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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震惊的杀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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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阅读模式
此信息未经证实请小心诈骗
如未留电话请小心诈骗
无论何种原因切勿汇款
说一件我们那的事吧。你能相信警察来拿人的时候大批人排队给杀人凶手塞钱吗?

镇上绝大多数青壮年都外出务工,小孩及老人留守现象普遍。镇上有一座国家出资建设的敬老院,收住着本地的一些孤寡老人。

据了解,这座敬老院目前收住着9位孤寡老人,配有1名管理人员并兼任院长,负责日常管理以及入住老人的饮食。一群孤寡的老人,一座平日毫不起眼的敬老院,却在去年发生了一起命案。

这件命案起于入住老人与管理员日积月累的矛盾。事件中的管理员陈某,女,42岁;老人熊某,男,51岁。

敬老院收住的老人均无儿无女,身体衰弱甚至身有残疾,不得已入住敬老院。敬老院的运行由国家拨款。据老人们反映,由于缺乏监督,管理员陈某作假账,克扣下拨给敬老院的伙食费,损公肥私。

此外,管理员陈某在日常的相处中矛盾很多。平时老人们的饮食及各种生活用品都由敬老院负责,但额外的零花钱只有15至30元每人每月,低保也拿不到,因为各种证件被管理员拿去了。有些老人为增加收入,在敬老院支起小摊儿。做点修鞋磨刀或者篾匠的小生意。但管理员陈某要求老人们把这些收入上交给她,老人们不依。这成为老人们与管理员陈某之间的一个非常主要的矛盾。

此外,根据老人们反映,由于入住的老人没有儿女家人,陈某常常会因彼此之间的矛盾而采取报复行为。在老人们的饮食中掺入洗碗水,阻止老人们做生意等,甚至有口头和肢体上的冲突。老人们说他们都不敢和她争,只有熊某最年轻常常与陈某爆发争吵,所以熊某与管理员陈某的矛盾尤深。

熊某在敬老院们口摆有一个小摊,主要做点修鞋补锅的生意,所以有个外号叫“熊补锅”。据敬老院附近居民说,陈某曾多次抢夺熊某的工具,甚至用剪刀剪破给别人修补好的鞋,使得熊某多次进行赔偿。而熊某的回应方式就是破坏陈某的东西。

熊某多次跑到镇政府以及县里反映,但没有得到处理。

案发当天早晨,管理员陈某为老人们准备的早饭是一锅面条,由于当时熊某手上正在补鞋,最后一个去吃早饭。当他准备去吃早饭时,管理员陈某将一瓢冷水倒入锅中,随后熊某端着这锅面跑到了乡政府,他对政府工作人员说:“你们看这个到底还能不能吃?你说能吃我就吃。你们管不管?你们不管,我可要杀人了!”但大家觉得,他就是半个废人,还能干得出杀人的事?!镇政府就没有进行干预。

接着熊某回到敬老院,他准备烧热水,但又遭到陈某的阻止(老人们说,陈某为了压缩开支,平时就限制老人过多使用电器)。熊某拿起补鞋的刀(大概五厘米长,两指宽,很锋利),走到陈某的身后抱住她,拖入厨房扭倒在地上,从后腰刺了两刀,随后将陈某翻过来,又在胸口和腹部各刺一刀。这个过程中一位胡姓老人在一边,熊某和陈某发生冲突时他曾上前阻止,但被熊某割伤两刀,右臂和胸前共缝了八针。

随后,熊某跑到楼上试图躲起来,而陈某被赶到的人送到了镇上的卫生院,但卫生院没有做手术的条件,又由卫生院的救护车往外送。大约20分钟,陈某就死亡了。

镇很小,很快都知道了这件事,谁都没有想到,熊补锅会杀人。至于他是一时起意还是早有准备,这个没办法问清了,但更令人惊讶的是,大概除了受害者家人,镇上的人没人觉得不该杀。

在县公安局和镇派出所交接的时候,很多乡亲来看他,两百三百地塞钱给他,最后收了大概有几千。既觉得他可怜,又觉得他够有种。但并没有人担心他以后的生活,本来就是吃国家的,进监狱了还是吃国家的,还有人给他看病,说不定过得还好点。

讲起来让人嘴里发涩啊。

他们遭遇的不公没人管,没人理,监管不到,投诉无门。

而在社会保障方面,有单位的人,尤其是吃财政饭的人,只要能顺利退休,每个月都有一笔不菲的工资,只要不生大病,不出意外,足以养老。生活在农村里的人,包括一大批由农村迁入城市后的城市边缘人,到了别人所谓的退休年龄,他们只能眼巴巴的张天乞讨,或向儿女,或用自己颓废的心力,或通过微不足道的低保扶助,苟延残喘,走向死亡。没有儿女的就更艰难了。
切勿汇款小心诈骗!
联系时就说在【小纽约网】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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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我来说一个吧。
这是发生在我们镇上的一个真实的案件,当时也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作案人在我们镇上的高中学校门口开了一个烧烤店,由于紧挨着学校,平时的生意还是很不错的。因老板长满络腮胡,人称大胡子,回族,开店之余喜爱买彩票,大家都知道,买彩票的人去的彩票站都比较固定,大胡子也是如此,但是他有赊账的习惯,一来二去,他欠人家彩票站也得有上万元钱了,彩票站老板娘就在一天晚上去烧烤店收账,然后就再也没回家。
家人报警,警察查访很久,最后在大胡子的烧烤店发现彩票站老板娘的残肢断臂,原来老板娘已经被大胡子切了当羊肉串卖了。。。
后来继续审,在杀彩票站老板娘之前,他已经杀了好几个大街上的拾荒者。
案件发生后,我们镇上的烧烤店生意一落千丈,大街上再也没有拾荒者的身影了。。。。
具体情节不是很准确,但大体就这样吧。
你们可以百度一下山东人肉羊肉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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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讲一个我上初中时候的杀人案吧,全都是未成年人犯案,年纪最大的也不到十七岁。
零七零八年,小县城政策原因,乡镇中学大量撤销,县城重新组合成立一家中学A,学校老师质量不齐,学生质量更加不齐,这几个未成年人一半来自这个学校,一个社会闲散人员,一个来自我所在的中学。

一想起曾经跟那哥们打过交道就脖子发凉。

背景交代完毕,下面开始正片。

时间大概是零八年还没入夏,A中学旁边有一家小网吧。A中学寄宿制,晚自习虽说强制但是管的宽松,几名嫌疑人翘了自习上网,在网吧遇到了受害人。
受害人同样是翘了课,在网吧打游戏。几名嫌疑人到网吧发现钱不够,其一提议找个好捏的柿子榨出点汁来,几人一拍即合,大概转一圈,瞅上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将要受尽折磨的王某。
王某虽然长得文弱,但是家里宠溺,脾气也大。几个人围着王某几番威胁也不管用。
嫌疑人肖某:小子,你这么牛B,有本事下去干一架?
受害人:谁怕谁?

几人将王某带出网吧拦了一辆出租车,一路行进到县城西边荒无人烟的地方。将王某带下车之后进行围殴,之后买来绳子将其带到水坝边破房子里捆绑起来。

接下来做的事情,颠覆了我当时作为一名初中生对于人性的认知。

这几名嫌疑人将受害人绑起来之后开发了一种游戏叫做打靶练胆。在距离受害人一定距离的地方将石头疙瘩掷向他,受害人内脏多处出血。几人以砸到头上为厉害的标准持续虐待两天。

第三天,受害人已经不成人样。期间几个嫌疑人仍然正常上课吃饭睡觉,轮流看守王某。甚至蹲在仅剩一口气的王某旁边吃饭。

妈的,王某这时候连行动能力都没有了。

第四天,几人吃晚饭到达事发地点,发现王某躺在屋子里一动不动,几人发觉事情闹大了。

他们没有逃走,也没有报警。派三人去买铁锹和锄头,准备就地埋了受害人。

锄头买来,埋人坑挖好,几人打开门。恰巧这时候王某醒来,看到阳光里几人提着家伙站在门外,用尽力气喊出一句求你们放了我。

嫌疑人们这时候神经紧绷,早已认定死亡的受害人突然一说话,这群站在阳光里的人把锄头砸向受害人,正中头部当场死亡。

埋的过程中仍旧用铁锹冲刺死者身体数次,埋尸完毕,几人正常上课吃饭睡觉上网撩妹。

这件案子是在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因绑架受到羁押时被同监室其他犯人举报才提上公堂。

