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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黑社会人员当儿子面凌辱其母,1人被儿子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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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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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最新报道:(看点:姑妈回忆;判决书未记录某些信息)
这个一审中,于欢自首没有认定,对方涉黑的问题没有认定,警方有涉嫌不作为的成分。此外,案件中死亡的那个人,属于自行治疗,去很远的医院,没有就近的医院。去医院又跟人发生冲突,耽误了5-10分钟时间。综合各方原因,失血过多死亡不能全赖于欢的头上。
摘要(出自南方周末)
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债引起。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据职工刘晓兰证实,“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判决书显示,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法院的解释: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山东聊城冠县公安微博,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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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面的补充,知友找到两篇关于苏银霞疑似欠账的法庭判决(注意时间线):
  • 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润和纺织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 王华君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苏银霞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于欢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2016)鲁15刑初33号】(完整版)
扩充问题描述,不是为了洗白,而是希望大家尽量全面客观看待事件,最大幅度减少因部分煽情报道而引发的情绪干扰。(新闻报道为了传播性有时难免牺牲部分客观性)
同时也切忌矫枉过正,时刻谨记“一码归一码”“就事论事”原则。
关于此事件更加详细客观、不带煽情渲染的报道有待法庭公开案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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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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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基层的涉黑人员,的确可与三司分庭抗礼,而且在一些地方,已经实现了共同执政。

百姓通过正当途径无法维权,只好求助于中人。中人涉黑,而其中的头目,又与三司领导互通有无。具体情况,我在之前的一个回答中提过几句,若非亲历,是不敢相信会有如此深入骨髓之症的。这个本质的问题很令人担忧,以至于,前些日子,高层开会,专门拟了个条陈,要打击“乡镇恶霸”。其中某条明确提出,党的内部有人与恶霸串通一气,大概说的就是我的见闻。

另外要注意的是,基层法律的执行是非常令人无语的。收钱的事一样不落,服务的事样样都差。但实话实说,我觉得没办法在基层警力上使劲。这与我国的警力配置和警察待遇有关,一个乡镇正式的警官寥寥无几,其余全是协警。我镇协警的薪水我是知道的,因为我发小就在那里干,两年前是七百块,不知现在涨了没有。

所以,你要义正辞严地问他们要法律知识和人文素养,可能……真的……比较为难。倘使像知乎上有些人怒了以后说的那样,“要提高我国基层警察的素质“本科以下的不要”,其结果就是直接没人愿意干,毕竟好警察都在知乎,而基层的月薪不足两万。

加之种种问题,办事就会很奇葩,脑回路就不正常,永远混不上吃,永远热泪盈眶。

说这些其实就是要说,在基层,事实真不是前头有些答主想的那样,“该怎样就怎样”。如果你试图这样做,迎接你的一定不是公正。这个锅,是整合社会的锅,最主要是系统的锅。

颇有几个起初的回答的逻辑,我没太搞明白。一些同学似乎很热衷于当铁面判官,简直是宋璟的大铁脸附体。但宋老师断案不是您这么断的,对受辱者人格的极端侮辱和各种违法行为连管都不管,唯有被侮辱到极点的人将施辱者刺死时,才慢条斯理地站出来主持正义,弘扬法律,教育人们守法。

他说,“杀人是不对的”。

他说,“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

然后他继续说,“你要走正当的途径”。

这时候开始讲法律了。

我呸!

死者放高利贷的时候,法律在哪里?

死者撞死人的时候,法律在哪里?

死者侮辱他人时,法律在哪里?

施害者被刺死的时候,你跳出来跟我讲法律,WQNMLGB!


