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骗取联邦经费、盗用上百万元资金而被控罪的纽约红苹果幼稚园时任校长樊晓萍,2013年10月由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判以57个月监禁并没收300万元财产,之后她对量刑结果上诉,并多次寻求保外候刑(Bail pending appeal),遭东区联邦法院驳回,她又上诉至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日前上诉法院决定维持原判。
根据法庭文件,樊晓萍和丈夫沉孜明被控于2004年1月至2010年6月经营红苹果幼稚园期间,向联邦农业部提供伪造的文件和数据,骗取1350万元的补助经费,包括应该惠及学生的膳食补助费270万元,却被二人纳入囊中,转入沉孜明名下的食品公司(Supermarnet)、家具店及二人在曼哈顿的多处房产中。2011年9月二人被起诉,2014年4月二人认罪。
不过二人在被起诉、获得保释和认罪期间还与媒体发生冲突。据悉二人被起诉后,同年9月以75万元的保释金获释,但之后法庭获知他们逃回中国的企图、再加上沉孜明还在庭外袭击摄影记者,法院随即取消保释、再次逮捕沉孜明,并以其不当行为判以一年软禁。
2013年法院判以57个月监禁及没收300万元财产后,樊晓萍继续寻求保外候刑,遭地方法院否决。2015年6月她又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再次被拒。之后她第三次申请保外候刑,但仍被拒。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地区法院的判决是在考虑全面情况下做成的,没有忽略任何必要因素,因此决定维持原判,不给予樊晓萍保外候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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