此案惊动省公安厅,几名嫌疑人被捉时正在网吧打游戏,早都忘了自己杀过人,呼喊着凭什么抓我。

你说凭什么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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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高一时学校发生了一起杀人案。初三年级一个不起眼的学生一刀捅死了本校的长跑冠军。
该生身材矮小,来自农村,成绩一般,老实木讷。体育生人高马大,看上了他同桌的小姑娘。为了在异性面前体现自己的阳刚之气,时常刻意的挑衅、侮辱他。如假装开玩笑扒他裤子,趁他不注意踹掉他凳子等等。由于体格相差悬殊,他每次都只用言语表示一下抗议。
该生由于家境贫寒,平日都是从家里自带咸菜,到食堂只打三两白米饭。这天他在广东打工的哥哥返乡途中到校看他,给了他三十块钱。中午用餐,他难得的给自己打了四毛钱肉菜,拿到教室准备慢慢享用。体育生笑嘻嘻的从他身边过,往他饭盒里吐了一口痰。
该生当场就歇斯底里了,饭盒一仍,蹦起来与体育生撕作一团。
当然,他毫无悬念的被体育生暴揍了一顿。
被同学拉开之后,他伏在课桌上哭了一个多小时。
一小时后,他向提前到校的走读生借了辆自行车到百货商店买了把水果刀。
走进教室,已经打了上课铃。
他默默走到体育生背后,将水果刀用力扎了进去。
据目击者说,只扎了一刀,并未出太多的血。
体育生送至医院当天即宣布死亡。



进入社会不久,我亲眼目睹了一起杀人案。
那年代的青年人特煞笔,为了面子把性命不当回事。
那天正和院子里的小青年们在溜冰场溜旱冰。忽然听到大门口一阵喧闹。
走前去看热闹,原来是机械厂的一个小流氓被城乡结合部一帮村痞抓住在暴打。我们院子里的谢老三跟两边的人都认识,自认为有几分面子,就上去出风头了。
谁知村痞们有备而来,特意来寻仇的,根本不给他面子。
他恼羞成怒,抓住其中一个村痞的长鸟铳顶住自己胸口叫嚣:有本事就响一铳!
这场景,多年以后看「征服」里的孙红雷又重现了一次。
话音刚落,枪就响了。
谢老三仰面朝天倒在地上。村痞们作鸟雀散。
当天没死,送地区医院两天才死。
那年头本地老流氓打架带鸟铳一般都是只填火药不装铁砂的,只图个震慑作用,没真想杀人。谁知那煞笔不讲规矩,往里装了把钢珠。
经验主义害死人。
后来,谢家老一,老二为弟弟报仇,与村痞们打来打去打了大半年。斩落了一只手掌,敲碎了几个踝骨,各有损伤。
直到次年秋季迎国庆严打,双方主犯尽数落网,毙了三个,判了十几个才消停下来。



最后这一件,是发生在我身边,我觉得最没人性最令我震惊的。
受害女很年轻,不到二十或二十出头吧。
早先认识了一个男朋友,是个小混混。合不来,女方提出分手。
小混混不答应,纠缠不清。后经人调解,勉强同意了。
此女又找了一个男朋友,半年热恋后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然而噩梦毫无征兆的降临了。
那天她和男友看完电影去吃宵夜的途中,遇到了前男友。
小混混开着个小面包,装着一车人,二话没说把她劫走了。
(此处进行修正,与官方报道统一口径)
然后把她活埋了。
具体细节就不展开来讲了,太过恶心!太过龌龊!光想都令人怒不可遏。
最关键的是,涉案的大多数未成年人,没有得到严判。


事实上,每一起命案都是令人震惊的。不装逼,不斗狠,远离垃圾,好好活着,比啥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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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曹正杀人案。

这事发生在安徽马鞍山市,凶手是和我在一所高中上学的学生,大我一届,犯案时高三。当时市民称其为楼道杀手,专杀夜里单身穿红衣服的女性,用皮带或绳子勒晕对方先性侵,然后再残忍杀害。



时间久远了,很多细节和我记忆的不太一样,可能我记错了。比如说我印象中第一起案子好像发生在1999年秋天,抓捕行动从那年寒假就开始了,当然这些不重要。

这件案子真正在马鞍山达到了街谈巷议的地步,我们在课间经常谈起,但谁能想到凶手就在我们楼上准备参加高考?单就这一点,你就可以想见在2000年夏天尘埃落定时人们有多惊愕了。

还不止于此。其中一名被害人的母亲,和我母亲是熟人。我娘在饭桌上说起她女儿从南京回家后,就这么死了,让我感觉这事离我很近,近在咫尺。

暴力、性,是这个案子的主要特征,而对青春期的男孩来说,这些因素不可能不让我记忆深刻。更何况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人心惶惶,传言越来越匪夷所思,细节的描绘在口口相传中成了说书。暗夜、红衣、血、裸露的肉体、神秘的杀手来无影去无踪,整个城市都仿佛被刺激撩动的焦躁不安。

案件中的一点,也是被人添油加醋的一种说法,让我尤其感到震惊。楼道杀手。楼道里怎么能从容作案?在我的认识和想象中,杀人是最严重的犯罪,应该尽量避免目击者才对,在楼道作案,有人经过怎么办?住户听见响动怎么办?不知道真假,但传说是某次案发时,好几家人听到动静,不是报案而是选择关门闭户装作没看见,这让我根本无法理解:人怎么可以冷漠到这种程度?

后来我长大经事见多了,我才明白,人真的可以这样冷漠,而且完全不以自己可怖的冷漠为过错。

还一个让我震惊的地方,是凶手曹正的心理素质,或者可以说是全无心肝。他不逃不躲,照样参加高考,考的还不错。警察来抓的时候,他在过人生最后一个暑假,安然的在家玩游戏。这点确凿无疑,因为我父亲的战友当时是某区的公安局长。

凶手归案后,报纸、电视将其归于青少年接触黄色书刊光碟等不健康的东西,我就觉得特别操蛋。我们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不去租个黄书黄碟,就他看了被影响,然后去强奸?去杀人?就这样草率的把这案子交待了,装作没看见在中国青少年中广泛存在的心理问题、性教育缺失问题,这也挺让我震惊的,第一次认识到这社会是如何敷衍群众的,也告诫我不要对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抱什么希望,要自己完善自己,自己教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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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在日本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刑法老师和我们说起过一个日本的杀人案,几乎让日本修改了宪法,并且因此删除了日本刑法第200条。

旧刑法的第200条的名字叫做尊属杀,这条法律规定,在犯人杀死祖父母、双亲、叔父母等长辈亲族的情况下要重判,所以量刑只有无期和死刑。其的缘由是来自中国古代的律令法。这条法律一直保留到了1995年。

1968年10月5日,日本枥木县矢板市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被害人男性,53岁,杀死他的是他的29岁女儿(以下称A)。A杀死自己的父亲之后没有逃跑,一直等在家里。这本来是一件没有悬念的案件。

但是,警方调查了A的家庭背景,才发现这宗杀人案后面隐藏了令人震惊的事实。A14岁那年被父亲强奸,此后的数年也一直被父亲强行发生性关系。为此,A共怀胎5次,2子夭折3次流产。医生劝告她如果再次怀孕的话会非常危险,听从医生的劝告A做了绝育手术。

但是,在这样的境地中,A并没有逃跑。因为A还有一个妹妹,A生怕自己如果逃跑年幼的妹妹也会遭到同样命运,只好忍受父亲禽兽般的行为。直到A29岁,终于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和一个比自己小7岁的同事相爱,并且决定和他结婚。

但当A把自己的决定告诉父亲的时候父亲暴跳如雷,上演了一场家庭暴力,并随后将A软禁在地下室。10天之后,A趁父亲不备,挣脱绳索准备逃跑。被父亲发现,两人扭打中A将父亲勒死。

案情一公开,舆论一片哗然,杀了这样禽兽的父亲居然要被判无期和死刑,几乎所有人都为被告人叫冤。由于案情特殊,各级日本裁判所都觉得不能按照刑法实刑判决。法律届人士就研究该怎么让被告人轻判。研究的结果就是,最轻的话被告人也要被判3年零6个月。因为日本法定刑的减刑可以有两回,精神不安定的法定减刑和根据案情的酌情减刑。每回可以减半,被害者应该是死刑或无期,按轻的算无期的话减一次就是有期徒刑7年,再减一次就是3年半了。