在另外一个警察鸣枪震慑村民的问题下,我曾说过, 彼姑息而此不姑息,到最后的结果就是爆发。

母亲的脸被人摁进屎里,警察不管,当着孩子的面被玷污,警察还不管,孩子拿起刀把那群人捅了,他犯法了。

很简单的一件事。

那就是,他不该捅这一下。如果孩子不捅这一下,警察就不会抓人,法院就不会过问,就不会有集资诈骗的事,也不会有撞死人后还人模狗样地到处收账这回事,更不会有人知道,他妈的脸曾被人摁进屎里。于是中国的治安就是最好的,人民的生活就是最幸福的,什么问题都没有,什么问题都不存在。你这么一捅,完了。

全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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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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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亲娘被人踩在地上凌虐。
欠了他们135万。
已经还了184万现金和70万的房子。还没有还完。

这已经是第二天了。
第一天,恶霸在马桶里拉了一坨屎。
把他娘的头按了进去。
他娘打了四次110和市长热线。
没有回应。
恐惧的女人将遭遇告诉了员工,员工也没办法,两人战战兢兢。

第二天。
他们对他娘说,没钱你怎么不去卖啊。
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
他们脱下了裤子,把他娘踩在地上。
新闻里说,他们用极端方法侮辱他娘。
你觉得男人脱下了裤子,把女人踩在地上。
是什么样的极端方法。

员工看到了报警。
警察来了,来了进屋问问,就走了。
员工拦在车前。
员工说,你们走了,他娘俩就没命了,你们要走,就从我身上轧过去,把我轧死。
儿子无力的看着这群人。这整整11个流氓,

他想起不久前,还是这群人。
这群人在公司的大厅里砌上了灶台烧开水。
在当地,只有出殡的人家才这么做。

儿子看着为首的恶霸,恶霸踩着他娘,对他说,叫爸爸,叫爸爸。
儿子看到警察又要走了。
没人来救他们母子了。
娘被踩在地上无力挣扎,边上是脱了裤子的恶霸。
是你你怎么办。
你不杀了他们,你还能当人么?

员工和警察在院子里僵持着。
屋里的儿子崩溃了。
他拿出了刀子,捅向了11个流氓。
一人拼命,十人难挡。
他捅死了为首的恶霸。

儿子不知道的是,这个恶霸曾经撞死过一名女学生,撞得女学生身首异处,且肇事逃逸。
恶霸一直就在当地,警察偏偏说抓不到。
四个月后,雇佣恶霸的债主涉黑被抓。终于。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聪明的你告诉我,怎么样才叫正确处理。
是没还钱么?
是没报警么?
是第一次被堵门么?
是恶霸身上没案子么?

杀人违法,我支持法院依法判决,我相信现在案件责任终身制了,法官也不会胡乱判决。

可此处该杀人,此处再不杀人,难道要一个儿子看着他娘被强奸?

那几个看了看就走的警察,你们晚上睡不睡的着觉?事情发生后,周边的企业凑了十多万的捐款,帮儿子打官司,你们出警的那几个警察,看看拦在你们车前的员工,看看周围企业送来的捐款,你们亏心不亏心,你们真是,唉。

悲剧本不该发生,2016年,当地的警方还这样,真的,太让人寒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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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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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治安看起来很好?

我的回答是,黑社会灰色化了。

山东冠县的这个案子就是黑社会灰色化的又一个注解。


你们看,报道里面多次提到了一个词,社会人士。

什么叫社会人士呢?社会人士就是灰色化了的黑社会。这些人没有正当工作,但也不完全靠抢钱过活,通常做一些半合法擦边球的事情:放高利贷,开赌场、强拆、收债、沙霸、打手、开设和色情毒品密切相关的场所等等等等。

政府为什么容忍社会人士存在呢?因为再怎么糟糕,这些人也没有完全变黑,做这些灰色的勾当,总比完全黑化,杀人放火强。


如果把整个事件放在现代社会的视角下, 你会觉得不可思议。

但是如果你把整个事情放在灰社会的视角下,所有问题迎刃而解。


我需要纠正一下大家的看法。在中国大部分三线以下地区,政府的目标并不是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政府的目标只不过是建设一个不出大乱子的社会。只要不出大事,政府是不管的。至于当地的老百姓过得怎么样?反正现在网络上都是小鲜肉网红大V当道,这些人把持了话语权,只要这些人忘记我们还有这样的地方就好。

咪蒙这些人就该去收智商税,干嘛要在南方周末累死累活为民请命?

