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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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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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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种原因切勿汇款
一个刑案。我再也不碰刑案了,刀架在脖子上也不碰。是个法律援助的案子,被告太穷,请不起律师。这种每个所都要接,这次这个分给我们所了。
小姑娘才12,被轮奸后杀害。犯案的最大才18,最小的才14。全是父母打工不管,也辍学,天天混在一起玩的。
全是认识的人,都是一个小区的。是老小区,脏乱差,几乎是出租屋。那天几个人心情不好,就喊小姑娘来玩,小姑娘不愿意,就惹毛了他们。拖走,打,轮奸,杀害。最恐怖的是,小姑娘求救了的,小区是塔楼的户型,一层楼有的墙上还有小姑娘的手印,也就是说,被拖走的时候她不但大哭大叫,还用手拍了旁边的墙和门。
没人开门我可以理解,但是我不懂,为什么没人报警。打个110对你们来说这么难?一条命!!!
开庭要说细节,我受不了了,我真受不了,什么用啤酒瓶捅了小姑娘下体,希望自己能坚强的成长,面对弱者不会同情做到心狠手辣……你们怎么不去死?所以我特别恨那种觉得自己一定要生孩子又不管不教的人,你们这种人才真的该人道毁灭。
我恢复了很久,当时看盲山我都好难受,何况是这个。
这个让我觉得,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
切勿汇款小心诈骗!
联系时就说在【小纽约网】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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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我是在农村长大,从小就干农活。我家没用煤气,做饭是靠烧禾秆,所以一年两季稻谷收割后,就把禾秆晒干,捆绑好,挑回家去。那一年,我家种了二三十亩地,田里晒的禾秆要赶紧清理出来,好让爸爸犁田开始种下一季的庄稼。如果直接挑回家去,耗时太长,因为田地离家很远,一个来回至少要1个小时,于是妈妈说,先把禾秆挑到禾对面的山坡上,走得快的话来回30分钟足够了。河对面山坡刚好有一大块的荒地,有足够大的面积,全挑过去,以后再慢慢挑回家去。于是妈妈每天早早出门挑禾秆,我和姐姐放学帮忙挑,礼拜六日也帮忙挑,我们家历时半个多月就把几十亩地的禾秆,花生梗全部挑到山坡上去了。一天早上,妈妈准备开始去山坡把它们挑回家,到了山坡上一看,全部化成灰了,被人一把火烧了个精光,当时还冒着白烟,不知道当时妈妈哭了没有,我想她应该是哭了。无奈,妈妈只好把灰都装回家去,因为可以当化肥用。于是妈妈带着我和姐姐去山里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割草,砍树枝,捆树叶!只是为了做饭烧火用,因为我家买不起煤气。当我们全家出动上山干活的某一天,中午回来,发现鸡舍里的鸡全死了,被人下药了。不知道父母当时是什么心情,我只记得我当时很气很难过,可是又不知道是谁干的,妈妈找村干部,他们都不理。
所以我从来都不觉得农村人有多纯朴多善良,我反而喜欢城里人邻居间互不来往的生活状态。妈妈在农村生活,被害过很多很多次,而且她还是一个残疾人,背后腰椎小时候得了骨结核,身材很瘦很矮还驼背,人很勤快又要强,在农村备受欺负,我觉得我妈妈一生的故事是一系列恐怖事件组成的,导致她晚年得狂想症,强迫症,总觉得除了她父母兄弟和她几个儿女以外的人,人人都想害她。
唉,现在回想起来,人心真的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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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初中的时候吧,和两个同学一起出去玩,结果在一个胡同里遇到一只很凶的大狼狗,一路狂叫着冲过来。这时候最保险的办法是马上跑到离我们最近的一户人家之后关上大门(最近的一户人家距离我们不到三米远,完全来得及)。但是两个同学几乎是同时躲到我背后,紧紧抓住我肋下的衣服,我想躲也躲不开,想跑也跑不了,用我做了抵御大狼狗的肉盾牌。
后来我在家休养了将近一个月吧,两个同学都像是根本就不认识我这个人一样,面都不露,后来也从来不提那件事。
这件事情让我知道了所谓“人性的恶”,其实就在你的眼皮底下,在你最近的地方发生着,但是你就是预料不到。
你永远不知道谁会把你推入火坑,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这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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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2003年冬,吉林省某地农村,王某杀人案。

那时候我中专毕业一年了,但是混得很渣,一段时间没饭辙,暂时放弃了做设计师的职业规划,去一个洗照片的柯达店打工,就是那种帮客人操作电脑选选照片,然后PS裁切调调亮度什么的活儿。
当时那家店的冲洗设备是全市最好的,老板好像是跑了跑关系,被市局定为指定冲印单位,于是就会有凶案现场的数码照片被隔三差五的拿来冲印。(数码照片的拍摄比例是6X4英寸的,而当时作为证物的照片规定好像是5X3.5英寸,所以要有选择的裁切一下,保留画面中重要部分。)凶案现场太他妈惨烈了,店里别的美工都是姑娘,看都不敢看。我只好硬着头皮,默念“这是一堆肉这是一堆肉这是一堆肉”,在老刑警的指点下裁那些照片。有半夜被入室贼奸杀用斧子砍掉头的单身女子,赤身裸体胸腔劈裂满炕碎骨鲜血;有胡同口被人一刀捅倒缩成一团,早上才被人发现被一夜大雪覆盖成了冰坨。一来二去跟老刑警混得有点熟了,他会跟我讲点案子背后的八卦什么的。

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王某杀人案。


当时也是本省各报登头版的爆炸新闻:某地老农民王某,在一个初冬的夜里突然杀了自己的老伴,然后屠杀了左邻右舍和后院三户人家,一个活口没留。
潜逃了。
72小时内案结了,王某的尸体被发现在家附近山顶上的石头坑边上,石坑应该就是他那两天的藏身之所。死状惨烈,现场照片是我亲手冲印的,老头子趴在结了霜的冻土上,五官扭曲,手里缠着自己的肠子,从腔子里拽出来足有四五米,坑洞边上是农药瓶子和一把破铁片子刀。
媒体上当时登的是畏罪自杀。


