰灵解冤“,”祖灵升格' 和'入养立嗣' --- 主要核心还是为了让亡灵有香火供奉,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左传里面即有这种思想渊源,郑国人杀伯有,之后他鬼魂多次作祟,后来子产封伯有为大夫并加以祭祀,他就不再作祟了。子产对此的解释是”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
女方是亡者的情况又可以追溯到女厉信仰--- 认为未婚女子死去之后无人供奉,会变成厉鬼,所以必须给其配阴婚。这种习俗在江浙乃至台湾一带尤甚 (没有地图炮!!),称为“娶神主”,乡间的做法把一个红包扔在地上,如果有男人去捡,那么你就中招了么么哒,随时会有一群人涌上来把你带回家配阴亲。。。哪怕男子已婚,仍然可以这么干,甚至还要把这个“阴妻' 看待为原配,把长子过继给她之类的。当然很多不屑于这么干的大户人家也会出丰厚的嫁妆去聘个女婿的。。。在这种地区因为冥婚的基本核心是让“女有所归',所以基本不会出现给男死者找对象的现象。
男方是亡者的情况很多时候发生在已经定亲的两方,新郎在成婚之前死亡,女的仍然嫁过去,和亡夫牌位成亲,称为”望门寡“ 或者 “幽嫁”或者' 幽贞“,这个的文化背景主要是对女子”从一而终“的道德约束。
至于双方都是亡者的,就是网上之前流传的两个死者穿着清装成婚那个照片 (此处澄清下,照片本身并不是冥婚,答主只是想说“被很多人觉得的那张冥婚的照片”ORZ),称为”搭骨尸“,男女两家又称为”骨尸亲“。相亲的时候是把两人的牌位放到椅子上,前面立一个小旗子,如果旗子动了,就代表双方互相认可,就可以进入结婚流程了。古代用双方牌位拜堂,后来又改用照片拜堂,当然最后是有一个“起棺合葬'这么一个过程,但是确实是没有把两人遗体这么摆出来的。。。那张照片里的两人其实都是活人来的。。。然而可怕的是这个在近代甚至现代都衍生出很多犯罪,比如偷女尸,谋杀后卖女尸甚至杀女卖给人家当阴妻的情况都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3
清代流行的缠足形式是“折骨缠”,大家看到这个词汇,大约立刻能想象到其痛苦。
其过程如下:来源:缠足
正式缠足通常在秋天进行,因为渐渐转凉的天气这可以减轻缠足所带的痛苦。缠足的第一个阶段称试缠。缠足前需预备好各种用具,如缠足布、棉花、针线等。接受缠足的女孩先坐在椅上,双脚用热水洗净,置于膝头,趁脚还温热,将大拇指外的其他四趾,向脚底扳曲,且在趾间缝边,洒上明矾粉,使皮肤收敛,缚紧后,亦可防止发炎与化脓。接着,以八呎至十呎长的缠足布紧缠,再用针线密密缝合固定。最后套上一双尖头布鞋,第一个阶段便告一段落。
然后便进入试紧这一阶段。这是最难熬的阶段,费时约半年,也就是加强紧缚的阶段。这时要把脚每三天拆开一次,经消毒后,得将四个弯曲的脚趾(大拇趾除外),在用力压向脚心内侧,每一次都要把脚趾多用力脚心压下一些,且要求少女下床走动,走动全身重量皆压在内弯的八个趾头,和用力扭伤的关节,易长鸡眼、发热、红肿。白天即痛得寸步难行,夜晚双脚闷在被子里,在又痛又热情况下,更是难受。有时,因消毒不小心抓破皮,导致一片血肉糢糊。这段日子得持续至肿消,趾头已近乎自然弯近脚底,脚型裹尖,才可进行下一阶段。
第三阶段为紧缠,要将整个脚掌的脚骨,用力扭折,使其成为弯弓拱状。在这个阶段中,脚部的肌肉己慢慢萎缩,脚背坏死的皮肤开始脱落,一段时间的出血,化脓,溃烂。压脚下的足趾废掉,严重时小脚趾会因溃烂而脱落。
最后一个阶段是裹弯,费时约半年左右。这阶段就是让脚背高高隆起呈弓型,脚底则深深凹入,缠完后洼口,可达四厘米深,俗称“折腰”,状似拱桥。期间不仅要用缠脚布、小鞋束缚其足,还要用竹箸象打石膏一样固定。这样便能成为一双“弓足”了。
宣子九所著《夜雨秋灯录》有言:人间最惨的事,莫如女子缠足声,主之督婢,鸨之叱雏,惨尤甚焉。
作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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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1 12:53
