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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媳妇闹离婚,奶奶索要14万带孙费!因9年吃喝拉撒全是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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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9-09-21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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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绵阳游仙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老人向儿子媳妇索要14万“带孙费”的案件,判决儿子媳妇支付老人为抚养孩子所垫支的近7万元抚养费。
9年前,四川绵阳王大妈的孙子出生了,还不满50岁的她三代同堂,心里也是喜滋滋的。在孙子一岁多断了奶之后,为了解决小两口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放心在外打工,王大妈就独自照顾起了孙子。奶奶带孙子一直是很多家庭的常态,王大妈也任劳任怨,不仅悉心照顾孙子,就连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也一直垫付着。这一照顾就是8年,不管是生病、打预防针,还是幼儿园、学校的各项活动,需要家长参与的一切都是王大妈陪在孙子身边,老人家并无怨言,心里只盼望着自己的后代能美满幸福、和谐快乐!
谁知,今年的4月,媳妇向法院起诉离婚,表示由于多种原因,两人经常吵架。这一下让王大妈内心顿感伤心,自己为小家庭的付出并没有换来他们的圆满。于是,王大妈“拉下了面子”,将儿子媳妇告上了法庭,表示这么多年来,作为孙子监护人的儿子媳妇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孙子成长至今的一切费用均由她垫支,诉请法院维护她的合法权益,判决儿子媳妇支付抚养孙子所垫支的费用共计14万余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实际情况,结合综述并经过综合计算,判处儿子媳妇共同返还抚养费约7万元。
现在,王大妈依然独自带着孙子,并没有收到来自于儿子媳妇的抚养费。在外打工的媳妇称,自己确实从2016年开始便没有拿出过抚养孩子的费用,还会重新起诉离婚,并表态只要离婚了,她就会支付自己应该承担的费用。审理此案的法官称现实生活中,因生活所迫将孩子交给老人照料而外出打工的父母并不少见,特别是农村,出于理解与体谅,在法律和道德上都不应苛责,老人并没有法律上抚养孙子的义务,照顾孩子必要的抚养费是为人父母最基本也是最低的要求。
老人帮忙带孙子,是基于血脉亲情,为的是给小家庭减轻负担,但这并不是他们的责任与义务。父母才是孩子的监护人,才有着抚养孩子的责任与义务。作为“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中流砥柱,面对父母的付出,其实我们应该这样做:
1.懂得感恩。感激父母在年老之际,放弃自己的老年生活,来帮助小家庭渡过困难时期。平时不对老人提出过多要求,对老人多关心、体谅,子女的温言软语是对老人最好的安慰。
2.主动给予生活费。也许有很多老人体谅后代且手中也有余钱,对子女的家庭进行贴补,但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就能理所当然的“啃老”。不管是自己的生活费还是孩子的抚养费,抑或是老人的赡养费,都是年轻人应该承担的。
3.给予老人一点私人时间及空间。老人家不仅需要休息,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无论是平日里替换照顾孩子,还是给老人放一下假,都是子女应该尽量做到的。
在时间长河中,我们都会慢慢老去,也许也会重复着父母辈那样的生活,看到他们就像想象到自己的老年生活。希望自己的老年生活如何幸福快乐,就先让自己的父母开心舒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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