但是现场照片里有一张没公布,是错别字很多的遗书,大意如下:
“儿子,爹对不起你,爹做这些事都是被那些王八犊子逼的。你姐也是被他们害的,你现在过得不好也是被他们害的。这帮王八犊子现在这样,活该。你别怪爹,你妈被这些王八犊子害成这样,我不对她这么干我走后她也要遭罪。你以后好好的,别回来了,爹害的你不能回来了,以后帮帮你姐……”
老刑警告诉我有些事不能公布出来,公布出来影响太恶劣,就这么结了对谁都好。但是他还是没忍住跟我说了说:
王某老两口五十来岁的时候特别勤快能干,家里养了几头牛,日子一点点好起来变成了村里的富裕户,结果一夜之间牛全让人毒死了。老两口用剩下的积蓄买了些羊羔回来养,刚养成大羊准备卖了,又全让人毒死了,家里没了钱,女儿和儿子就都辍学了。老两口不死心,又四处借钱,养了好多鸡,你猜对了,又全被人毒死了。
老伴受这打击一下犯了精神病再没好过来,家里欠了一屁股饥荒。儿女进城打工还债,但是打工哪那么容易,姐弟俩养活自己都难,于是一来二去女儿做了小姐。老两口从村里人嫉妒的富裕户、要强的人,变成了被人明里暗里讥笑的丧家犬。
是不是被灭门那三家人下毒害的他家牲口,老刑警也没告诉我。但是人有时候确实是这样,和自己一样的穷人生活好起来了,就嫉恨,就要害你,损人不利己也要害你;你家过得惨了,他们就讥笑你,什么难听的话都能毫无顾忌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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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起来一个类似的故事,也是嫉妒害人,损人不利己的害。

初恋女友家是中朝边界线附近山沟里的,她爸有个干儿子,人没什么出息,一直讨不上老婆,村里人都靠挤兑他取乐。
后来他收留了一个北朝鲜跑来的女人,就是现在所说的脱北者。那女人只求有饱饭吃,跟了他之后每天风车一样不停的干活,种地、腌泡菜、养鸡鸭养猪,还给他生了个闺女。这男人生活一天天的就好起来了,而且朝鲜人就是这么个传统,女人干活男人做炕头喝小酒就行,所以这个当初村里的笑柄男人小日子就惹人嫉妒了。
于是有人告了黑状,举报了那个女人。
于是孩子已经两三岁的时候,北朝鲜女人被抓走了。
北朝鲜穷,舍不得在这样的遣返犯人身上用手铐,所以人多的时候就铁丝传琵琶骨穿成一串押过图们江,人少的时候就用铁丝穿透手掌牵过去。
回去就是死。


于是家破人亡。
男的酗酒一蹶不振,闺女给奶奶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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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家在汽车站对面。
家里算是地级市,周边小县城特别多,基本上去省会或者出远门,都得经过汽车站,所以,鱼龙混杂。
那还是入住的第一个年头,二楼,一楼是车库。时间,我初二,一家三口都在睡觉,晚上家里进来人了,损失300元现金。
我催促父母安装防盗窗。父母工作忙,未果。
高一,暑假,防盗窗未安。没开灯熬夜玩电脑到凌晨2点。刚刚躺上床,窗户窸窸窣窣的(感谢砚墨知友的指正~),我以为是风,没在意。
正巧,赶上了对楼的夫妻吵架,对面把灯打开了,
我清楚的看见,

窗帘映着一个人的影子。

我当时被吓懵了。嗷的一嗓子,整栋楼的人,都听见了。还好,父母都在,贼也被吓跑了。我要求父母必须腾出时间装防盗窗。而且,又去夜市买了一把开山刀和匕首。开山刀放到床边,匕首在枕头下面。不枕着,睡不着。
你以为故事结束了?
窗帘上映出人影可怕吧?


真正可怕的来了。

(当时已经安装上防盗窗了)
高三寒假,父母去老家参加白事了。挑灯写作业,凌晨1点,客厅(感谢知友的指正~)两声金属断裂的声音。(防盗窗被卸下两根护栏。)

拎着开山刀就下去了。

开灯。。。我清楚的看见,小偷带着面具,离我8米远。
对峙3分钟,我开口说:你也没拿什么东西,你走吧,我没看见你脸。
他:兄弟,真的没钱了,你给口吃的吧。
我松口气。。。转身去厨房,刚走两步。听见地板嘎吱嘎吱响。(还好家里是劣质的木质地板\(≧▽≦)/)他正在向我扑来,目测要打晕我。
二话没说,反身就是全力一刀。砍到他手腕。
他狂奔而逃。

第二天早上,貌似拿刀砍得挺狠,血流到了大街上。

你以为这够热血?


高三暑假,公交车上我看见一个小偷行窃,他盯着我看,我也盯着他看。

他手臂上,有个清晰的刀疤。

真他妈冤家路窄。


不过现在治安好多了,倒不是警察来的勤,是因为我们新换的物业公司有黑道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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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外面下着雪,窗户紧闭,室内外温差太大,窗户内部起了一层雾。
高中时候的我,上课无聊,擦玻璃上的雾,看看能擦出个什么花儿。
一不小心,擦出了班主任一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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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2001 年,延庆大榆树村,一名十岁的女孩被溺死在自家水缸。水缸里诡异的多出一张底片和几毛钱。底片洗出来,是一个红衣女子在八达岭长城的相片。

「这是一篇半虚构写作的故事,「夜行者」系列是现代的都市传说,大多基于真实社会新闻而进行虚构的报道式写作,从而达到娱乐和警示的目的。

(当时的新闻)

各家电视台与纸媒反复登出这个红衣女子的照片,向全国征集线索,可没有一个人认识照片上的红衣女子。

(这个红衣女子就像未曾存在过一样,没有丝毫线索;如果换做网络发达的今天,说不定早被人肉出来了)




我是少有的,几乎知道真相的人之一。

这件事,是老金给我讲的。

我第一次见到老金是在东四西大街四十号的夜行者俱乐部,他坐在角落的沙发里抽着雪茄,浑身放松,像一个已经老去的人。

(夜行者俱乐部就藏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院里,这是另一个故事)

老金是我在这行里唯一的朋友,去年他金盆洗手的时候,我陪他喝了一顿酒。喝高的时候,他给我讲了这件贯穿他整个夜行者生涯的事。

老金问我,你知道延庆幼女被溺死的事儿么?我说知道一点。

他嘿了一声:「当时这事儿特火。」

老金属于夜行者这行的先锋,他入行时还没夜行者这说,都叫自由记者。且那时新闻管制比较严,干这个赚不了多少钱——但架不住老金爱干这个啊,他觉得这行就和侦探一样,即能满足好奇心,还能赚点钱,至于赚得多少,单身汉一个,够活就行!

