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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际学生 不能为非E-Verified雇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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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2-10 11:17
标题:
国际学生 不能为非E-Verified雇主工作
曼哈顿张先生问:我现在是STEM专业OPT(毕业实习)延期中,在一个大学做博士后已经超过十个月,每个月有固定的薪水。前几天联系国际学生学者办公室咨询问题的时候,被告知我所在的这个大学不是E-Verified,而我是STEM专业OPT延期,不能在这里工作。我上网搜寻后,验证我这类的国际学生不能为非E-Verified的雇主打工。整个是一个乌龙事件,我很郁闷。
现在我因为已经在这里工作十个月了,目前想继续在这里再工作一段时间,导师也同意支持我申请新的工作签证。在网上搜寻了一些资料,貌似“失去身分(out of status)”的状态不能在美国境内申请别的工作签证,必须离境去申请新的工作签证,才能回来继续工作。我想请问:我现在的状态是不是一定得离境,然后才能申请H-1B工作签证?
在申请过程中,涉及境内还是境外需要做的事情,我想咨询的具体问题是:劳工条件申请(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ETA 9035E表格、工作身分申请I-129表格、加急申请I-907表格等是网上填写,写申请书以及寄送所有材料到移民局,这些事情是不是人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都无所谓?收到批准通知后,是不是拿着到领事馆签证就可以了?还有就是,现在的身分没效了,不知道是不是尽快离境比较好,具体需要办理什么?
郑毅律师答:你的理解是对的,在STEM专业OPT延期期间,不允许为没有E-Verified的雇主工作,而你已经违反这一规定、工作十个月了,因此你的情况相当于已经“失去身分”,无法在境内转换身分。出境再申请H-1B是可以的,但面谈时仍然要准备好解释为非E-Verified的雇主工作的问题。
所有H-1B申请程序都应由雇主完成,不需要雇员或者说受益人一定在美国境内。因此,即使你回国,愿意帮你担保H-1B的雇主仍可以向移民局递交申请。
H-1B批准后,可以持批准书原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去美国领事馆申请面签。面签通过后可以来美开始工作。而因你的身分已经过期,你应尽快离境,以免触发一旦逾期居留超过180天、离境后三年不得入境;逾期居留超过一年、十年不得入境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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