这便是传说中的人头桩,它们大多立于半个多世纪以前,过去每个佤寨都有这样的人头桩,有的多达几百个,每个人头桩上都盛着人头。1958年猎头习俗被废止后,佤族人才用另一供奉物——牛头代替了人头。现今,许多佤寨仍然还有供奉木鼓的木鼓房,周围高高地耸立着人头桩。每逢节庆,佤族人仍会到这些地方来祭祀,祈求五谷丰登,岁岁吉祥。
猎头习俗大概起源于人类早期的“血祭”,“血祭”是世界各民族都曾经历过的一个历史阶段。当代学者通常把猎头习俗解释为原始的灵魂崇拜,也就是说,人们通常认为人头中包含着某种“灵魂物质”,通过占有它,便能获取超凡的能力。在我国东汉时期的铜扣饰上,也出现过砍头祭祀的场面;在古滇国,“血祭”是一种最高规格的祭祀,凡遇重大节庆,必用人头祭祀。
每到播种或收获时节,“猎头英雄”便埋伏在山路旁,等长着毛胡子的人路过时,便一跃而起、手起刀落。人头提回村寨后,要抬着它绕木鼓房转九圈,同时还要向人头抛撒米或火灰。在人头进入木鼓房祭祀之前,手上沾的鲜血不能洗去,沾了血的米和灰要撒在每家的谷子地里,人头则由“窝朗”(管鬼和木鼓房的人)供入木鼓房,一段时间后再移送到“鬼林”当中,陈列在人头桩上。长着络腮胡子的行人常常成为最中意的猎头目标,密密的胡须象征着茂盛的谷穗,用来祭祀最好。
佤族的猎头习俗是和拉木鼓、砍人头、洗刀等一整套宗教仪式紧密相连的。第一年是拉木鼓,第二年是砍人头,第三年是洗刀,这是一轮。完成一轮,第四年又开始新的一轮。每个村寨都经过这样的轮回,无数条生命被吞噬。在无休止的猎头祭祀中,砍头多的人竞成了“英雄”。
越是灾年,猎头行为就越多,昆明军区测绘队就因此被杀过两人。
更正一下,这个风俗是在1958年才被废除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4
之前看到过一个湖北四川那边农村的迷信,叫做“活子孙寿” 。
意思就是,如果家中的老人活得很久,儿孙都死了,老人还特别精神,那就是在活子孙的寿命。
也有种说法是老人活得岁数太长,会影响/压制子孙的运势。
这看起来很荒诞无稽,但是在封闭迷信的农村,这种说法很多时候都成为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甚至主动加害老人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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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查阅更多资料后发现, 这种风俗名叫“瓦罐坟”,初始时间和地点已不可考,有说是远古游牧时期为了提高部落移动速度和战斗能力所以遗弃老人弱者而留下的风俗,也有考古资料显示这种墓穴多见与宋元时期。此外评论里 @Rublev 提到了楢山节考, 讲的是日本信州一个贫困的小山村里,由于贫困而沿袭下来一个传统,七十岁仍健在的老人就要由子女背到楢山遗弃。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弃老现象也是十分严重的。
以下是几段关于“瓦罐坟” 的摘抄:
生基坟,遵义一带一般称为窑罐坟、蛮子坟。窑罐坟,也误作苗罐坟,实则瓦罐坟。最初的瓦罐坟,是指将年满60岁的老人安置在坟中,每天送一次饭并加上一块砖,待360天后把坟的窗口堵上,就算安葬了老人。瓦罐坟的本义就是生基坟、活人坟,并非因为出土殉葬品常见瓦罐。瓦罐坟的起源,不知道是中原还是西南。生基坟用大石板作材料,是事先砌成的坟墓,人死后再将棺材放进去。一般是一墓两涵或三涵,也有一墓六七涵、一墓十几涵的家族合坟。道光《遵义府志》:“郡俗至尤尚石椁,古风世传,不能以通礼禁之也。有前代造者,高原坡坨,锄垦雨洗,十九露出,无山无之,有多至数十椁者”。生基坟在古代最流行的地区就是遵义一带。
出处: 《夜郎文化概述》。祝贺首届遵义夜郎文化旅游节!