反过来说,一旦出了大事,那政府平事平得比谁都快,这次闹出人命之后,吴X黑社会团伙不就马上被剿灭了么?

不是不管,政府自有分寸。

所以这次,是这帮灰社会玩过了火,没有守灰社会的规矩。


那么,灰社会有什么规矩呢?

1,可以闹事,但是不能闹出人命。

2,如果出人命的话,要给钱。

所以你们看,之前这个黑社会小头头撞死人,为什么就没事呢?因为按灰社会的规矩,撞死人要赔钱。小头头给了28.5万,这基本上也是灰社会里一条人命的价钱(参见矿难),钱都给了,撞死的还是女孩子,以后嫁人了,收彩礼也就那么多。在灰社会眼里,被撞死和嫁人不都是一回事么?

历史上,中国的灰社会都是这个规矩。在旧社会,两伙流氓斗殴,如果一方斗殴中打死了对方几个人,那么这一方也得回手打死几个自己人,这样两边人命相抵,等于没出人命,就不会闹到官面上去。

甚至这次冠县的案子,也是这个规矩,这边灰社会打死了人,政府当然要处分,但是既然事主的儿子杀了灰社会,政府当然也要给判个无期,不然没法向广大灰社会交代:以后老百姓杀灰社会都不坐牢了,灰社会还混不混?政府不守灰社会的规则,就不怕这些人真的黑化去杀人放火么?

我们使用的工具是现代飞机汽车电脑的, 我们名义上的制度也是现代的议会民主,但我们实际上的社会规则,远离封建社会只有20年。看起来,山东冠县,可能还不到20年。


所以,这些三线以下地方的老百姓怎么办呢?

用脚投票。跑,往北上广跑,不行就往二线跑。

所以北上广的房价就是这么上去的。

你们看这次,事主不过就是欠了一百多万高利贷,最后没还清的只有一二十万。

这些钱可以让四线的一个企业活下去,可以创造几十个就业机会,

但是在一二线,连个房子都买不起。

跑得动的都跑了,跑不动的,呵呵,被忘记就好。


顺便说一句,冠县在哪里呢?

冠县往南50公里,是阳谷县,对,就是武松斗杀西门庆的阳谷县。

冠县往南80公里,是梁山县,就是一百单八将聚众造反的梁山县。

冠县往南100公里,是郓城县,就是宋江的老家,就是宋押司怒杀阎婆惜的郓城县。

一千年过去了,有点长进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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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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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六年(1116年),山东聊城阳谷县,武松返乡后得知西门庆等毒杀了自己哥哥武大。武松在收集了武大有中毒迹象的骨殖、仵作和郓哥的证词后,到县衙鸣冤。县令收受了西门庆的贿赂,未予处理。在诉诸法律手段未果后,自己提刀杀死了王婆、潘金莲、西门庆三人。杀了三条人命的武松理应偿命,被之前收受西门庆贿赂的知县改判了发配。
武松杀嫂后的整整900年,2016年,还是山东聊城,一家公司办公楼内,催债人当着儿子于欢的面,对苏银霞进行了长时间的虐待和极端侮辱。报警后,警察迅速出警,没有解决问题就离开了第一现场,催债人继续殴打于欢。求助于公权力未果,于欢随后拿刀反抗,捅伤包括杜志浩在内的四名催债人,杜志浩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于欢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一切都是如此的魔幻现实主义,仿佛九百年来,这片大地上从未发生过任何改变,同样是山东聊城,同样是求助于公权力未果,同样是激情杀人没有偿命。让人分不清到底哪个故事是小说里虚构的宋朝,哪个故事是现实中真实的今天。

《圣经 旧约》中,久经世乱的所罗门王对人们说「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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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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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志浩你不是牛逼吗?