01 年这事发生的时候,老金是最早赶到案发现场的一批人。当时延庆还不是北京的区,老金一早六点出门,从南三环出发,倒了几趟车,下午三点多才到。

(即便是现在,从南三环到延庆,也需要五个多小时)

到了大榆树村,老金第一件事是往地下吐了口痰,呸,比 TM 到河北承德还远!

老金找到了当时大榆树村的村委书记,塞了两盒烟,再加上自己的中央台假记者证,骗取了对方的信任,让对方带着他去了被溺死女孩的家里。

(假证是夜行者的从业必备工具)

女孩的母亲趴在床上低声啜泣,据说已经这样几天了。女孩的父亲孙某倒是很冷静,略带疲惫地向老金介绍当时的案情。这些天面对警察和媒体,同样的事他已经重复许多遍了。

(被溺死女孩一家三口的合影)

康庄警方怀疑是熟人作案。翻墙进去盗窃,看见女孩在家怕被揭穿,于是溺死了她。

在老金看来,警方就是在扯犊子——这完全不能解释水缸里的照片底片,以及照片上的红衣女子。

(警方怀疑是熟人作案)

老金把调查的重点放在了寻找底片里的女孩上。然而,和警方与媒体一样,老金一无所获,他不得不放弃这个案子,直到五年后。

2006 年,《法制进行时》又一次播出了这个案件,寻求线索。当时正在看电视的老金不甘心地又一次到了延庆。

受害者的父母孙氏夫妇已经搬走了,据房东说是回老家生孩子去了。老金想着,采访悬案受害者家属应该可以卖点钱,于是花了两百块买下了房东当年和孙某签下的租赁合同。

(当年小女孩被害的房子早已人去屋空)

顺着身份证号的信息,老金找到了孙某的老家——河南的一个村子。

这个村很落后,每家每户的砖墙上都被人用漆刷上了「少生孩子多种树」之类的计划生育标语。找到了村委会,老金又拿出了自己的「央视记者」身份,递过烟后,和村委会主任打听起了孙某夫妇的情况。

(在乡下,想知道什么就去村委会,村干部永远是知道最多的人)

黑瘦的村委会主任眯眼深吸了一口老金的玉溪,开了口:「其实他(指孙某)也不容易,守着自己的地,谁爱往外跑?但我们村计划生育管得严啊,超生连地都得没收了。他一直想要个儿子,就带上媳妇闺女跑外边当『超生游击队』去了,结果闺女搭外边了。」

老金听着有点不对:「他离开家乡是为了躲计划生育?」

(当时农村的计划生育非常严格)

主任点点头:「可不,其实在这闺女(受害的女童)之前,他还有一闺女,他想要个儿子,就过继给他没孩子的大哥了。可没想到又生一闺女,他大哥也没有替他养俩的责任啊,你说是吧。没办法,只好出去生。好在这次回来生个大儿子,要不真是赔了闺女又折兵啊!」

老金内心忽然有了个阴暗的想法,会不会是父亲为了生儿子,把自己的女儿......可,那张底片是怎么回事,照片上的红衣女子到底是谁?

怀着心事,老金远远看了几眼陪儿子玩耍的孙某,没有上去当不速之客。

(老金说,当时在回来的路上,他脑子一直很乱)

讲到这里的时候,老金仰头干了一杯。

所以你怀疑是孙某干的,我问老金,就没想过接着查下去?

老金又和我碰了一杯:「当然继续了,这事儿要不查到最后,永远是我心里一坎儿。我考考你,作为北京的夜行者,对北京各地区是一定要熟的。你对延庆,有什么印象?」

我想了想,肯定的答道:「传销。」

延庆的传销,在全国都非常臭名昭著。只要你搜索一下延庆传销,你就会发现许多的相关新闻。

(延庆的传销全国闻名)

老金在 09 年的时候看到了一条新闻,延庆一个传销团伙被捣毁,团伙成员大都是来北京打工,却被骗到传销窝点的年轻男女。

(老金当年看到的应该就是这个新闻)

老金忽然想起照片里的红衣女子。在八达岭拍照的一般都是来京的外地人,外地人一般有两种,来旅游或是来打工,有没有可能,那个红衣女子,是来北京打工,然后被骗到了延庆的传销窝点呢?

他开始着手调查这些年延庆,尤其是大榆树村附近被打掉的传销窝点。终于,他找到了一个时间符合,并涉嫌非法拘禁行为的传销组织。

(小女孩被害同一年,附近有一个传销组织被打掉了)

当年的涉案人员早已被放出,但老金通过当地警方获取了主犯的个人信息。第二天清晨,老金在丰台蒲黄榆地铁站附近的一个早点摊,见到了这个已经年过五十的陈某——他正在和他的妻子卖着豆浆油条。

(当年的「传销大哥」,如今卖起了早点)

老金说明了来意,并把照片给陈某看,陈某看见照片沉默了一下,让老金稍等。等到帮妻子忙完早点时段,陈某和老金到附近的长椅上坐下,两个人点上烟,陈某开口问老金:「你是警察么?」

老金说不是,我是记者,调查这事儿很多年了,被溺死幼女的父母委托我一定要调查清楚。

陈某叹了口气:「我年纪大了,有些事过去这么多年,也不想再躲着了,我知道照片上的红衣女子是谁,她已经死了。」

(没人知道来自于哪儿的红衣女子,早已魂归故里)

2001 年的秋天,一个成员将 19 岁的老乡小蕙(化名)骗到了北京,并带到了陈某位于延庆某乡的传销团伙。在「洗脑期」小蕙一直表现很好,就在她取得了大家的信任后,她忽然跑了。吓坏了的传销组织出动了几乎所有的骨干去抓捕小蕙。

在找到大榆树村的 188 号时,他们听到了屋里有小孩喊救命。他们怀疑小蕙藏在这户人家并被发现了。但由于不知道屋里什么情况,陈某等人决定在外边守株待兔。过了大概二十几分钟,小蕙果然翻墙而出。

早已有准备的陈某一行人押着小蕙回到了传销组织的所在地,把她关起来并严加看守。

(传销和非法拘禁往往紧密联系在一起)

可没两天,陈某在电视上看见大榆树村 188 号小女孩被杀的消息,并且水缸里还有小蕙刚到北京时在长城照的照片。

陈某吓出了一身冷汗,觉得小蕙心机实在太深了。先骗取自己等人的信任,然后逃跑。再杀死小女孩并留下自己的照片,以此得到社会关注而脱身——这个女孩太危险了,又聪明又狠,绝对不能留。