花甲墓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证实了这种传说的真实性,仔细搜集相关资料,原来六十岁弃老的传说并非只有家乡,也并非只是汉民族。从华中师大刘守华教授搜集整理的记录中可以看到,中国发现的同类型传说文本已达70余例,涉及的区域包括湖北、陕西、河北、山西、山东,涉及的民族包括汉族、苗族、土家族等,可以说六十花甲弃老传说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存在过,然而这竟然只是一种传说而已,让人无从知道这种传说故事发生的确切年代,实为怪矣。
对于花甲墓,各地也有不同的叫法,山西晋中昔阳县叫“生藏墓”,山西部分农村人叫“砖打墓”,大概是区别于现在的土葬制式;鄂西北叫“寄死窑”、“自死窑”,山东胶东半岛叫“模子坟”或“丘子坟”,此外叫法最广的应该是“活人墓”了。
从花甲墓传说的范围,我们大致可以判定:六十岁弃老曾经是一种制度化的习俗,并且这种习俗延续了较长的时间。弃老,弃病,对于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原始社会来说,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因为茹毛饮血的时代,为了种族存活、延续等整体利益的需要,这是最大的“人道”,然而后世出现这种事情着实让人有点匪夷所思。从传说的故事,我们不难看出在今人看来无法想象的花甲墓竟然在其中也饱含着孝道文化:假定是弃养,何必送水送饭?假定是弃老,又何必砖券墓室,打一地穴足以?唯一的解释就是,这种做法已经成为国家的制度,个人在无法违背和改变的情况下,只好尽力变通如此去做。在历经多代的沿袭之后,花甲墓就成为老人晚年最终的凄凉居所,再后来乃至这种做法逐渐演变为一种民间的习俗,这种陋习甚至控制了整个民族的生活状态,正如古代女人缠足的习俗,竟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一样。
有的传说认为花甲墓的这种做法发生在秦代,因为这种做法的残暴恰好和秦始皇的暴政能够相联系,于是产生了“六十岁活埋”的故事,进而缔造出孝子李隐冒死藏父,听从父亲,智斗西藩特使卡尔瓦,从而使秦始皇撤销了“六十岁活埋”律令的故事。笔者认为:恰恰在这个时期不可能发生,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已经确立了儒家文化的地位,“老吾老及人之老”的思想影响下,孝道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逐步解放,老人在汉民族的观念里,不存在弃养的主客观条件。湖北的武当山当地人认为,花甲墓的陋习直至唐中宗李显被武则天流放到房州后才彻底改变。笔者认为,这一传说更是借助于历史事件的一种孝道文化的弘扬而已,唐代的丧葬礼制中,史书明确记载武则天于公元674年曾经建议唐高宗把原来的父在为母服丧一年的制度,改为父在为母服丧三年的新制。