你不是喜欢逼逼吗?
..........................................
杜志浩等人受伤后,自己开车去了冠县人民医院。于秀荣的老伴说,事发后他曾去医院打听,杜志浩因琐事还在医院门口跟人发生争执。最后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
杜志浩你不是觉得你撞死人能跑的了,不用坐大牢吗?
..........................................
杜志浩曾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冠县东古城镇人所熟知。2015年9月30日,东古城镇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身亡,身首异处,肇事司机逃逸。
这名女学生的母亲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肇事当天杜的父母来给她送过东西。她后来收到了中间人给的28.5万元赔款,但自始至终没见过肇事者一面。“交警说抓不到人。我一个农民能怎么办呢?不然他得坐监狱,他要坐监狱也就不会死了。”
..........................................
还有,公安系统不是说命案必破吗?

为啥这个肇事逃逸没有破呢?

那么多天眼?

还是在小县城?

县城的公安系统腐烂成什么样子了?

这个杜志浩能够在催债的时候这么狠毒。

想必平时在县城横着走都习惯了吧!

老虎苍蝇一起打!

这吃人肉吸人血的苍蝇如此狠毒!

到底怎么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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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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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地方的少数警察执行的是薛定谔的规定。
高利贷各种下作手段逼债就掏出上面禁止插手经济纠纷的规定当挡箭牌看热闹。
农民工正常讨薪就立马忘了这规定认为是寻衅滋事要铐走甚至扭断脖子。
是在下输了。
评论区某些人不长记性,看来还是要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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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这段话完全摘自新闻,大家可以点开南周的报道,在中间部分)

我平时关注各级公安派出所的微博账号,包括公安部一直到我所在城市的,在微博上经常为警察群体摇旗呐喊,为他们点赞。尤其是遇到一些警察遭遇误解的新闻的时候,更是亲自上阵手撕喷子。对于他们,我是充满敬意的。

或许,是因为我生活较太平,或许,是我太天真。现实终究会给人一个大耳刮子,让人从梦里醒来。

读到上面这段文字,我突然感到一种恶心涌上来,吐不掉又吞不下!无力、失望、愤怒甚至绝望!

而接下来:

法院认为,虽然当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侮辱,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派出所都已经出警了,却未能制止住羞辱,然后现在告诉大家说这对母子“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出警的警察在事情明显违法的情况下离开任由事态失控,道德方面先不说,至少是玩忽职守!

另外比较可笑的是,警察到现场看到了后来被刺杀的杜志浩,而这个人的身份是是肇事逃逸的在逃人员,警察到了现场,居然不抓捕在逃犯?放任现场情况失控,居然先行离开?

接下来,估计各种高利贷校园贷以及依附他们的催债团体心里面一颗大石头放下来了:

首先,报警是没用的,按照其他答案以及评论区,警察是不插手经济纠纷的,所以警察大概率不会来。即使像这个案件中描述的,警察来了,也是丢下几句例行的话语就立刻离开。
第二,催债团体各种羞辱手段用上了,激怒了欠债人,被急了的兔子咬了,还可以要赔偿,兔子还会被追责。有了这个案例中的法官的说法:“未有人使用工具”估计接下来,催债团体会坐在一起头脑风暴各种“不使用工具”的催债手段!


此刻我只想大骂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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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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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肯定要折叠的吧,所有的放水公司背后都是公安系统。我基友他爸因为借出去的钱一直收不回来,先通过打官司,官司赢了,但是对方说自己没钱还,后来那借钱的人把所有的联系方式换完,就像消失了一样。没办法只能找放水公司,一天都没到就把人找到了,包括什么时候在哪里买了包什么烟都调查的一清二楚,你们觉得背后没有公安系统可能有这么大的能力做这事吗?最后钱确实靠放水公司收回来一部分,对方也被弄得惨不忍睹。