当天晚上,陈某等几个骨干一起杀死了小蕙,并将尸体埋到了国道附近的荒地。

(将尸体埋在国道旁的荒地,几乎不会被发现)

说到这儿,老金连干了两杯酒。

我试探着问道:「你没卖这个新闻?」

老金摇摇头:「没有。」

我说:「是因为当时国家管制严,这样的新闻卖不出去?」

老金点点头:「这是一部分原因,还有就是,陈某最后和我说,小蕙死之前,一直说那个小女孩不是她杀的,自己只是把身上仅剩的几毛钱和照片底片给了小女孩,并让她报警寻求帮助。」

我:「那到底是不是小蕙杀了那个小女孩?」

老金点上一根烟,深吸一口:「不管是一个19岁的姑娘为了自救而杀了一个小女孩,还是一个父亲因为想要儿子杀死了自己女儿,对这个社会来说都太沉重了。」

「大多数的人,不应该知道这么黑暗残酷的真相。」

在我的记忆里,这是老金和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然后我们一直无话喝酒喝到天亮。

等我酒醒之后,老金失去了踪影,从此以后再没联系过。

但我永远记得老金的这句话,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成为了我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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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本人女,小时候和爷爷,弟弟一起走,突然一只大狼狗朝我们三个冲过来,爷爷一把抓着弟弟就跑了,我就在后面,追着爷爷一边哭一边求救一边跑,结果我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爷爷带着弟弟越跑越远,那大狼狗就踩在我的身上转了几圈到处闻了闻就悠闲地走掉了。当时就是觉得劫后余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还有就是那时小,不懂爷爷为什么领着弟弟就跑了。

爷爷已经去世了,但是我到现在都不知道爷爷那时为什么这么做,也从来都没有勇气问他。

曾经梦到过他说,因为你弟弟是我唯一的孙子。

希望这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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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昨天我妈饭桌上讲的故事

她说邻村有个人因为眼盲不能参加劳动,挣不到工分,没有办法,他只能炸了一些油条提着篮子去街上卖,那个年代做生意就是投机倒把,走资本主义道路,于是公家砸了他的篮子,还打了他一顿。那些没收的油条被又红又专的革命分子们瓜分的一干二净,填饱了他们的肚子,充实了他们高尚的灵魂。

她说她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个男生的爸爸很早就死了,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妈妈每天推着车子,敲着竹梆卖豆腐,他的同学欺负他、嘲笑他,有事没事就找个东西学他妈妈敲竹梆。“卖豆腐咧——”几个同学模仿地惟妙惟肖,全班都沸腾了,大家都找个东西“邦邦邦”地敲。后来听说清查资本主义残余的时候,他妈妈做豆腐的工具被砸个稀巴烂。后来又听说那个男生辍学了,跟着改嫁的妈妈去了别的地方。

我敢说这些革命分子,这些亲爱的同学们,在回忆起往事来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愧疚,这不过是他们证明自己年少轻狂过的谈资,甚至茶余饭后的笑料罢了。因为愚昧无知,他们缺乏最起码的羞耻心,所以坏的格外彻底。而他们的举动,却改变了他人一生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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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我在电厂工作,有次喝酒,我们总工讲了一个关于他徒弟的故事,大概是02年的时候,总工原来所在的电厂大修,他的徒弟和几个人到锅炉内部检查受热面,等到检查完了之后就将人孔门封了,计划点火开机。当时我们总工已经不在老厂了。赶巧有事回去,老领导嘛,单位上肯定要接待一下,于是就在食堂雅间里吃饭。我们总工就说希望徒弟也一起来聚聚。于是厂里就安排找这个人,结果哪里都找不到,当时手机还不是很普及,找人也不是很方便,就四处打听,都说没见,结果最后有一个当时一起进炉的同事说最后见到他就是在受热面检查的时候。听到这个大家马上到锅炉那里,把人孔门打开,才将人就了出来,当时据点火也就个把小时了。
见过电站锅炉的人都知道,像那样的设备如果被关在里面,基本上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如果没人发现,火一点起来,最后灰都找不到。
后来那人回忆说当时基本上已经绝望了,在里面就是等死,根本没想到会得救,对我们总工是感恩戴德。
这个事情恐怖的地方在于长达数小时的精神折磨,你知道自己就要以一种极其惨的方式死掉,但是毫无办法。
好在是以喜剧收场,后来还可以作为酒桌上的谈资,如果是真发生了呢?
不过经过此次变故后,那人变了很多,这个人变得豁达,大气了很多,大概是经历过变故,有点看透生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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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几分钟前,在机场转机时听到的。
他坐在我的身边,打算转机回故乡加纳。
他说,他从南非来,错过了一班航班,联络不到家人。
他说家人一定很担心他,因为南非发生了排外动乱。
他还说,他要去乡下的叔叔家一次,却不知道怎么面对他的婶婶。
他表弟在这次动乱里被枪杀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十美元。
他哭了。
是他带他出来的,
却没能把他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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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高中的时候,有次放假回家,发现我藏在电视机旁的书里的那些a片全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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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有个人,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

对方只说了一句话:“你家里丢东西了。”

他一个人生活,住在30楼,有防盗门窗,坚固无比,怎么可能丢东西?

没等他发问,对方已经挂了电话。拨过去,关机。

下班回到家,他仔细查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存折,首饰,笔记本电脑……什么都没丢,这才松了一口气,认为白天的神秘电话不过是恶作剧。

夜里,他突然醒了,接着就听见在黑暗中有人贴着他的耳朵,低低地说:“你…家…丢…了…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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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一个女孩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富二代。富二代带着她去了香港、丽江,还给她买了很多东西,她玩得很开心。在香港分手的时候这个男人给了她一个礼物,叫她回北京再打开,后来她回到北京,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个花寿衣,还有一张纸,上面写着“欢迎加入艾滋病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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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吃婴儿脑髓治阳痿听说过吗?