那么到底六十花甲墓的事情究竟发生在什么时代呢?从已发掘的古墓文物看,无一不指向蒙古人统治的元代。1974年,莱州市东宋村的一座“丘子坟”中出土了两件元代的青花玉壶春瓶。山西岚县出土的花甲墓内,墓志铭清晰记载:此葬始造于大元大德三年,后重葬于明万历四十三年。元代的统治从忽必烈算起在中国历史上先后延续了近百年时间,然而这段时间却是我国阶级矛盾异常尖锐,长期存在,战争频发的一个时代,汉人作为四等公民长期忍受蒙古人和色目人的统治,汉族的文化受到了摧残,思想遭到了禁锢。在蒙古族建立政权的初期,以及明政权建立的初期,频繁的战争使社会生产力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不少繁华之地竟成为人烟荒芜之地。1357年朱元璋部将攻克扬州的时候,城中居民仅有十八户,山东、河南地区长期遭受元朝军阀的摧残,弄得多是无人之处,1368年徐达率师北伐“徇取河北州县,时兵革连年,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
元朝的初期政权更是建立在血腥屠杀镇压的基础上,以至于因为百姓逃亡,一些州县的建制突然扩大,这充分说明人口在战争中巨减,社会生产力遭到了极大的破坏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元朝的统治者急需要稳定社会生产力,迅速积聚社会财富,于是不少作为驱口的汉族人民,很容易就会成为他们随意役使的创造价值的工具。显然在土地上耕作的农民,一到60岁以上就会丧失创造财富的能力,这很可能就成为元初统治者裁减开支的一条强制性政策出台的初始创意。
可以想象,在经历挣扎与血腥镇压的较量后,除作为经济重心偏移的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以外,绝大部分蒙古族占据的中原地带百姓大概都开始了这一政策的执行,于是汉民族开始有了这种特殊的墓葬制式,直到延续到明朝初期。在历经几代的习惯积淀中,这种陋习便成为一种习俗的自然延续。
由于元代开始有了记述国史的蒙古文字,加上忽必烈对八思巴蒙古文作为官方文字的不断改良,汉文便失去了其应有的地位。《托卜赤颜》作为蒙古国史的唯一记载,在明代原文竟然亡佚,残余的部分内容因为硬译文体也显得文理不通,于是在正史中竟然找不到对花甲墓的任何记载。对于当时的汉民族来说,这一事件的原委记载是不敢轻易示人的,更不敢把仇恨的种子直接嫁接到蒙古统治者的头上,于是便产生了花甲墓种种离奇的口头传说,锻造了一个个让人费解的谜团。
出处:[转载]六十花甲墓的传说之谜
知友 @郑文波 在答案 你知道哪些经典的单口段子? - 知乎用户的回答 里也提到了关于瓦罐坟的描述
还找到一个帖子里有疑似是瓦罐坟/花甲子墓的照片,懒得贴图了,就贴个链接吧:
疑是六十花甲墓
下面一则故事也阐述了这种可怕的民俗:
老头就说:“你听说过活子孙寿没有。”
我说:“我当然听说过。”
子孙寿我晓得是怎么回事,宜昌的说法就说老人不能活的太久,一般七十岁、八十岁,就高寿了。如果活的再长,对下人就不好。我也的确见过,有些老人的子女,甚至孙辈死了,但是老人八九十岁了,都还身体健康的。这就是子孙寿,老人活的是后辈的寿命。
当然这个是无稽之谈了,我分析,只是凑巧而已。再说了,谁不愿意自己家里的老人多活几年,下辈多尽点孝心呢。
我就把我的想法说了,老头子就笑,“这是现在天下太平,有吃有穿撒。”
我就问老头子这个有什么说道。
老头就说:“那些在山上的窟窿,是好多年前就开凿出来的,你晓不晓得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要是晓得,就不问你儿了。”
“那是送亲洞。”老头说,“放老人的。”
“什么意思?”我问老头,“不明白。”
老头子就喝了点酒,就慢慢说起来。
古时候不像现在,家家户户的粮食都够吃,本来山里面收成很不好,基本上是望天收,两年有一年有收成就不错了,要是遇到连续几年的天灾,或者兵荒马乱,土匪和当兵的抢粮食,山里人几乎都是要饿肚子,饿死人是常有的事情。
所以从很远的时期,这里山壁上就挖了这些窟窿。做什么的呢?就是在家里粮食不够吃的时候,把家里的老人背到窟窿里,放三天的饭,放一罐子水,然后不管了。