在一个法律没有强制力,公检法为摆设的地方地下势力就成为了唯一的法庭。现在在外面做人生意的人都知道收钱不走正规流程,找地下法庭的性价比远远高于正规流程。送给各位兔小将,你们每天星辰大海的时候可能不知道地下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情形,愿你们一辈子都不要遇到这些,能每天做梦还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再说点东西,你们知道银行有些明知道可能收不回来的账但是又想把钱贷出去该怎么弄呢?很简单,钱给放水公司,让水公司去贷,最后73分利息,不仅不用承受贷款的风险还能坐收高利贷。

最后,至于这些东西,嘻嘻肯定有人是要说不信的。不信的就当个段子听呗,毕竟来这大家都是来听段子的,不信就不信呗,星辰大海我们走!

再给大家科普点小知识,可能大家不知道水公司的利息有多高,我就给大家说一下成都这边的普遍情况吧。每个月千分之八,你可以算一下利滚利一年是多少,这还不算完,一般的水公司不会让你很快把本金利息还完的,他会让你先还一年利息,然后再说还本金的事情,基本上不把你榨干,你不可能脱手。有人说8厘的月息不算高,确实,不算利滚利的情况下1.008的12次方才1.103,这个和现在动则一年百分之几百现金贷没法比,但是现在的小额现金贷都是吸毒赌博的人贷的,生意人有几个敢从他们手上贷这个??就是这10%的利息好多生意人一年利滚利下来本金利息还不完又只能拖着,拖着明年接着滚,最后被榨干。刚才算错了不好意思,10%的利息现在看确实很良心的,因为我所了解的信息就是这么多,不敢乱报,现在很多听说已经百分之几百了,这个我无法想象,但是你们要是接触过水公司就知道,一辈子不要和他们打交道。

我只说我知道的,至于你们觉得千分之8很低了 确实还有更高的 但是我不知道 我不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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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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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写了一篇文章,讲自己家楼下的大排档扰民,我一个二学位修了法学的人陆陆续续打了七八个电话,一直到凌晨四点大排档自己收摊了,警察也没去,而接线员小姐姐反复和我说,警察在路上,只是一直没找到地点。

我那篇文章下面一大堆骂我的,大致就是这点小事也找警察?你自己搬家在大排档附近你怪谁,人家警察忙得很哪有时间管你,还有一群海外党现身说法,讲外国的警察效率多低。

但是小朋友们请记住,外国的警察只是对你这种外国人效率低,人家处理本国居民的事情快的很。

相反,我们国家的警察处理中国人自己的事情不上心,日本人丢给自行车三天就能找到。

你要是说,因为日本人丢的自行车贵,所以警察才受理的,那我可以继续说。

前两天我的一个粉丝私信我,说自己在相亲网上被人骗了九万块,这人现在跑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说你报警吧,她说警察不受理,因为是民事纠纷,警察说了,你去法院起诉吧,他们管不了。

后来她联系了律师,律师帮她找了职业追债的,也就是黑社会,然后,她,警察,律师还有黑社会坐在一起喝茶,她答应各方这个钱要回来,就给大家分了,要回来九万,分吧分吧也就剩下两三万在自己手里。

一直表示自己没能力破案警察叔叔们,拍着胸脯说,自己能找到骗钱的人了。

我一直不愿意以偏概全,我也一厢情愿的认为,这些败类是少数,大部分警察都是好人,然而生活的经验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我在大连的时候被人碰瓷打了架,警察一开始就帮对方,因为对方找好了他们所长,后来实在没办法我找人帮我找到了大连的一个公安局长,局势就彻底逆转了。

都说一颗老鼠屎,搅了一锅汤,如今满锅老鼠屎,只有一滴汤。

逛知乎多年,经常会有,卧槽,这是我生活的中国吗,的感觉,在知乎上的每个警察都玩命干给自己干成烈士,在知乎上的每个警察都是秉公执法全无一己私利,你问我这样的警察有没有?肯定是有,但是你问我这样的警察多不多?肯定是不多的。

去年魏则西事件被封号的警察叔叔,在魏则西去世一周年之际,出了一本打着魏则西噱头的书,这人血馒头不仅要吃,还要常吃,这就是现实。

回到这个问题,自作聪明和冷静的你们告诉我,在代表法律的警察都对你置之不理的时候,杀人,是不是最优解?