但是,大家的想象力还是不够,一审的宇都宫地方裁判所的裁判长很热血,直接判此条法律违宪,当事人仅仅是防卫过当,免除实刑。到了2审的东京高裁就说了,心情可以理解,不过违宪的判决不能瞎用,还是保守点,最大限度减刑至3年半。最高裁维持东京高裁的判决,至此这条法律有了合宪的定论。

不过,虽然法律是死的,人却是灵活的变通的。此后的检察厅起诉类似案件一律按普通杀人罪起诉,这条法律再也没有生效过。

1995年,刑法由文言体变更为口语体,刑法200条尊属杀被消除。





真正让我震惊的杀人案是另一起,凶手是我认识很长时间的朋友,并且绝对让我想不到是她做的。

排骨有一个大姐,一样是南京人,比排骨早10年来日本留学,当年家里条件还算不错,又是有名的美女,在日本刻苦读书,创业多年,有家有业。排骨在日本受到很多照顾,其实不光是排骨,排骨很多前辈也同样受到大姐照顾,困难时候伸出援手,借钱帮忙的事情有很多。所以说起这位大姐,大家都带着敬佩的心情。

后来大姐加入日本国籍之后回国创业,在家乡南京开了美容院,也很成功。买了几百平米的豪宅,家产上千万。有一个10岁的女儿,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大姐回国之后我依然在日本打拼,所以联系少了,直到2012年(?)的某一天,排骨回国探亲,父母无意中谈到了这件事情,和我说你知道么?大姐把她丈夫杀了,而且还分尸了。就这句话吓的排骨张大了嘴巴好长时间没说出话来,因为排骨实在没法把杀人分尸案和和蔼可亲的大姐联系起来。

打电话给几个好朋友一一核实,才渐渐把这件案子拼凑起来。

大姐有一个关系不太好的丈夫,这个丈夫也是当年一起去日本留学的时候认识的,结婚生女之后就关系不太好了。数年前,丈夫的弟弟在日本碰到一起车祸身亡,但他弟弟当时正好带着他的日本身份证,被误认为是他,结果保险公司赔了数千万的保险金。丈夫贪图保险金就顶了弟弟的名字,领取了这笔保险金。所以在名义上他其实已经死了。

大姐知道这个事情,也懒得管,反正当时已经分开过了。又过了几年,大姐回国创业,本来这一切都很好。但丈夫几年挥霍完了这笔保险金,又没法在日本呆(因为他名义是他弟弟,虽然他有身份,但已经是死人了,这时候说自己还活着会被以诈骗保险金逮捕),也回到了中国。三番屡次来找大姐,还想过夫妻生活。这时候大姐也有了自己的男友,和丈夫也没有了感情,当然是不同意。结果被丈夫家暴,并且被威胁。这个事情被大姐的父亲知道了,大姐父亲当兵出身,脾气比较暴躁。三人(大姐、男友、父亲)合计不如把他杀了,反正他在名义上也是一个死人,就让他真死了算了。

于是父亲买了黑塑料袋,锤子,锯子等各种工具,把丈夫遇到家里来,当场杀害,然后分尸,丢在了南京富贵山后,大姐和男友回日本。如果真查出来了,父亲一个人出来顶罪。

但三个人都没有经验(这种事很难有经验),没有仔细检查被害人的衣服口袋,口袋里遗留了一张动车火车票(实名制,所以很容易查出这个人是谁),第二天早上被当地上山散步的人发现,报案。警察很快就查到了被害现场,血迹都没擦干净,案发18个小时以后,在上海虹桥机场将大姐和男友逮捕。

谈到这件事情,我们几个认识大姐的人都唏嘘不已,没想到这么好的人会发生这样的惨案,几乎刷新了我的人生观,最可怜的是10岁的女儿,妈妈分尸父亲这样的事情不知道怎么接受?以至于后几年父母让我去相亲早点结婚我都拿这事说道:我大姐那么漂亮那么好的人,都把丈夫分尸了。我估计是碰不到我大姐那样好的了,我还想多活几年,你就让我过几天好日子吧。等以后要是我想结婚了并且活下来了,我一定谢老婆不杀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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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有一对老夫妇,八十多岁了,有一天丈夫杀了妻子。
抓到时问他动机,他说:妻子跟野男人通奸,对他不起。
大惊,问:什么时候的事?
答曰:文X大X命那几年。
再惊,复问:怎么现在动手?
答曰:还有半几年就要老死了,现在不动手就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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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说个我们刑诉老师当检察官时带的案子,具体细节我也不太清楚。起因很简单,就是一个高校的博士,因为女朋友要分手而杀了她女朋友。接下来就不同寻常了:他把尸体一直存放在他们租住房子的卫生间里,表面上每天照常上课,学习,吃饭。其实暗中则买了一个榨汁机,每天把尸体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用榨汁机做成了人肉果汁,倒进下水道。这样努力工作了大概一个多月?终于把尸体清理干净。

让我们老师都觉得丧心病狂的来了:当他把一切都处理好之后,就觉得榨汁机没什么用了,于是!用水给认真的清洗干净,找出了买时的包装,重新包好,送给了他的导师。。。。这个榨汁机到底有没有再被用过我也不知道,但是据说案发已经是送榨汁机半年以后的事了,所以应该很可能用过。。。。_(:3」∠)_

这事给我们老师,一个带刑事案件几十年的老师带来了无尽的心理阴影。再有任何学生送任何礼物他都不敢收了。

现在想想我应该在中秋节送他盒火腿月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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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听来的两个案件,发生在一个小镇上,不知道上报纸了没,听人闲聊天听的。
90年代改革开放,一家里有一儿两女,小女儿外出打工多年,大女儿嫁在小镇上过日子,儿子在乡下。背景交代完毕。
一日,小女儿打电话要回来了,跟自己妈妈说好车票时间,说倒腾到镇上大概下午或者更晚,晚就在自己姐姐家住下了。那会普通人家联系只有固定电话。
然后,第二日,她老娘等啊等啊等,心里就开始慌了,咋中午还不回。就让儿子带她去找了。找到大女儿家,大女儿说没见到。然后老人就找了一圈晚上回去了。第二天接着去找,并且让她大女儿也去找。
中午她杀了只鸡,老人让大女儿的小孩一边去,想让这小孩别见血,结果小孩就跟边上说话了,外婆,妈妈杀小姨的时候比这血还多。。。
这个案件震撼得我无法消化。那个小女儿回去给大女儿几万块钱,说是挣的,让她帮自己保管。然后大女儿哪里见过那么多钱。然后就那样了。老太太晕乎乎滴从大女儿家出来,心疼啊,多年没见着小女儿,就这么没了,要是去告了,大女儿也没了。回去思来想去睡不着,就在那里哭,儿子问出后,劝了老人,一起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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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是一个发生在近三十年前的案子。以前在另一个旧答案中也提到过。
某经济不发达地区一农民因为琐事杀死自己父亲,剧情非常简单。他打算从家里要点钱,父亲有一点积蓄,但是没有给他。两人吵了一架后恢复平静,数日后,他随父亲去林子里散步。
没有任何征兆,他在林子里走着,想起了之前和父亲谈不拢的钱的问题。
他想这个老东西还活着干什么?干脆弄死算了!……他掐住父亲的脖子,直到对方丧失意识。
然后他想到了之前听过的一个传闻:人的眼睛像一架照相机,可以记录下死前的最后场景。
在他的案卷笔录中,有这么几句话。
问:你想起(传闻)之后做了什么?
答:我就拿两个大拇指把我大(当地称父亲为大)的俩眼珠子抠出来摁碎。
问:为什么要这样做?
答:我怕他眼睛里记住我。
问:当时他死了吗?
答:没有。
这几句话我记得太清楚了,它让我感受到一个人可以有多么残忍。情节如此简单的一个案子,背后隐藏的是对亲情、法律和生命的漠视。当事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放弃了上诉,期间几乎没有悲痛和悔恨的态度,甚至也没有表示出对自己即将结束的生命的不舍和遗憾。似乎对他来说,杀了自己的父亲,被抓获,等死,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生活只余苟且与麻木,思之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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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报社记者,采访报道的主要领域是公安系统,了解过不计其数的命案,其中一件,发生在我从业前数年,之所以被翻出来源于我对当地一位著名权威法医的人物专访时被提及的。


案发时间距离现在已经有十余年:两名男子装扮成出手阔绰的高富帅,到洗浴场所结识女性服务员,随后借故把受害人骗至家中并实施控制,威胁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和存折密码,将钱取出得手后,再把受害人残忍杀害,两名男子在租住房屋的卧室地板下挖了一个大坑,将所杀的女子全部埋入其中,这个坑成为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埋尸洞。