我听到老头子说到这里,心里就不舒服,问老头,“这个也太不孝顺了吧,这风俗真是没得人性。”
“你们年轻人没经历过饥荒,没饿过肚子,你们那里晓得饿死人的厉害。”
我又问,“那他们家老人愿意啊。”
老头子想了一会,就说,“真的到那一步了,老人都心甘情愿的,他们也不愿意浪费粮食,让下人饿死。”
我设身处地的想了想,对老头说,“那也是。”
老头就继续说:“古时候的饥荒多,这种事情就常见一些,下人把家里没有劳动力的老人背到窟窿里,放了三天的食物,就不管了,到了第二年,再把老人的尸骨弄下来办丧事。如果世道不好,很多老人的尸骨放很多年都没人收拾。”
我插嘴:也有可能老人的下辈也饿死了。
老头点头,是的撒。要说古时候人过的也不容易,没办法了,才这么搞。不过也有把老人背上去了,下人受不了,又把老人背回来的,结果就是一家人都饿死。所以后来就有了规矩,背上去的老人,决不能再背回来。违反了,全村全族的人都要惩罚这一家。后来就不存在把老人背回来的事情了。可是有些后悔的子女,每天就跪在窟窿下哭。
我听到这里,心里明白了点什么事情,就问老头子,“你莫不是也背过吧。”
老头子就说,“我没背过,但是五九年村里人还是有人背了的。”
“三年自然灾害”我点头。
“是啊。”老头子说,“这个风俗几百年都没有弄过了,可是五九年的确是没得法了,大队的领导就说,要号召大家都恢复这个风俗了,也算是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国家的手段,不给国家添麻烦。”
我对老头子说,“那个只有一个窟窿的地方,就是强制性的吧。”
老头子眯着眼睛,想了好大一会,才说,“那是刘家的太爷,其实他还能做事,种田割草都没得问题,就是得罪了大队的会计。会计硬是说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都要背上去。不管身体好不好,能不能做事。会计反正家里没的老人,他说这个话也没得顾忌。”
结果刘家的太爷硬是被弄到那个窟窿里,可是老人家虽然七十几了,腿脚还利索,能自己爬下来。结果。。。。。。
我连忙摆手,不让老头子说了,不说我也晓得发生了什么。人到了那种状态,什么残忍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看来那个刘家的太爷,就是被打断了腿,扔在窟窿里,估计那个搪瓷缸子,一天的食物都没留给他。
---- 摘自 蛇从革 《宜昌鬼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4
哭丧
还是讲个故事先
那是2000年左右,有一天我和小伙伴儿放学经过一片玉米地,然后看到围了一群人,本着凑热闹的心态使劲儿往里挤,但是一股恶臭扑面而来,然后大人们就把我们两个像小鸡仔儿一样提出来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朱婆婆老了。
一个70岁的老太婆就这么孤零零的死在了玉米地里,尸体发臭了才被发现,五个儿女住的很近也从来不关心。但是出殡那天,一个个哭的跟泪人儿起的,恶心的我。可是我是真的很伤心,因为我妈妈跟我讲,小时候我奶奶不喜欢我,他们很忙,于是就找根毛线把我拴在床头上,后来朱婆婆看不下去了,说我帮你抱吧,也许我没有印象,可是我只是听一听就很感动了,况且那一年,有个小孩儿跟我一样被拴在床头,结果被耗子咬掉了鼻子(这不是开玩笑)。所以看到他们假心假意的哭声,我只有恶心,很恶心,他们的小孩子哭不出来,就被打哭。最为关键的是,坟头还没立起来,几兄弟为了几千块钱的家产大打出手。