1916年上海《民国日报》报道过这么一新闻,种种吃人细节,毛骨悚然,令人发指。

说江苏吴江县震泽镇有一土豪,名叫顾兰庭,兄弟是当地有名的乡绅。顾家子孙向来横行乡里,言行霸道,当地人都不敢招惹。

顾兰庭有一毛病,不举。房事不顺,一直没治好,长此以往心理变得愈加狭隘变态。

他曾听江湖医生说吃婴儿胎盘可以治这种病,于是找来胎盘吃,但仍没有效果,于是找本镇的秦老娘问有什么偏方。

这老太婆也确实恶毒,竟劝他生吃人脑髓,说将全副人骨烧成灰做药引,吃了就可以壮阳。

顾兰庭信以为真,于是出了三十大洋,托秦老娘买穷人家刚出生不满一周的男婴,借口要买来自己养。

买到家中后,不喂孩子奶水,打算让他活活饿死。

没想到四天四夜后孩子竟然还嚎啕大哭,没饿死。无奈又出了十二大洋托厨子和秦老娘将孩子杀掉。

秦老娘把孩子抱出去后,从袖子里掏出剪刀就将男婴阳物剪掉,并直接向上剪开,剖开小孩肚子直到咽喉,挖出五脏六腑,血肉遍地模糊,惨不忍睹。

然后劈开男婴头骨,将脑袋放到盆中,就像豆腐脑一样,加少量盐,(配点葱花),让顾兰庭先吃。

另一边将小孩的尸体放到铁板上,用炭火烤干,刮掉皮肉,将尸骨继续烤干研成粉末,放到鸭腹中,煮熟后再吃。

据说当解剖孩子身体之时,血腥四溅。火烧枯骨气味极臭,邻居都被熏的长吐不止。

有好奇的跑去看,被秦老娘带保卫团的人守在门口,不让人进。

大家都为婴儿报不平,又害怕这腥臭会引发疾病,于是把这事儿告诉该镇的助理员周某,希望能替该婴儿伸冤。不料周某竟是顾兰庭的老朋友,为其包庇不管此事。

后来有当地正义之士决定替男婴伸冤,去吴江县打官司,希望能将秦老娘及顾兰庭严惩,依法查办。

至于最终结果如何,已无可考。

无论恶人伏法与否,当时之人心,令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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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我们家附近,昆明晋宁这个地方,前几年爆出来的连环杀人案,犯罪分子多年间,诱骗流浪汉和离家出走的青少年回家后杀害,多年间杀害了最少十一个人,而且极有可能超过20个人被害。当时春城晚报报道了杀人作案的细节,描述了杀人后把肉腌成腌肉吃,眼珠子抠出来泡酒这些恐怖的细节。并且他甚至还把吃不完的人肉拿出去零散的卖掉,说是鸵鸟肉。这个案子当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几天后所有媒体的报道就只剩下杀了多少人,对于吃人肉包括卖鸵鸟肉这些细节就只字未提了,可能是防止引起恐慌吧。我们家离案发地可能就二三十公里吧。
...................................个人经历.................................
可怕的是大学的时候,去一个朋友家玩儿,他拿出来一盒像干巴(就是腌得比较干的腌肉)一样的肉出来,做成麻辣口味的,然后说这是晋宁来的鸵鸟肉,专门买来尝鲜的,我们一人一块吃了大半盒,因为有点凉了,肉略微有点点腥,肉质也比牛羊肉要韧一些。
出了这个事情以后才知道,晋宁根本就没有过鸵鸟养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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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看到一个说农村的。。。我家也是,父母都是最普通的农民,小时候家穷,父亲算有点门路,把屋后一个水田改成了鱼塘,养鱼……鲶鱼…第一年赚了点钱,但辛苦程度很多人不了解…也不怕爆料,以前都是那样养的,大夏天,到农村别家茅房去捞孑孓,蛆…真的,只能这么喂,没得别的饲料…因为只有中午天最热,别人午睡了,没人……回到家都是满身臭味,汗味…
但就是这么辛苦赚点钱,第二年,当漫鱼塘鱼苗长的有筷子那么长,正是成长,收获待望时,一天夜里,不知是谁几瓶农药,满池塘鱼全死光了,因为池塘边明显有几个农药瓶…母亲哭的昏天暗地,父亲一动不动沉默,我也跟着哭…因为这是一家人全年的指望,是父亲汗流浃背的心血……
我同意上面一个知友的观点,不要觉得农村就民风纯朴,那些红眼病,嫉妒,使坏心的人大有人在…

还有就是那一年祖父去世了,本来说好葬在祖母坟边,那块地曾是我家的,后来划给了另一家。本来头几天风水先生都看好了墓地,和那家人说好了,只是占用地边一块地方,不是占用耕地…看好了时辰,第二天就要下葬,但就在那天早晨,那一家女主人就变卦了,死活不让下葬……大家可以想象,这边是祖父的灵柩马上要入土,另一边那家女人胡搅蛮缠死活不让,母亲哭着像她求情,村干部也来劝,到那家人就是不让……因为听人说那里风水好,不能让我家占了………后来不得不马上临时寻找了一块墓地……但万万没想到的事,那天夜晚,家里摆的白事酒席,那女人居然好意思来吃饭…还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对于人性的恶,让我年幼时便深味…
其实不是什么可怕的故事,其实农村大部分都是纯朴善良的好人,但无论哪里,决有那么一些恶人,让善良的人欲哭无泪…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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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1 那是2013年的10月份吧。我和同学去烈士墓玩
之后就开始一直生病!肠病和胃病,折磨我到最后都站不起来。家人把我送到医院去检查,最后也没有结果。住院住了快一个月,肠镜胃镜都做了,还是没用。什么检查,吃药都没有用。之后只好回家了。

有一天晚上睡觉,我的门是开着的,房间很暗,但是外面是有灯的。我妈在房外面的卫生间里面洗澡。我躺在床上睡觉,正迷迷糊糊,突然有一个东西进来,当时那个吓得,但是由于很迷糊,感觉动不了,就只能看着,就看到一个浑身黑黑的,似乎长着毛的东西,拖着链子经过,还能听到拖链子的声音,这辈子都不敢相信会看到这种画面。我心想自己估计是没救了,但一想可能是幻觉,就一直喊我妈,后来我妈正好洗澡出来,听见我大喊就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我看到了一些不好的东西,真的特别害怕,我也形容不上来。我妈说你一定是最近太虚弱了,没关系的。

奶奶住在乡下,她信这些东西,听我这么说,也感觉挺害怕,就决定让我去算命。我根本不相信什么算命,但还是被拉去算命,算命先生就在一个巷子里面。我一进去,他让我拿一样东西给他,写下生辰什么的(这里有点忘了),然后就说出了我是几月份出了事,和我爸是不是不和,我成绩如何如何,还有各种,事无巨细,当时简直惊呆了。后来给了我一些药方,让我自己出去药店里拿药,也没收什么钱,看那意思就是我还很悬。