也是,按照知乎的调性,不就是亲妈被强奸么,有啥大不了的,谁让你钱没还完,你弱你还有理了!

真的,说这些话的人,等你们到了社会,你就发现自己就是弱弱势群体的时候,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冷静。

最后,远离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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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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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水浒传为啥是四大名著之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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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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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成为今年乃至新媒体时代有史以来引发最广泛讨论的新闻事件,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们见到过呼格、聂树斌这样的冤狱,但那些冤狱是小概率事件。

我们见到并正在目睹马泮艳的悲惨经历,但这些经历可能也是小概率事件。

我们讨论过生活中见到的熊孩子、熊老人,但这些事情并不会让人有切肤之痛。

只有现在,我们所目睹的这件事,它结合了性、屈辱、暴力、金钱、恶霸、公权力、反抗等等所有的一切要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易新闻上超过200万条跟贴的历史新高,背后是超过200万个忧心忡忡的普通人——他们本来可以期待所有的悲剧都是小概率事件,他们本来可以期待现在的社会治安良好,黑社会没有生存空间,他们本来可以期待,遭到侮辱、无处伸张的痛苦可以被公权力解决。

但现在看来,他们的期待不一定会实现。


一.

回到事情本身。

首先,借了一百多万,还了近一倍,还要被这么逼债,这件事情,逼债方没道理——不说别的,国家都不支持36%以上的年利率,10%的月利率,本身就是违法的。

其次,十多个人围攻、殴打、把人的脸塞进有粪便的马桶,掏出性器对女性进行极端侮辱和猥亵。这不是经济纠纷,这是持续进行中的人身伤害、非法拘禁和猥亵、侮辱。就算他们停止了这种行为,也应该被继续追究责任。

甚至,如一名讨债团伙成员所说,“我和另外一个人轮流看着他们,不让他们跑了。杜三说了几句就开始骂上了,还站在茶几边脱下了裤子,脱到大腿根前了。过了一会儿派出所的民警来了,女老板跟他儿子就想跟着民警出去,我们这边的人怕他们跑了,拦住他俩了。我们把女老板的儿子按在了一个沙发上。后来女老板的儿子不知道从哪里拿的刀子说“别过来!都别过来,过来攮死你!”杜三往前凑过去,我看见那个小子拿刀子对杜三正面攮了一下。”也就是说,在警方到来之后,这种非法拘禁仍未结束。

所以,我很难认同所谓的“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当然,我相信警方并非全无作为,也认可一些与警方有关联的答主所称的,“警察对经济纠纷缺乏管制权限”的说法。我也理解法院作出这样的一审结果,有其原由和道理。

但理解,不代表认可。

退一步说,即使确实不适用正当防卫,但此前发生的这一切(严重侮辱拘禁、警方出警后未分开双方、以一对十一、被捅者自行就医时耽误就医时间等事实),也应该被考量进入量刑的范畴。如果在考量了这么多的情况之后,对于欢的量刑仍然达到了仅次于最高刑的地步,那么故意伤害致死,是不是本应该都处以极刑?


二.

这件事情最后会令全国舆论为之大哗,会让新闻客户端创出跟贴新高,其关键在于,我们发现我们的力量在这些强凶霸道的暴力者们面前什么都不算——他们可以撞死人之后逍遥自在,可以借讨债为名肆意侮辱伤害他人,甚至连被人捅了去医院的时候都能在医院门口跟人吵架。而最后,自行反抗并杀死他们的人,因为不够紧迫性,所以要被处以仅次于极刑的惩罚。

如果是你的话,碰上熊孩子、碰瓷老大爷/妈、咪蒙口中的贱人,最多就是忍忍,或是受到点经济损失,可遇上了这些暴徒,你能怎么办?