所以,我一直相信,真正的孝心,是时刻的关心,虽然民间有句俗语:从来只见老疼小,不见小疼老。但是正如我表哥在他40岁生日说的那句话:父母恩还未报,他们就老了,从今往后,我每天打一个电话回家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5
老家里招待客人,十几个人一起吃汤面,一碗量很少,一般成年人都会吃五到十碗,有传言说越吃越好吃。
重点是所有面的汤汁都在一口锅里熬,每个人吃完之后都会把面汤留在碗里,再由主人家里的人端回厨房,倒回锅里继续熬。然后再把锅里的汤加到下一碗里,添上新煮好的面,重新端回桌上。
小时候习惯了没觉得有什么,现在实在接受不了。
所以现在只要回老家,我都只吃第一碗面。
应该会有人知道这是什么面,我就不说了。
补充:
标准答案已经有人答出来了,那就是兔子面,又称斐波那契面。
补充:
这种做法仅限于自己家里,外面餐厅里是不会这么坑人的,大家放心。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5
实名反对排前列的答不对题的答案。闹洞房,酒桌文化,对棚儿……等,你能说这些丑陋恶心不合时宜,而不能说它们“恐怖”。
在我看来最恐怖的民俗是“冥婚”。
记得几年前,回农村走亲戚,长辈们在谈论某某家的家长里短。说某家有位煤老板非常孝顺。该老板的母亲早年有一个儿子夭折了,突然梦到一次这个儿子回来要媳妇。掐指一算,这位早死的儿子如果活着也正好是结婚的年龄了。于是煤老板就大方地包办了这个早死的弟弟的冥婚。
在我们山西陕西等黄土高原上,几乎是盛行这种陋俗。甚至诱发了一些杀人的恶性案件,因为新鲜女尸更值钱。基本上能拍恐怖片加犯罪片了。
以“新鲜”女尸来看,年青尸体价格,陕西延川最高在两万元左右,山西隰县则可以卖到四万元甚至更高,大龄女尸价格延川县在万元左右,隰县则在1.2万元左右,如果是终身未嫁的老人,延川在5000元左右,比隰县高出2000元左右。如果尸体已经腐败,价格则相应较低。山西临汾市、陕西延安市的情况,价格大致相当。
这才叫恐怖,能拍恐怖片的恐怖。你们说的只是丑恶罢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5
毕业请吃饭
结婚请吃饭
生孩子请吃饭
死了家人请吃饭
恋爱请吃饭
分手请吃饭
升职请吃饭
离职散伙饭
高兴请吃饭
伤心请吃饭
帮忙请吃饭
巧遇请吃饭
赢钱请吃饭
买房请吃饭
买车请吃饭
搬家请吃饭
出国请吃饭
回国请吃饭
中奖请吃饭
见面请吃饭
约会请吃饭
谈生意请吃饭
拿第一请吃饭
光棍节请吃饭
情人节请吃饭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3-11 12:56
闹洞房吧,这是我所能想到最可怕也是最肮脏无耻的中国特色风俗
这些年一直都有闹洞房性骚扰/强奸伴娘或者新娘的新闻,屡见不鲜了,不管是闹新娘-新郎还是伴娘-伴郎,我认为任何一个卵蛋没有被割掉的男人,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女人被人捉弄,而且很多时候还是带有极其三俗意味的折腾和调笑
这就是对新郎新娘本人人格尊严极度的不尊重,对婚姻的极大亵渎。但是所谓婚礼的神圣和新郎新娘的人身尊严,在风俗面前都一钱不值,一大帮无聊的亲戚朋友,忙不迭的开着各种各样无耻无聊的荤笑话,如果新人夫妇表示不高兴了,反而会被舆论认为是这人心胸太窄,没有气量,对宾客不尊重,反过来新郎还得对混账宾客道歉,匪夷所思
日妈的,婚礼的主角是新郎新娘,他们开心不开心最重要,宾客开心不开心关谁鸟事啊?