被杀死的女子一共有13名。


埋尸洞是一个上窄下宽、不规则的花瓶形的洞,洞口大约35公分,下面掏空,但面积也不大,犯人在洞内杀害一名受害者后,便根据埋尸洞的形状将受害者的尸体摆放成各种姿势,或蹲或坐或躺,然后在尸体周围垒上砖头,封上水泥。在这之后,再将下一名受害者骗到家中扔进洞里,威胁交出银行卡,说出密码,取钱得手后就地杀害,再用同样的方式将尸体‘密封’。


这中间有一个细节,犯人在砌砖掩埋其中一名受害人时,故意把受害人手指的一截露在了砖墙外侧。这样,当下一名受害舍被骗来关到洞里后,看到这截手指基本就被吓到精神崩溃,立刻交出银行卡和密码,免去犯人多费口舌的言语恐吓。


案发后,法医前去现场调查取证时,13具尸体都已高度腐烂。警方用千斤顶把混凝土弄开,跳入坑道内一个一个挖,挖出后,又对死者进行身份鉴定,判断死因,大多数受害者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警方在埋尸洞里共找到了12具尸体,第13名受害者是在另一个小区内发现的,两男子故技重施,租下一楼的房间,在卧室里掀起一块60cm×60cm的瓷砖,用冲击电钻打通了下面的水泥板,挖出了一个更大的埋尸洞,据法医介绍,按照这两名男子的埋尸方式,这个新的洞里可以埋下60个人。


真正让人觉得震惊和恐惧的是两名男子在连续杀人埋尸后仍然能够平静地生活,埋着十余具尸体的埋尸洞就在他们卧室下面,洞口平时就用地板胶随意盖着,他们在上面放置了一张双人床,饮食起居一切如常。


一切如常!!!在床下埋着12具横死尸体的房间里毫无异样的继续生活!!!


这样的案件就发生在一座二线城市的市区里,发生在一座再正常再普通不过的老居民小区内。


或许有人会质疑,为何出现了这么多受害者之后警方才有所行动,需要说明的是,受害者都是在不同洗浴中心和娱乐场所工作的女性,都是底层的外来打工者,她们或许频繁跳槽或许频繁更换工作,或许和家人的联系也并不紧密,因此她们的突然失踪才不会引起周围人的警觉,也就不会有人因为她们的失踪去报警。直到第13人,因为和父母规律的电话联系无故中断后,父母才报的警。

鬼怪不足惧,因为人心之恶,才是无法描述的黑暗。

PS:还在质疑案件真实性的小伙伴们,可能是因为我对案件细节表述有所缺失…

这是发生在2003年的昆明3•14系列抢劫杀人案,
案件还涉及到另一名算是被胁迫作案的女性。
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两男子死刑,被胁迫作案的女性有期徒刑14年。


另外还有一起更为著名的案件,是在2000年侦破的杨天勇特大杀人劫车案,19人被杀,毁尸方式包括肢解、烹煮,然后喂鱼和喂狗。
与该案相关联的,是杜培武杀妻冤案,我看到已经有回答中介绍过,就不详细描述了。

最近的案件还有2012年破获的张永明连环杀人案,一个看似无害的瘦小老头,随机砍杀,不为钱不为仇,他自己都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尸体被肢解、焚烧、掩埋,最终官方确认的DNA有11人。这个案子至今还有各种吃人传闻,但很多真相已经无法获知了。你可能会问杀人动机,很遗憾,并没有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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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你们都闪开,这个题我来答,我差点儿成了被杀的那个人,妈呀,想想都后怕啊!

大约是99年的一个春天,我下乡办案,顺道给同事办的一个案件当事人送达一份文书,是诉状还是判决书,记不太清,忘了!

只记得那天很热,我与书记员走得口干舌燥的,很渴!

好不容易找到这家当事人,一个小五十的中年人,精瘦的,黑黑的,透着农村人的精明,家里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儿子,说明来意后,中年人热情地把我们让进屋里,很热情地倒了两杯茶,我心想,这人还真会来事儿,正口渴着呢,但是接过茶杯一看,茶杯是口子窖酒带的那种杯子,有点小,茶也不好,但谁在乎这呢?但问题是这茶杯也太脏了啊,就没敢下口喝,抬头一看,书记员也没喝,让中年人签完字就离开了。

十几天后,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起杀人大案,一个外地客商与司机来某村收苹果,被农民父子俩骗到家里,茶里放了毒药,外地客商当场被放倒在地,司机强壮,挣扎着跑回车上,反锁上车门后晕了过去,父子俩拿着铁棍追了出来,敲打了半天没打开车门,惊动了别人,就跑了,几天后被抓获归案,外地客商与司机均没有抢救过来。

你们肯定也猜到了,这杀人父子俩就是我们遇到的那家人,杀人的原因是儿子说了个媳妇儿,没钱送彩礼,以为客商来收苹果带的钱不少,谋财害命。

我一直在想,给我们倒的茶里有没有毒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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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故意杀人犯陆金凤,女,20岁,小学文化程度,1975年出生在山西省运城市土怀乡陆各庄。1995年在陕西咸阳被依法处决。陆金凤出生不久,其父亲和祖父在两次事故中相继去世,因而被家人和村民认定是“灾星”,数度险些被家人活埋。后被其母拼死救下,但童年饱受歧视和虐待。1988年,她母亲也因病去世,悲愤的继父和舅舅用棍子把她打出家门,村里也无人敢收留她。这一年她13岁。
陆金凤随后不得不踏上了流浪和乞讨的道路。1989年,陆金凤在运城郊外一座餐饮店外的垃圾堆中捡食剩饭时被饭店保安放狗咬伤,因流血过多昏倒路旁。饭店经理马某见她有几分姿色,便将她抬回救治,后以暴力手段威逼其从事卖淫活动。1991年陆金凤被警方抓获,处以劳动教养一年,1992年刑满释放,被遣返回原籍监管。
因为怕“灾星”再带来灾祸,乡人鼓动其继父赶快将陆金凤嫁出。恰逢其继父有一远亲李某某住在庆阳县西岭村,从小患有残疾,贫困无妻,父亲便收了李家一千元彩礼钱,派人将陆金凤强行押送到西岭给李某某。李家一贫如洗,李某某常年瘫痪在床,衣食不能自理,家务事都靠老母照料,但是人性格老实内向,认命的陆金凤决定安心服侍李某某生活。
但好景不长,陆金凤被同村恶霸以两千元价格强占。胡某生性暴疟,酗酒成性,每次醉后必对陆金凤毒打施暴。1992年到1993年,陆金凤因不堪胡某的凌辱和虐待,多次寻找机会逃跑,但每次都被抓回毒打。胡某更制作5公斤铁镣一副长期将陆金凤锁在家中。1994年初陆金凤再次设法逃跑,被胡某带人追赶几公里抓回后打断右腿,从此被用铁锁禁锢在床上。
几周后胡某外出经商,走前托付其表弟唐某、关某看押陆金凤。两人却趁机对陆金凤多次强奸,导致其怀孕。唐某新近丧偶,又因为孩子可能是自己的,便许诺陆金凤将支付胡某一笔补偿费以换取她的自由,并聚她为妻,使陆金凤心生一线希望。
1994年底陆金凤在唐家生下一名男婴。1995年春节胡某回乡过节,唐某心中害怕,仍将陆金凤和孩子送回,并咬定孩子和他无关。胡某极为暴怒,将陆金凤剥光衣服反绑双手吊在树上狠抽,并用刀猛戳她的大腿和下身拷问“奸夫”,将其折磨得死去活来。当晚唐某、关某怕出人命,前来劝解,却被盛怒下的胡某持刀追砍,导致二人死亡。次日黎明,喝得大醉的胡某将被冻得奄奄一息的陆金凤解下,拖进屋中再次毒打至昏迷,随后自己也恨恨地睡去。
陆金凤苏醒后,浑身血肉模糊,疼痛难忍,却发现儿子已经以被狠心的胡某掐死了,心怀绝望,失去理智,遂使尽浑身力气,取镰刀向熟睡中的胡某猛砍,致其死亡,并放火烧屋。火起,村民赶来救火,发现了浑身是血的陆金凤持刀呆坐于地,而唐某、关某和胡某都被砍死。众人大惊,愤怒的群众将陆金凤捆绑殴打,并将其扭送公安部门。此案被列为庆阳县1995年特大案件,1995年3月陆金凤被批准逮捕。经审讯,陆犯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庆阳县法院认为陆犯虽然遭遇悲惨,其情可叹,但她是劳改释放人员,尚在监管期,且杀人事实清楚,法律无情,又逢特殊时期,所有罪行加重处理,应当判处死刑。陆犯不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1995年12月24日陆金凤被押往咸阳,在公判大会上终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天下午,陆金凤被执行枪,结束了年轻而悲惨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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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大致作案过程】后有详尽版
23日嫌犯敖翔落网,敖翔是小米同校的大四学生,与小米素不相识,选择作案对象完全随机。
据敖供述,20日晚8点敖便猥亵过一名女生,觉得不过瘾。
于是敖第二天7点就来到教室物色作案对象。
敖本已锁定另一名女生,但因没准备好而没有动手。
后敖锁定小米,偷偷尾随小米进入女厕后关外门、灯。
然后带上面罩、手套,并脱掉了自己的裤子和鞋。
待小米上完厕所后,敖持刀逼小米入隔间,脱光小米衣服
后敖翔开始进行猥亵,最开始小米没有反抗,
后来发现敖翔放下了刀,便捡起刀呼救。
敖即捂住小米嘴,并将小米的头反复用力往墙面砸。
小米奋力冲出隔间,本将逃跑成功,被敖拉倒,
然后敖扑到小米身上,反复用力将小米的头、脸往地上砸。
小米被砸晕后,敖又掐住小米的脖子15分钟直到小米当场死亡。