然后就这样也还是没好。真是很无奈。家人看我一直痛,就说我们小山区不比大城市,这附近灵异现象比较多,老一辈人又和我说了很多此类事情,以至于最后我都感觉三观有点动摇了。 他们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突然这样,是不是沾染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我就和他们说,当时和同学去烈士墓玩的事情。家人一拍手说,那就是了。让我详细讲述一遍当时情况。我想起了那次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越想越害怕。他们问是不是被小石头什么的,别自己吓自己。我说我感觉被很大块的东西勾了一下似的。自己都越想越害怕。因为那个地方真的很平坦,平时是可以作为大广场走的,经常有人打扫。

家里人见我病情越来越恶化,终于坐不住了。奶奶坐车赶往一个比较偏远的乡村。当地有一个极厉害的算命先生,据说他算命准到不行。叔叔陪着奶奶去的。他们还带上了相机。说是要录个像。

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吓的我都不敢看下去。因为奶奶一去,那算命先生就说,你孙子出了点事情,这个地方我不能明说,但是站在那里某方向(忘了)你能够看见一座桥。你需要准备xxx东西去祭拜,就会没事的。

叔叔当时一合计,这可不就是烈士墓嘛。然后赶紧回来买了东西,就带我去祭拜。

我当时在奶奶家吃饭,一吃完,顿时觉得浑身瘫软无力,再也站不起来的感觉,难受的感到害怕,又不知道怎么办。

叔叔就几乎扛着我,和我爸,奶奶带我去了那烈士墓。等祭拜仪式一过,过了不到10分钟,那种无力感竟然消失了!我竟然就站得起来了。

至今都觉得不可思议。

后来我的病也逐渐好了,从此再也没有肠胃痛过。

我知道这个故事不可怕,但是亲身经历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当时费了我几乎一整个学期的时间,几乎荒废了学业,还好之后一切恢复了正常。

我记得,做完胃镜后的第二天又做了肠镜。当时做完肠镜出来,都觉得眼前出现了一道光亮,感觉人生都变的美好了起来。当地的技术真是太落后,那种强硬将很粗的管子在我肠里面拐弯的痛苦真是不想再体验。

我记得我爸扶着我,对我说,你看那些大人几乎都痛得无法下地了,你还只要我手轻扶。我说 爸 我想吃东西了。

2 这个故事不是我亲身经历的,是我们老师给我讲的。老师是一个很正经的人,不会和我讲这些故事。她讲这个是因为最初我和几个同学又很作死的去城郊的一个地方玩。回去的时候想换一条路走,我同学说那条路原先走过20分钟不到就能回去,特别近,就走那儿吧。等我们过去了,我才发现那些地方晚上都没有灯,属于不开车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大晚上的连旁边有没有房子都看不清,右边就是山,特恐怖。那条路很长,都已经晚上12点了,我们还在拼命的骑。我当时以为自己都回不去了,最起码得凌晨才回得去,因为真是骑了太久,而且几乎看不到路,我和我同学真是一路煎熬的回去了。

后来有一次和老师经过那里,我就和老师说那天晚上的事,我们老师说那个地方是当地最阴之处,风水上来看是极阴的地方。她说那条路晚上本身就没什么人敢走,让我以后不要走这里了。之后她就开始说了她高中时候的故事。

她说她印象特别深,当时她还念高中,有一次傍晚和一个男同学一起回家,男同学骑自行车带着她经过那条路的时候,四周都没有人。他们也没怎么说话。

后来,男同学突然停下来。老师觉得很奇怪,但是男同学什么也不说,只是让她下车和他一起走。他一直紧闭着嘴,皱着眉头,很严肃又很害怕的样子。她们加快速度走完了这段路之后。老师终于忍不住问怎么了,干嘛突然刹车。男同学说他车没有刹车,不信你自己看,早坏了。但是他感觉到有东西把自行车拉住,不让他走。他很无奈的只好下了车才能继续前行。 我听了也是倒吸一口凉气,心想真是很恐怖。

后来她又说了鬼打墙的故事。她说有一回,她和几个同学上山玩,到了山上一个庙里,一个男的用很脏、满是泥的手去摸观音的头。(这厮也太不敬了)然后下山的时候发现走不出去了!他们按照原路走了2个小时,还是走不回去,这条路很熟悉,不可能是迷路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我们当地都是小山,半山腰下山最慢最慢也就半个小时)一伙人都怕了。最后一个胆壮的男生,就拿起了一根树枝,口中念念有词,还对着空气一直鞭打,接下来破口大骂,似乎在驱赶什么东西,之后他们才顺利的下了山。

老师就又一次和我强调,这种小山区,不比大城市,自然界总是充满了神奇的东西,所以要尊敬他们。

然后我就没说话了。

我不怎么会写记叙文,所以感觉其实不怎么可怕。但是,真的经历的话,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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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下雨天我和哥哥在家里闹着玩,我哥哥用一根麻绳绑我,麻绳很松,我每次都能挣脱,于是就得意洋洋的把自己当做逃脱大师一样。

我在嘚瑟的欢的时候,我哥又绑了我一次,这次绑的手法是勒脖扣,就是看抗日战争片儿里面,地下党被枪杀之前绑的那种,绳子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儿,手背在后面绑住。

这种扣当手试图挣脱的时候,脖子就会被勒紧,所以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放弃挣脱。

当我用力挣脱的时候,脸被勒的涨红。
我爸爸看到了之后,先勒令我哥给我解开,解开后拿鸡毛掸子给我一顿好打,我当时很委屈,为啥不打我哥而打我。

后来我爸说:你差点勒死,不是因为你哥下手狠,而是因为你嘚瑟让人家绑的。以后你再出去嘚瑟就被弄死在外面,今天打你是让你长个记性~~

恩,我长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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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以下为澳门八仙饭店灭门惨案的案情介绍————

(当时的报纸新闻)

八仙饭店位于澳门北部的黑沙环,约1960年代开业,由郑林一家经营。郑林原本是一名烧腊小贩,但得到街市鸡鸭档主的提携,借钱让他开设饭店,1973年他与妻子岑惠仪结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黑沙环第四街。据街坊称,郑林为人老实,颇受街坊欢迎,但其妻酷爱麻雀耍乐,经常出入赌场,对钱看得极重,人缘欠佳。