在我家乡尤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宾客特别喜欢开新娘和公公的玩笑,闹洞房的时候充满了各种暗示新娘和公公扒灰的玩笑和动作,简直令人作呕,无法容忍
各种奇葩的,恐怖的风俗还因地而制,但是闹洞房却是神州大地普遍存在的风俗,充斥了低俗,荒淫和无耻,婚姻固有的庄重和神圣全完全没看到,就这点来说,这是最可怕的风俗
我希望大家都能达成共识,婚礼最重要的是宁静,庄重和神圣,而不是什么狗屁的热闹和低俗。大家都能团结起来,坚决抵制闹洞房这一肮脏习俗!
不少人留言说看过不少婚礼和闹洞房,没这么肮脏,都是烘托气氛,挺好的,我还是得说一句,婚礼是一场非常重要的契约仪式,当新娘新郎说出我愿意的时候,基本的尊重和庄严的气氛是非常必须的,婚礼这种场合,跟热闹本来就不应该沾边。你们把婚礼弄的闹哄哄的像庙会,根本就不成体统,斯文扫地,跟闹什么内容无关,闹洞房这种形式就不应该存在,人生大事请你去做个见证,基本的敬畏和严肃态度请拿出来,对于乱糟糟的求热闹的婚礼习俗,本来就应该坚决抵制,还觉得闹洞房好呢?
还有说中国人图喜庆热闹,中外不同的,我觉得落后的习俗就应该改,以前婚礼习俗还流行听墙根呢,听的人越多新郎越有面子,现在你愿意?
评论区一片哀嚎,挺多民族自尊心被刺伤的人要拿我试问。说实话我也表示不理解这个事。很多美剧都有讲过,每个女生都会幻想自己的婚礼,要求一定得足够的浪漫和庄重。我在知乎说了句闹洞房是陋俗,婚礼必须庄重神圣才好。被人轮流大骂。这我理解,但骂我的有一半是女生,说我崇洋媚外,她们婚礼就是要喜庆热闹,闹闹洞房没什么不可以的,亲戚一起欢笑气氛多好。我有点难理解这个事。姑且不说周汉以来的婚礼基调一向庄重严肃,那才是真正的中国文化传统婚礼,仅看现代婚礼,又穿婚纱又放鞭炮,又请司仪又闹洞房,端的是不中不西,不土不洋,很难相信有人笃定认为这是我们美好传统,好意思说我是崇洋媚外。我参加过几次这种婚礼,除了大城市的纯西式婚礼,大部分人的仪式都和浪漫和庄重不沾边,闹哄哄的,毫无美感,脏乱不堪的感觉。我从小到大第一次见到有女孩子梦想的婚礼是这种,并且言之凿凿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传统,你这是不懂尊重中国!额,有种新世界的大门被推开的感觉
你们自己都穿婚纱搞司仪,不拜天地父母,而且还戴钻戒,这些东西全是西式的,怎么有脸说我不尊重传统了?莫名其妙。。。
以前有位老师跟我说傻逼都是天生的,就算考上了清华,他也不过是个念过清华的傻逼罢了,各位爱国主义者,地域神圣者和爱热闹的女性也让我深刻认识了,低俗也是天生的,似乎也不因各位的受教育程度而改变
祝愿各位的婚礼有如下面这个喜庆热闹,就是玩的时候注意点,当心不要被宾客强奸
现在农村的婚礼 越来越低俗了!
作者:
weilai
时间:
2016-4-24 13:05
恐怖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7-3 08:54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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