小米面部多处擦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头部多处致命伤口、多处凹陷性骨折。头部伤势之严重,让警方最开始还以为小米是因头部重伤而死,而后查明死因是“被人捂嘴,颈致机械性息死亡”。
接着敖将小米的尸体拖到最靠里的隔间内并锁上隔间,用小米的连衣裙仔细抹掉血迹和鞋印,然后带上作案工具到教室换上事先准备的外套逃离现场,回宿舍换了一套衣服又回案发现场,见有人找小米知道事情即将败露遂逃往广州。
敖翔是班上的体育委员,身高1米8以上,小米身高1米54,体重39公斤,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而敖翔施暴的整个过程中,小米至少上身是全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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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过程中曾有一名女清洁工闻声敲门,敖翔说等他抽根烟先,清洁工就走了。

侦查阶段敖翔称其之前猥亵过的女生,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个了。
而在庭审中敖翔称,在20号之前共猥亵过5名女生,且都是在11月作案的。那加上20号晚上被猥亵那名女生及小米,至少7名女生被害。

而这些女生之前都没有报案,在小米被害后才有一名女生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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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2日,本案非公开审理】(非公开是因为涉及那名报案女生的隐私)
侦查阶段,敖翔说,
——因小米见过其脸,害怕以后被认出,于是杀人灭口

法庭上,敖翔说,
——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情绪失控,没法控制自己,才杀了小米
——无强奸意图,作案时脱掉自己的裤子和鞋是怕被水弄脏
——选择学生下手,是因为觉得小姐脏,学生纯洁
——觉得不可能有女生敢反抗他
——赔得起321W的民事赔偿

而敖的辩护律师发言称
——敖翔作案局限在校园内,和药家鑫不一样,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也没有人在网上、微博上说要他死,说明社会影响不大,请求法院轻判。
而案发到现在,敖翔的家属从未露面,从未与我们取得任何形式的联系。
我们也没有得到敖翔及其家属任何形式的道歉。

我们要求的321W民事赔偿只为试探,我们从未打算从被告那边拿到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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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
我们对这个案子有一些疑惑,不知道这些情况是否正常,希望广大网友明鉴。
1、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强制猥亵罪而不是强奸未遂罪。
2、开庭时间从21号改到12号(两会,你懂的)。
3、开庭前公诉人跟我们说可能不会重判,叫我们做好心理准备。
4、庭审中公诉人没有追问敖翔供述与之前不一致的地方,没有质问敖翔是否有强奸意图。
5、庭审中公诉人两次问及敖翔若不判他死刑他是否会好好对待受害人家属,并且在第二次问这个问题的时候说了一句“这个敖翔啊,真是可怜又可嫌!”
6、我们的代理律师在举证敖翔翻供时遭法官喝令制止。
7、敖翔家属到现在都没露面,也没跟我们联系,我用尽各种方式,却连他爸爸叫什么名字都查不到。
8、这起案子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却迟迟没有宣判。

而敖翔在法庭上表现得十分镇定,敖翔的律师也一幅胸有成竹的样子,很抱歉用了这样主观的词语,后附更详尽的作案过程,以及敖翔在庭审中如何与之前供述不一致。
我们希望这一切都是正常的,只是因为我们有迫害妄想症,想多了。
可我们就是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只求能早日给小米一个交代,早日让我们安心

PS:我只是个大二学生,文中各种遣词造句或有不妥,还望海涵。

后为详细经过
敖翔多次改口,因此我以他最开始说的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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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梁荣彩(小米),19岁,贵州仁怀人,大二学生
身高1米54
嫌疑犯:敖翔,21岁,同校大四学生,与小米互不相识
身高1米8以上
据敖翔庭审供述,2011年11月1日至20日,敖共猥亵过5名女生。
11月20日晚上8点左右,敖翔又在6区E栋3楼女厕成功猥亵了一名女生。
11月21日早上8点左右,敖翔携带书包和另外一件外衣前往教学楼6区C栋404教室物色女生作案,且为防作案被男厕所的人发现,先将男厕外门反锁。敖本已锁定另一个女生,但因没准备好,没动手。
8点29分47秒小米离开教室,后敖偷偷尾随小米进入女厕,反锁女厕外门,关灯。然后戴上手套,自制面罩,脱下长裤和鞋,手持水果刀,待小米上完厕所从隔间出来,敖持刀逼小米入隔间,接着逼迫小米戴上了眼罩并脱掉了连衣裙和文胸,下身衣物脱了一半,之后敖即开始实施猥亵。
数分钟后,敖见小米一直没反抗,便将手中水果刀放在地上。这时小米眼罩松脱,遂拿起水果刀呼救,敖即捂住小米的嘴,并将小米的头反复用力往墙面砸,小米反抗挣扎,挥刀划伤了敖的双腿,后一边呼救一边奋力冲出隔间逃跑,敖上前拉倒小米,随后扑到小米身上,夺刀扔到一边。将小米的头、脸多次往地上猛砸,小米被砸晕后,敖又双手掐住小米的脖子15分钟致小米当场死亡。
后报告显示小米面部多处擦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头部多处致命伤口、多处凹陷性骨折,头部伤势之严重,让警方初判小米是因头部重伤而死,而后报告显示死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接着敖把小米的尸体拖到最靠里的隔间内并锁上隔间,用小米的衣服沾水清洗干净现场的血迹和脚印,最后敖反锁女厕大门,带上作案工具,到教室换上早上便放置妥当的外套,伪装之后离开现场。然后敖回宿舍又换了一套衣服重回教学楼看事情是否败露。
曾有一名清洁工听到声响便敲门,敖说他吸根烟就出来,清洁工就没有理他,去附近教室问是谁在里面。清洁工说后来她回来打开门,进去没闻到烟味,没看到烟蒂,只是闻到血腥味,然后就走了。
小米的同桌在第一节课下课后打小米电话关机。于是去案发女厕寻找小米,见大门已锁,再去另一头女厕寻找无果后回教室上课。第二节课下课后同桌又前往案发女厕,在楼梯口碰见一名高大男生(即敖翔),请敖帮忙打开女厕大门,敖没有理她,知道事情即将败露,遂逃跑。同桌走到案发女厕发现门已开,且正好有一名女生从厕所里出来,同桌进入厕所觉得隔间被锁很诡异,俯身从隔间下方的缝隙看过去,发觉出事了,后出女厕遇老师,叫上几名同学帮忙打开隔间门,后报警。
22日,20日被猥亵的那名女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敖逃走后,通过手机QQ从同学处得知警察已介入。11月23日晚,警方在广州火车站等地实施布控。当专案组赶到广州准备实施抓捕时,敖于广州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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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起诉罪名为:强制猥亵罪、故意杀人罪(起诉书顺序)。
之前敖称是因小米见过其脸,害怕以后被认出,于是杀人灭口。而在庭审中敖的代理律师辩称,敖只是在遭遇反抗过程之中情绪失控脑子一片空白才致对方死亡,没有预谋杀人的心。
公诉人问到敖作案动机时敖都以“当时我头脑一片空白,情绪失控,没法控制自己”或“一时糊涂,没法控制自己”回答。而很多作案细节,敖都表示“记不清”、“忘了”。
庭审中敖承认自己的自制面罩在与小米纠缠过程中掉了,并称忘了是什么时候掉的。
敖之前供述是小米逃跑,敖拉扯导致其摔倒,后敖扑到小米身上夺刀,庭审中改口说是他们两几乎同时失去重心摔倒,然后他摔在小米身上。
敖投案自首时称掐小米脖子20分钟,侦查阶段改口称15分钟,起诉书上称数分钟,庭审前笔录称2至3分钟,法庭上称3分钟左右。
敖之前供述是“猥亵过N多女性,记不清有多少个了”,庭审中供述是在20号之前共猥亵过5名女生。(不包括20号晚上猥亵的女生)。
敖之前供述称先夺刀扔到一边,后杀害小米,
庭审中敖改口称是确认小米死后他才从小米手中夺过刀。