(原澳门八仙饭店)

案中疑凶黄志恒,原名陈梓梁,案发时年约50岁,与一名20多岁的儿子同住;他是广东南海书楼村人,乳名阿七,家境颇富裕,其后随家人来港定居,不久因触犯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满后与一名黄姓女士结婚,育有2子1女。

八仙饭店灭门案发生后,警方发现他曾卷入另一宗凶案。1973年11月15日,他到香港鰂鱼涌英皇道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1万元被拒,于是把李和夫妇及其姊绑起及斩伤,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毙,并试图用石油气炉纵火,幸李和胞姊及妻子及时逃脱。当时他的名字叫陈梓梁,此后潜逃广东南海县平洲区平南乡间,居住在旧日家僕黎氏家中,与黎家女儿相恋,两人偷渡至澳门。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节,并火烧手指头,破坏指纹。1986年,八仙饭店案被揭发后,李和家人认出他正是陈梓梁。

(疑凶黄志恒,原名陈梓梁)

一、发现肢体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环黑沙阿婆秧滩浮出8件残肢,泳客随即通知水警。经警方点算后,当中有4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及两只手掌。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因为有4条右脚掌,断定遇害人数最少4人。澳门司警曾怀疑偷渡客遇上鲨鱼,但肢体的切口十分整体,其中断掌手指曾被压扁,似是被人刻意毁灭指纹。两日后,阿婆秧滩一只野狗咬着一只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发现一只女性右掌,泳客亦发现一只右脚脚争。面对11件残肢,司警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但凶案调查并无进展。

二、寻人信揭发

1986年4月,亦即发现肢体8个月后,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及广州国际刑警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成为破案的契机。信中指:”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

三、被害人员

郑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带两名幼女回故乡中山,此后音讯全无。当时他们怀疑兄长妻子岑惠仪与黄志恒有外遇,两人于是串通杀害郑林,又推测凶手与岑氏事后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杀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踪者包括:

八仙饭店东主郑林(50馀岁)及其妻岑惠仪(42岁)

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 岁)及儿子郑观德(7岁)

女东主的母亲陈丽容(70岁)

女东主的九姨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

八仙饭店厨师郑柏良(61岁)

虽然这连串案情并未能证实,但这封信引起司警展开对黄志恒的调查。

四、侦查

司警接信后重新检验去年检获的残肢,竟发现一只女性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陈丽珍的指纹相似,司警于是监视黄志恒,并访问失踪者约20名街访。当时八仙饭店一名鸡鸭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郑林来电落单叫货,职员送货时,店内一切如常;翌日早上,当伙记再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休业三天”的告示。该鸡鸭商曾到访郑林住宅,当时一名陌生男子应门,指郑林举家去了珠海。

同样在8月5日,另一名失踪者、女东主九姨陈丽珍亦离奇失踪。她的邻居指,当日清晨,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珍,指郑林的幼子发烧,请她协助,两人乘计程车离开,自此陈丽珍一去不返。这两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有份参与谋杀。

五、缉捕疑凶

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调查。警方发现,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换上新员工外,同时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放租,黄志恒与一名廿多岁的儿子住在另一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亦为郑林所有。

盘问时,黄志恒指他只想送契女返大陆,否认潜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物业,这笔钱是从走私中赚取。当晚,他指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元赌债,把所有财产移交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纪录。此时,警方在黄志恒的夹万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并裁定表证成立,还押澳门市牢监狱候审。

六、自杀、遗书

黄志恒被捕后,一直拒绝供出案情,并曾两度自杀。1986年10月4日下午,他利用市牢监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横锯,被囚犯发现,经5小时抢救后得以保命。同年12月初,他在狱中多次与其女伴黎氏见面,在最后一次会面时,双方放声大哭;他廿多岁的长子阿源亦在同一时期探访父亲,两人神情肃穆。

12月5日零晨,黄志恒磨锋汽水盖拉环,在之前自杀的伤口再次割脉;当天上午8时,狱警派发早餐,发现他已无气息,手腕被一幅染满鲜血的棉被覆盖。他当时住在市牢大楼A楼楼下五号仓,仓内共收禁28人,有犯人事后指,当晚看见黄志恒坐在床上,利用外透入的灯光做胶花手工,以为他只是打发时间。警方事后在黄志恒身边,找到遗书、哮喘药及数本色情杂志。黄志恒死前曾向报馆寄出一封自白书,这是黄志恒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行文颇生涩。信中说:

“请代我平反这冤案,请想,一个临死的人还会说谎,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两点钟,司法处谓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个钟头,在这段时间,我估计他们在观察我心境,由于在澳门从未做过对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迄至他们问及关于八仙饭店之事,我从实告诉他们,也就是我如何认识郑林及至如何接替业务等,足足问了两夜三天,分四个人同是问这些,最后在十月一日零时谓要控告我谋杀郑林一家,当时我已是疲劳之极。

香港那边东窗事发,我已抱定以死以谢世人,本来我已当陈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对他们父亲早就去世,这是由我将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那时开始,我已洗心革面,坏事不但不会做,而且连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动机,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刚毕业,踏入社会工作,我应该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当郑林欠我十八万八千时,我已有心收购八仙饭店,这是有人证的。总而言之,我绝对做不出这案,如果是我承认又何妨;况且编辑先生你见到这信,我已经不在人世。现在凄凉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岁的孩子,舆论对她很不公平,难道我已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想过着幸福的晚年,就给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无辜,我以前是坏人,我应承担一切后果,但我太太是乡下婆,甚么也不识,绝对是好人,难道社会竟然会对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我郑重声明,我之自我解脱,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属次就不想再捱下去,今次终要实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澳门市牢今天有”送鬼”的迷信习俗,正是由此案而起。狱警相信死在狱中的人,会被监狱之杀气威慑,鬼魂长困而未能安息,狱警当时为黄志恒办理出狱手续,一人手持黑伞,另一人手持烧香,把黄志恒”送出”监狱。

七、尸体下落

黄志恒自杀后,警方仍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其馀肢体,亦未能证实他们已然遇害。在唯一一批共11件检获的人体残肢中,只有一件的指纹近似失踪老妇陈丽珍,但外界一直相信,这批残肢正属于郑林一家十口,其馀残肢是怎样处理,多年来引起外界猜测。

