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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盛人行道摆摊新规延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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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9-12-14 13:11
标题:
法拉盛人行道摆摊新规延后执法
市议员顾雅明此前与市长办公室等部门组织「社区支持团队」(Mayors Neighborhood Support Team) 宣导法拉盛市中心人行道禁止摆摊的规定,但原订本月起展开的执法行动将延至农历春节后;顾雅明表示,因考量年底商家生意忙碌,希望短暂的缓冲期可缓解商家压力,助商家更好改善。
禁止流动摊贩在在法拉盛闹区部分路段摆摊的法规,至今已实施逾半年,多数烧烤摊业者依法迁离,还给当地民众及住户干净环境;但法拉盛闹区每天数十万人往来,人行道依然壅塞, 顾雅明日前与辖区市警109分局、市清洁局(DSNY)、市健康与心理卫生局(DOHMH)、市消费者事务局(DCA)、市交通局(DOT)、市楼宇局(DOB)、市小商业服务局(SBS)、市老人局(DFTA)等八单位合作组织「社区支持团队」,向街边设棚营业店家宣导人行道设摊规定,盼解决壅塞问题。
顾雅明曾表示,法拉盛闹区为全市第二繁忙路口,但不少小商家在人行道摆摊造成道路拥挤,更迫使民众冒险绕行车道,引发安全问题;因此他与市府单位走访摊商时强调,业主是否拥有DCA核发执照,乃至贩售品项、摊位尺寸、陈列要求及周遭环境等,都是执法部门12月将清查的项目。
根据规定,人行道摊商合法执照需贴在顾客可见之处,贩卖品项也只限水果、蔬菜、软性饮料(冷饮、调味或碳酸、无酒精饮料)、糕饼(糖果、蛋糕、糕点)、冰淇淋、冰品或鲜花;商品陈列区的宽度不可超过四呎(获DCA许可则能达五呎),高度不可超过七呎,摊位两端须用木头或其他硬质材料围起区隔,区外也不能存放、展示或放置纸箱,否则违者将面临货物被没收或被处50元到200元不等罚款。
在缅街贩卖鲜花21年的华裔业者13日表示,新规限制的摊位尺寸合理,但规定水或冰块不可落在人行道上,执行起来较困难;因为人行道上有铁片,下雨或下雪都会导致地面湿滑,「我们忙起来便无法立即清理,一旦造成行人滑倒或遇巡逻单位检查就会吃上罚单,但这不应全是摊贩的责任」。
另外,一间招牌为家具公司,但实际贩卖蔬果的业者也说,尽管日前收到警告应依法更换招牌,「但目前距离租约到期只剩不到两个月,重新购买或架设新招牌就恐再花一个多月」,希望获得通融;对此顾雅明办公室重申,规定详情已在社区宣导多次,不接受任何借口或理由,但欢迎有困难者到办公室求助。
不过,根据市府资料,原订本月起展开的执法已确定延至农历新年后;顾雅明表示,因考量年底商家生意忙碌,希望短暂的缓冲期可助商家改善;但法拉盛商业改进区( Flushing BID)反对延后执法,认为年底闹区将迎来一波观光人潮,市府更应严格取缔违规占用人行道业者,让人流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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