勘测结果表明敖作案用的水果刀断了,且刀刃和刀柄分离,而敖称不知道刀什么时候断的,并称小米一直紧握着刀刃部分,而刀柄部分“在地上吧”。
且敖在供述作案过程时强调小米手上拿着刀所以他很害怕。

验伤报告表明小米的手没有受伤,小米左右手手指甲缝里都有敖的肉。而敖的手掌和手指有刀伤,大腿有少量刀伤,脸部有少量抓伤。


敖翔称他没有强奸意图,只是想摸摸而已。
警方跟我们描述的作案细节是“把她裤子脱了一半”。
而现场勘查表明,小米上身赤裸,下身着裤袜,内裤,左脚长筒靴,右脚裸露,而裤袜和内裤前部没有脱,后部有脱下一截。
另外敖20号作案时没有反锁男厕,只是反锁女厕,而在21号作案时,不仅反锁了女厕,还事先反锁了女厕对面的男厕。
敖之前作案都没有脱下自己的长裤和鞋子,而这次脱了。理由是怕厕所的水弄脏长裤。
敖之前作案都没有要求受害人脱衣服,这是敖首次要求受害人脱衣服。
庭审中审判长问及敖摸了就跑是否能满足,敖答复称不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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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12月9日太田家惨案

1. 无法冬眠而饥饿的熊想要吃东西(玉米之类的)
2. 熊闯进太田家, 先吃掉太田家妈妈Mayu照顾的小婴儿Mikio (被咬碎头颅而死)
3. Mayu对熊丢着火的木头想反抗, 最后却被熊拖入森林内
4. 根据意像图, 太田家是一片屠户惨景, 到处都喷洒着鲜血

12月10日明景家惨案

1. 从太田家(前一个吃到人的地方, )逃出来的熊前往无防备的明景家
2. 明景家收容了一些来避难的妇女及小孩
3. 熊从窗户跳进明景家草屋, 打翻火堆, 屋里一片黑暗
4. 明景家的妈妈Yayo马上得以逃出, 却因为要转回去救吓到脚软的次子勇次郎而折返
5. 折返救次子的当中, Yayo背着的四子被熊咬了一口
6. 而因为这样, 妈妈Yayo, 次子勇次郎, 及四子, 三人都成了熊的目标
7. 正当熊把妈妈的头咬在嘴里的时候, 在混乱中, 熊发现在屋子内的一个人(Odo) 正准备逃走
8. 熊进屋子里去要吃Odo, 妈妈和两个小孩趁隙躲起来
9. Odo躲在暗处, 却还是被熊爪扫了出来, Odo被抓中腰部, 悲鸣引起了熊的杀意
10. 在这时候一同被熊咬死的有其他在屋内的妇女及小孩
11. 明景家三男, 齐藤家四男, 两人被熊爪一击扑杀
12. 然后熊将齐藤家三男咬着在地上摔
13. 这一切都被躲起来的齐藤家妈妈Tage看在眼里, 而她已经被熊当作目标了
14. 怀有身孕的Tage拼命求饶, 想保护肚里的孩子, 当然熊听不懂人话, 从上半身开始吃掉妈妈, 肚子被撕破, 胎儿被拉出来
15. 捕熊队徒劳而返, 正好碰上身负重伤的Yayo, 众人赶到明景家
16. 听到明景家屋内骨头咬碎和血肉黏糊的声音, 补熊队认为无人幸免, 应该要放火烧了屋子, 却因为Yayo坚持屋内有幸存者而两方僵持不下
17. 补熊队决定分成两队使用两面夹攻方式, 在屋子的前门逮住了正要出来的熊, 却在混乱中让熊逃了

12月10日

1. 当晚被灭了门的齐藤爸不知道自己老婆及小孩全死光了的事情, 在派出所写完太田家的事件后便在旅馆下塌
3. 明景爸听说附近有一位传说的猎熊高手山本兵吉, 拜访了他并叙述了太田家的事件(此时明景爸也不知道自己家里发生的事情)
4. 兵吉是个参加过日俄战争的老兵, 听了熊吃掉一女人一婴儿的故事, 想到之前也有一件一头熊吃了三个女人的事件, 那只熊被他取名为"袈裟懸け "
(剑道术语: 由肩膀砍下的一道剧伤), 而兵吉直觉认为, 明景爸叙述的这头吃人熊和"袈裟懸け " 应该是同一只
4. 明景爸问兵吉能否助阵猎熊, 但兵吉说猎枪早被他拿去换酒喝了, 就拒绝了明景爸的请求
5. 明景爸说得失败, 夜深了, 便在外地过夜

12月11日

1. 明景爸和齐藤爸回到村子, 知道他们在外面的时候家里发生的事情以后非常的悲痛愤怒, 决定要参与猎熊队(已经不是捕熊队) 的行列
2. 基于棕熊的习性, 村民把前晚的明景家原封不动地放在那, 希望熊会再来原地觅食, 猎熊队躲在天花板上埋伏, 熊却整夜都没有出现

12月12日

1. 三毛别的吃人熊的事件传到北海道厅, 在羽榥村派出所的领导下, 派了一群猎熊队和附近村子招来的志愿者一同去了三毛别村
2. 众人补强了明景家的横梁, 由带了铁炮(猎枪) 的六名猎熊人在横梁上待命
3. 明景家因为必须引诱熊的再来而一直没有清扫或善后, 不能被收尸的孩子们及妈妈Tage的尸体发着恶臭
4. 当晚, 熊从森林中走来了
5. 熊泰然自若地要进明景家, 却在门口临门一脚停了下来, 看起来像是在观察屋内
6. 尔后, 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屋子, 当晚再也没有回来
7. 作战失败

12月13日

1. 大清早, 从六线泽, 一个男人来了, 是传说中的猎熊高手, 山本兵吉
2. 因为听了故事以后一直放不下心, 兵吉特地去当铺将他的俄制爱枪的给暂时借了回来
3. 而在同时, 从外村支援来的60管猎枪也送到了
4. 在兵吉巡视村落的时候, 村民们发现熊趁所有村民都集中在一个地点(不论是同住避难或是明景家埋伏) 的时候, 已经闯进每一个人的屋子里面, 并且把每家的冬季存粮给吃个精光了
5. 特别是之前犯案过的太田家, 不只把存粮全吃了, 房子拆得七零八落, 还顺便吃了一只鸡, 这这头熊第三次蹂躏太田家
6. 其中, 最耐人寻味的是... 这只熊似乎对女性使用过的枕头有异常的执着和兴趣
7. 这个现象让兵吉更加断定这头吃人熊就是当初他遇见, 喜爱吃女人的"袈裟懸け "
8. 虽然这头熊毁了八间屋子, 但所有人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它, 包括兵吉
9. 认为熊吃了人肉而且对人肉起了兴趣, 而且看起来他的活动范围也开始扩大到下游的人家去, 六线泽为了方便对三毛别的支援, 特地把坏掉的桥给重新做好, 并在桥上部属了枪手
10. 当天晚上, 一个在桥上的枪手发现桥附近的河岸上有个影子在移动
11. 兵吉以为是同僚, 便出声叫唤, 却没有听到任何回应, 因为这样, 所以兵吉下令枪手开火, 而那影子迅速地逃进森林内
12. 兵吉非常懊悔, 认为那一定就是"袈裟懸け "
13. 当夜再也没有任何入侵者的迹象, 作战失败

12月14日

1. 等着天色见白的人们在发现"袈裟懸け " 的现场找寻蛛丝马迹, 发现了熊的脚印和血迹
2. 但天空开始下雪, 猎熊队决定进早出发追踪以免让新雪覆盖任何线索
3. 兵吉和熟山路的带路人, 池田龟次郎, 两人首先出发追熊
4. 知道棕熊有自行扰乱足迹线路习性的兵吉轻易地追到的熊的去向, 他待在下风处持续搜索, 避免自己和池田的形迹败露
5. 最后, 两人终于发现了正在一棵白橡树边休息的"袈裟懸け "
6. 兵吉设法接近到熊的二十公尺内, 对准熊的心脏漂亮地射出了第一发子弹
7. 第二发子弹也俐落地射中了熊的头部
8. 人们在雪开始增强前将"袈裟懸け " 抬回村子并衡量他的吨量, 他有270公分高380公斤重
9. 剖开熊的肚子还发现被吃下去的死者残骸
10. 事件过后只有留下"袈裟懸け " 的皮毛和头骨, 其他的一切都已经消失在历史中.......