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据当时传媒的猜测。一些澳门传媒曾指,黄志恒在狱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发经过。黄志恒在案发前,曾在八仙饭店与陈丽珍赌沙蟹,陈氏输了18万元,事后黄志恒多次要郑林偿还。事发当晚,黄志恒又再追债,并随手拿起酒樽,胁持郑林的幼子,命郑林家人及员工自绑及用布塞着嘴。

此时郑妻发难,抱起幼子欲衝出门口,结果被黄志恒击杀,最后郑林幼子临死前大喊:”九姨婆(陈丽珍)会报警拉你!”黄志恒之后到九姨婆家,假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死。报章又说他之后用黑色垃圾袋,把肢体包起,分批弃置;部分则用来熬汤,在八仙饭店出售。这有揣测至今难以证实,但目前已知的证据是:

案发时,曾有一名约30岁男子到陈丽珍家,此人并非黄志恒。从残肢化验结果得知,死者并非被毒死。案发时正值盛夏,若尸体未有及时处理,将会发出恶臭,但当时并未有人投诉尸臭问题。

这个案件离奇是因为嫌疑人致死都不承认,不供出案情,而且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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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说一个真实的事,现实往往比那些惊悚小说更可怕,如果碰到老乡,应该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若干年前,我的阿姨在一家本地较大的饭店厨房做杂工,薪水虽然不多,但是好在同事关系融洽,每天也做的开开心心的。
有一天,我去阿姨家跟表弟玩ps游戏机,一直玩到晚上十点,玩完后一看太晚了,就索性给家里打了个电话,通知一下父母,晚上不回家了在阿姨家住了,放下电话,表弟跟我说,让我陪他去接妈妈下班(就是我阿姨),我和表弟到阿姨工作的饭店时,正值下班期间,工作人员纷纷向外走,我们看到阿姨跟一个女工友有说有笑的出来了,我俩上去跟阿姨和她的工友打了招呼,这时一辆残疾人运营的机动三轮车开到我们面前,一个腿有残疾,很瘦的中年男人架着拐从车里出来向我们走来,是阿姨工友的老公,阿姨向我俩说:“快向叔叔问好。我俩问了声叔叔好”,中年男人和蔼,满脸笑容的对我们说:“你们好呀,有时间来我家玩呀”。后来我们分别的时候,阿姨对我俩说:“别看那人残疾,对老婆可好了,也很能挣钱,你看他老婆,金项链多粗,手上光金戒指就带了两个,还带了一对金手链,我就纳闷了,带那么多金银手饰还来这地方打工干嘛”?我回了一句:“可能人家在家呆着也难受,出来随便做点啥挣点买菜钱呗”。
半年后,本市出了一起特大杀人,分尸抛尸案,全市震惊,我这人平时不太看新闻,正巧那天在学校的阅览室看书,听到一帮同学在看报纸,一个女同学说:“唉,太残忍了,以雇佣保姆为名,去劳务市场专挑身上带金银首饰的保姆,雇到家来,当天就杀死,之后把保姆分尸,抛在野外,用这个方法杀了十几个保姆,简直是禽兽啊”。之后另一个女同学说:“我妈就在北京当保姆啊,我得给她打电话让她别干了,可别出啥事”。过了不一会儿一个男同学扯脖子喊:“我擦,凶手就住在我们小区啊我操,我这还特么怎么回家啊”!!!!我听后起身过去跟他打趣:“我说大飞,平日你老吹你是咱班格斗王,谁都没怕过,这时考验你的胆量可到了呀,哈哈”!说完这句话,我不经意间瞄了眼报纸上的犯人图片,瞬间被吓的说不出话来,脸色铁青,图片上是那天我跟表弟接阿姨下班,我阿姨的女工友的残疾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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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在我读初中的时候,我们那里有一个中年男人吃敌敌畏死了,死时我恰好在老家,所以他死的样子我看到了,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和黑血,浑身抽搐,整整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才死。他死时才30多岁,他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儿子,他也很健康。但是他很穷,真的很穷,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谁能想到这是零几年后的事情。终于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跟着一个男人跑了,后来又被那个男人抛弃,成为了站街女,成为站街女后,生活竟然变好了,就来接她的儿子,于是这个男人在儿子被接走后就喝敌敌畏死了。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努力生活还不如出卖肉体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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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12-06
我家在北方的一个小县城中(不是东北),民风彪悍,有很多人在外打工、做生意,常有外来人口,也有很多川贵的媳妇儿嫁过来,这是背景,大四那年我回家,听老妈说了一件事儿,我们县有一个很大的村子,有个村民XX,碰到有一次山西矿上出事儿,有个中年男人死了,正好XX这有个女的也死了,把女的的尸体卖到了山西配阴婚,卖了十来万,不要问我细节,我也是听说的,我也不知道第一次他卖的这个女尸跟他什么关系,或许他只是牵个线挣个介绍费而已,前边也说过,我们县里常年很多人外在打工,然后他发现这是个好活儿啊,挣钱又多又轻省,我也不知道他之后有没有卖过或者介绍过配阴婚的事儿,只知道事发的时候,他家地窖里还有十来个女人,大小年纪都有,就给口饭吃死不了,这些人中有外地的媳妇儿,有外来的小姐,有脑子有问题的姑娘,每个村里什么情况村民都知道,稍微有个认识的人打听打听就知道谁家的媳妇儿是外来的了,失踪了家里人也会认为是不是跑回娘家啦,小姐就更别提了,有谁会在意她们呢?还有脑子有问题的,走丢了也是经常的事儿,反正都是这些丢了不会引起注意或者警察根本不是用心查的人,什么时候山西的煤矿又出事儿了,他就杀一个年龄相仿的女人把尸体卖过去配阴婚,事发的时候已经杀了十几个人了,开始煤矿的老板没觉得有啥问题,毕竟中国这么大嘛,还当是中介来路广呢,结果有次接到尸体的时候还是热乎的,吓得煤老板报了警,这件事儿才算掀起来,事后抓的不止XX和他老婆(他老婆也是帮凶),因为尸体要用救护车送到山西,所以救护车司机也有份,还有开死亡证明的医生,还有谁不太知道了,反正揪出来一大串,秘密审问秘密枪毙了吧应该,我想能为这点儿钱杀人的人应该也没本事买下自己的命吧,这件事是真事儿,是真事儿。。。。
当时我一个闺蜜在那个村子里做村官,把我妈说的不太细节的给我补充上了,到现在我的心理阴影也没有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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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5, 2024-3-29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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