這裡面人類由錯誤中學習到一些事實


  1.他並不怕火,與一般野生動物畏懼火光的嘗試相反


  2.他異常的執著心,多次出入某戶人家,執著於女性衣物、曾在雪中藏匿某女屍身保存以供下次食用,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村民們養的馬,一匹匹都好好的,熊並不殺他們.....只殺人


  3.遇到逃走的人有追趕的本能,因此12月10日明景家妈妈Yayo才能逃過一劫


  4.無意義的殺生,面對不動的求饒孕婦照樣殘殺,基本上認為是已到口的糧食罷了,另外飽了也照殺不誤,基於純粹愉快而殺人嗎?


  5.吃過人肉而對其美味不會忘記,一般來說熊是怕人的,一此人攜帶鈴鐺提醒野生熊勿近勿擾,旦此熊知道人的無力和美味,因此鈴鐺引來兇熊,事態反而非常危險。
兵吉本人照片

这件熊吃人事件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震惊于熊的狡猾和残忍,另外同样令我毛骨悚然的案件是古田顺子的水泥杀人事件和中国消失的夫妻这一连cctv都和谐的惨案,这两个上面已经有人阐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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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Hello Kitty藏尸案——简介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里,被迫饮尿、食屎、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而案件称作九龙西酷刑案)。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极度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门色魔案。此案件于2000年被改编成电影《人头豆腐汤》(There Is a Secret in My Soup)、2001年《烹尸之丧尽天良》。

hellokitty藏尸案——案情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 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三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 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三十一号三楼一单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五十次。三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通殴打她双手。

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安非他命),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hellokitty藏尸案——藏尸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着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
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塑胶袋内,后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乖,不要动,我帮你打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洋娃娃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里。

hellokitty藏尸案——案发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13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胜祖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著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和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区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著充满恶臭的渣滓。

hellokitty藏尸案——最后结局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6比1大多数作,裁定3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法官阮云道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判处3人终身监禁。

阮云道指他们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请覆核减刑,并严斥被告严重危害社会,形容为“近年从没有听过这样残忍﹑变态﹑堕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凶残的案件,以这样的手法加诸别人身上,连禽兽亦不会这样对待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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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单田芳老师在河北电视台主持过一个栏目,有一期讲了个相当普通的命案。
村子里两个男青年打架,死了一个。
死者的妈妈去报案,公安局长看她傻乎乎的一农妇,又不识字,就没理他。于是他就一次次地找局长,局长就一次次地敷衍她,甚至骂她,打她。
一直没立案。
于是她成了老上访,一坚持就是16年。
后来不知感动了哪位领导,给她主持了公道,立案了,并把那局长撤职了。
按理说16年前的案子办理起来必然困难重重,可结果却离奇地顺利。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凶手竟然没有跑路,就在相邻城市天津做生意。而且从没躲藏过,也不觉得犯了多大事,也没提心吊胆过,平时也没有警察盘问过他什么。
他都没想到16年后会有人抓他。他自己几乎快忘了。警察一问他就全招了。

不知道诸位作何感想。
老太太不知道多欢喜呢。
当着记者的镜头唱了支山歌给党听。
嗯,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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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几天前的晚上 ,第一次听妈妈谈起,她十几年前有一个朋友是被人杀害的。至今她回想起来都觉得难过惋惜。这个故事我想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叙述。它让我不仅感到震惊,更多的是对人性无由来的恶而愤怒。


将那个人称为阿徐
阿徐那时候不到三十岁,人长得高大帅气,事业也得意。在二十年前(指从今年起的二十年前),就开了镇上最大的宾馆。房车几套,新婚妻子也怀了身孕 。
我的爸妈和他是很好的朋友,但不在一个城区。那天特意去看他,阿徐很高兴。让妻子开车带着我妈,四个人有说有笑。他说下回来要让我妈好好学车。

爸妈回家后,
有一天晚上妈妈做了一个梦,梦见和阿徐分别后,和爸爸一起回家,但是爸爸怎么也不理她,只是自顾自的往前走。梦里始终是那种委屈的感觉,哭醒。 我爸问她怎么了,她正要说 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
(感谢评论区的建议 这个梦我也有些犹豫要不要码出来 确有发生 但纯属巧合 已作修改 希望不要误导大家 )

是另一个朋友打的电话,
说阿徐在这天晚上被人捅了十几刀 ,
抢救无效 。
我不知道那时候听到消息的爸妈是何种感受,但一个前几天还活蹦乱跳要做爸爸的人,突然间以这种方式离开。我想 这个消息太沉重了。
阿徐的人缘很好,并没有你死我活的仇家。事发当晚小区的保安也没有发现异常。当地的警察局没有任何线索 。阿徐的姐姐在北京有人脉,她找了专案组来坐镇 。她只有这么一个弟弟,不能让他这么不明不白的就没了。


也许是苍天有眼
凶手终于在一次巧合中落网
凶手不是一个
而是五六个无业地痞


他们杀阿徐的原因
源于酒后的对话
一个人问 在咱这谁最厉害
有人提 说是阿徐
那人说 谁最厉害咱今天就杀谁


他们并不认识阿徐,也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们只知道那夜自己要杀了阿徐,仿佛这是扬名立万的机会,仿佛杀了阿徐他们便非草芥。于是打听好了位置,带上了刀。


那天晚上阿徐刚忙完店里。下车,上楼。那些人尾随他进了楼道,先是一顿拳打脚踢,然后掏出了刀。肆意捅向这个刚刚见到的人,一个正在往家里奔的人。他们不知道阿徐是否死了,但知道阿徐无法活太久,于是逃了。

阿徐从血泊中挣扎着爬向三楼
用尽力气敲了敲门 声音很小
他妻子试探的开了门
低头时看见躺在地上面目全非的阿徐
她来不及哭
她怀着孕 个又不高
却硬是背起老公 背到楼下 放进车里
一路开到医院
然而那十几刀太致命 阿徐活不了
她受了太大的刺激 在家里吞了结婚时阿徐送给她的金项链
虽然抢救了过来 但一生仿佛已经结束了



这件事会被妈妈提起
是因为我和她讨论起入殓师
我说这个职业很伟大
它可以最后一刻将亲人朋友体面地送走
妈妈说她很多年前就知道这个职业
也很感谢这样的人
阿徐被捅了十几刀 连牙被打的也不剩几颗 楼里车里都是血
然而爸妈送他最后一程时 他只是像睡着了一样 仿佛不曾遭遇这无端的横祸

最后 引以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中所言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人性的 然而我还不料 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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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是在检察院实习的时候遇到的案件,卷宗看完还去提讯了犯罪嫌疑人。描述如果引起不适,请折叠吖…orz
这个案子我觉得震惊的是:
1、不是杀人本身,而是事后的处理
2、案发后周围人的反应
3、公安机关运用心理领域的知识棒棒哒
案情:
是一个杀妻案,大体就是回到家发现妻子在跟隔壁老王在家聊天,丈夫长期务工老怀疑妻子有人。(但事实上真的是纯聊天),就在家开始家暴,然后就给失手打死了…
最恐怖的才刚刚开始,嫌疑人经过斗争决定碎尸,那天夏天下雷阵雨。在笔录里,他说那天他割头的时候正好打雷,他就到门口上了炷香继续。
随后带着11块尸块连夜坐大巴往上海务工的出租屋进行二次碎尸,延江边三处抛尸…笔录里我最胆寒的细节是扔下去发现沉不下去,买了个鱼竿钓回来绑石头继续扔…
整个过程中还不忘给丈母娘打电话说妻子离家出走了。
最后还是报案了,但因为隐藏的太好,只当失踪人口。后来还是丈母娘一直直觉女儿死了而且邻居听到呼救声,公安机关才怀疑的。
只有监控录像,看他拖了个袋子和箱子其他一概没有,施压让他自己说,最后击溃了心理防线之后就一直哭呀一直哭,审讯的时候问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后来还看到了一百多村名联名签署的请愿书,大意是平时老实、为人忠厚,家中独子希望从宽处置。我觉得虽然这样的考虑也有道理,但面对能在杀妻后淡定自若,按部就班地保护自己的人,真的值得请愿嘛,唉…

现在还时不时想到就后背发寒,人的潜能到底有多强,为了一个错误到底能巧妙的去犯多少其他错误。
感觉再也不能直视烧香和鱼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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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35岁,诱骗两名11岁左右的小女孩,骗到山上废弃柴屋里后把大点的女孩先奸后杀然后把小点的女孩绑住也强奸了,就因为罪犯实施犯罪过程中强行口x然后a女咬了他一口直接被木棒击打头部数下致死,从家属报警时到破案市领导高度重视给了三天时间,案发期间那段时间中国网络新闻舆论环境很不好,呼吁什么人贩死刑,打拐也特别多,我们第一时间调取监控和走访也觉得应该是人贩子,诱骗画面准确无误指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一个镇的,无业,未婚,我们用了半天时间看完所有作案路线的监控后发现罪犯和两个女孩坐三轮车在一个断头路还未修建完毕的公路下车,公路旁就是大山。

然后县里面首要任务确定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搜山搜了一天终于找到了。两女浑身赤裸柴屋地上很多凝固的血迹a女头部已经开花了,b女舌头耷拉着,尸体虽然在屋内但柴屋已破旧不堪太阳还会直射导致已经有很大的尸臭了,后来用了两天时间跨省追捕,嫌疑人躲在远房表哥家,一开门直接一脚踹倒在地然后企图举着板凳反抗被一个同事眼疾手快一甩棍砸过去甩棍断成两节了,嫌疑人吃痛倒地但还未放弃暴力抗法被我们按着地上一顿胖揍。嫌疑人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结果,只要我们给他烟抽他什么都一股脑的交代不费吹灰之力。
指认现场时嫌疑人交待作案经过,他把a女杀了后心想反正完了就破罐子破摔的心态,然后又强奸b女,当着b女的面奸尸,然后又强奸b女,期间b女试图逃跑但还是被抓回来,最后囚禁二十多个小时后嫌疑人想该跑路了吧,然后准备杀b女,杀她之前还跟b女聊天调侃她问叔叔厉不厉害,问b女我把你放了你不会告诉爸爸妈妈吧,嫌疑人交代说b女一直求他别杀她,她爸爸妈妈还在等她回家呢,但嫌疑人还是把她掐死了。期间我一直在思考b女的心路历程,那么小的年纪,却经历了炼狱。现在回想起来只能一声叹息,哎!
这是我第一次经历过的大案而且手段如此残暴,起因就一点,嫌疑人经常在网络上浏览专整幼女的不良网站,憋慌了而且一直没讨老婆,他诱骗两女当时有一个女孩的母亲正在旁边麻将馆打麻将呢,这件事一直让我思考了很久,父母责任问题和小孩教育问题,为了几颗糖和裙子,命都丢了,跟她们亲人通报案情的时候,我们在座的很多人心都是揪着的啊,我不仅觉得罪犯有错,更觉得父母也失职,警醒一下吧。

更新下回答,我所说的主体思想是重视教育,案情就这样,不是什么熟人作案也不是人贩也不是什么挖器官,动机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不想再表。

我想到了还有个案子,跟教育与父母思想思维也沾得上边。有三个骑摩托到处流窜作案的无业青年,目标基本在本市但在各个县区里的乡镇村这些留守人员居多青壮年基本外出务工的地方动手,基本干些入室盗窃,被发现了有时候看形势就演变为入室抢劫,如果他们看上了一些受害者的还会强奸。从他们第一次犯案到有人第一次报警时间跨度比较大,农村基本不愿意报警。
犯案到最后全部归案他们招了至少七起强奸的,还不包括抢劫盗窃这些。找到受害人或者亲属基本不会承认,就在我们渐渐失望的时候找到了一个受害者愿意指证。
三个贼人有次作案目标定为这家,先期点水后发现一母一女,风险比较小,翻进院就实施作案过程,那女孩花季般的十七岁,长得也水灵。被轮奸后母亲碍于所谓乡里乡亲面子问题保持沉默,女孩休学后准备出去打工去了。但怀孕了,最后还是把孩子拿掉了。
重点来了,主犯a招的时候还说犯了这案后他们在几个月内一直还想再回去玩玩那女孩,怕风声紧就没去,风声好些后他们去了一次又翻进去就剩母亲一人,母亲说了句话把他们雷倒了,母亲说你们两个还想再来找我女儿啊,我女儿早就走了,你们以后别来了。
如果不是他们招供我们可能根本不清楚案件的严重性,我忘不了师傅打电话跟那女孩沟通叫她回来指认也忘不了在田坎上那女孩给她那未出世的孩子烧纸时的情景。
说来招供也挺逗的,抓捕的时候骑着摩托乱窜结果主犯还是被逮住了,掏了把跳刀,划了一个同事一刀还是被两个同事按住了,当场一直反抗,一米八的壮汉很难控制我们同事轻伤几个,主犯当时就大小便失禁了,审的时候呢他想专挑轻点儿的事说,最开始顺哪里哪里嫖娼,赌博这些惯用手段,哪里入得了法眼?就说了第一个案子,准备入室抢劫发现一母女想强奸女儿结果那母亲说女孩子还小,这罪让母亲来受来强奸我吧,三个人一合计也行轮流与母亲发生关系,主犯招这起案子的时候单纯的以为这不算强奸,然而机智的老警察们早已看穿一切绝对还有案子就一直审出来了。
一个案子,两个不同的母亲,让人心里滋味怪怪的,两个母亲共同点是都选择了沉默,不同点在于一个伟大一个世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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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17

法学老师讲过的一个案例
一车间女工深夜骑车回家 路遇一男子 男子欲对其实施抢劫 而后发现四下无人漆黑一片 又萌生了强奸的念头
女子机智没有反抗 对男子说 大哥 你看这地方也不合适 不如我们找个条件差不多点的地方 反正你看我也挣脱不过你
男子被说动 于是骑上自行车 驮着女子就往外走 女子坐在后面就想 我这得怎么逃走 正巧 看到路边一块大石头 蹭的一下从后车座下去 搬起大石头朝男子的头部砸去 男子晕倒在地
而后这位车间女工就骑上自行车一路狂奔 一直骑一直骑 看到前面有个人家 在危难时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人找人嘛 于是她就前去敲门 是一位老大娘开门 女子把所有经过对大娘说了之后 大娘也说 那这么晚了我也不敢送你啊 你就在我家里先对付一宿 等天亮了再走吧 家里我还有一个女儿 你就跟她先住一宿 女工把自行车停在院里 就进屋了 不过经过这样的事情 女工神经紧绷 着实无法入眠
不一会儿 有一男人从外面回来 女工听到院门打开的声音 除此之外 还听到了男人与老大娘的对话
老大娘说 儿子你咋这么晚才回来呢
男人说 啊妈我没啥事 下班溜达回来的晚
正说着 男子瞥到院里的自行车
随即便问 妈啊 咱家来啥人了没
大娘说 啊是 来了一个姑娘 顺带也把女工的事情经过都告诉了他的儿子
男人多问了几句 那她是在咱家住呢 跟我妹咋睡的啊 具体躺的位置是啥样的啊
大娘都一一回答 你妹妹睡炕里 那丫头睡在炕边呢 寻思赶明儿一早再让那丫头回去 要不这黑灯瞎火的也不安全啊
男人一听心里有数了
跟他妈说 行了妈 你去睡觉吧 我也回去歇着了
以上 对话 全被女工听到 紧绷的神经支配着她把男人的妹妹挤到了炕边 而自己缩在了炕里
深夜 男人挥刀而起 对着炕边的人砍了数十刀 而没有看见那正是自己的亲妹妹
杀人之后 男子去找他妈妈 跟他妈说 妈啊 我办了一件糊涂事 随后又把所有事情一五一十跟老太太说了
老太太一听 说他儿子咋能干这事呢 随后又说那赶紧去库房找个麻袋给装起来 趁黑扔到后山啊
女工趁二人找麻袋之时 从院中门缝 逃离 第二天报警
警察来抓获了母子二人 最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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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tian 发表于 2016-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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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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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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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5, 2024-3-28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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