所以,这也是此事上民心向背的重要原因。于欢的律师表示免费代理此案,有不少网友号召要给他捐款,足以说明两点:

他们希望于欢能够得到更好的辩护。

他们感谢愿意为于欢辩护的人。


三.

我一向不主张媒介审判和舆论审判。但200多万条跟贴,通常意味着十倍甚至百倍的阅读量。舆论到了这个层次,就已是民心。民心在此,不说要反转结果,但希望能够让接下来的二审更加谨慎,更加公允。你看,正是因为历史空前的评论与关注,让最高检对此“高度重视”,“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不说结果如何,启动调查本身,便是民心之胜利。

事实上,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新闻的评论框尽管到处都有,但读者反而更少说话了——你会发现,微博、微信都经历了“我要说话——谁都在说——那我说不说也一样”的变化。我们会觉得,既然处处都可以发声,人人都可以发声,那么自己的声音,也必然被淹没在茫茫的噪音场中,再无回响。

一条新闻的评论达到200多万条——在我们已经不相信自己发出的声音还有价值的时候,当我们的声音被淹没在“每个人”的声音的时候,当我们习惯于营销号和商业推手左右我们所见所闻的时候,这条新闻的评论量证明了我们没有忘记表达,我们的表达仍有价值。

在这一刻,传统媒体(南方周末)与新媒体平台(网易新闻)一起,重新铸造了媒体的价值——传统媒体让人见到鲜血淋漓的事实,新媒体平台则重新让每个人发出共同的声音。

我再说一次,舆论如此,已是民心。


四.

幸哉,吾国吾民虽然喜欢八卦喜欢撕逼喜欢当自干五带路党,但在这一时刻,留下评论的你,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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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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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母亲一生都在警察系统,按理说我应该给警察洗地。但是,近些年那么多事已经让我很难为自己的出身感到自豪了。

绿绿打砸拉面馆从来不管,还帮着他们讹诈守法公民。医闹打医生,闹医院从来不管,劝医院赔钱认栽挺起劲。面对指责不能知耻而后勇,抱团围攻阿宝战斗力破表。 在这件事里,黑社会长期欺压良善警察毫无作为,说他们没有利益勾结我很难相信。把整个事件放到解放前,那绝对可以写一部超过《白毛女》的血泪控诉的文艺作品,黑社会是黄世仁,警察法官本色出演穆仁智。

有人说是维稳思维束缚警察手脚,有人说是领导颟顸无能下属背锅。我不懂,我只知道这个曾经让我引以为豪的职业越来越让我失望。这件事情中的警察,法官,乃至整个中国的法律,警政系统,都会被钉在耻辱柱上。因为按照我们伟大的法律,母亲被强暴了,做儿子的应该睁眼看着无动于衷。 就算在最腐朽糜烂的朝代,都很难想象会有这种事。

很可笑,很愤怒,很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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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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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亲戚有两位警察,都在三线城市工作,有一位还毕业于某阳刑警学院。他们干得多拿得少还要冒风险,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典范,所以我对这一职业的印象一直是平凡但又光辉伟大。

直到前段时间去某小县城呆了几天。

每天饭局都能看到公安局领导、检察院领导、当地大企业家和某黑社会大哥在一桌上推杯换盏。

看这架势,黑社会大哥反而是地位最高的那一个,其他人都陪着他。

当然他不仅仅是黑社会大哥,还是该县最大房地产开发商董事长,或者说,正因为他是黑社会大哥,所以才能成为最大房地产开发商董事长。

最鼎盛时期,他到某沿海发达城市开发房地产,最近几年离开了,用他的话说,那些地方越来越正规,越来越难搞了。

那天高兴,他对我们说,还是回咱自己的地盘好,想干什么干什么,县委**跪下求着咱在这儿投资,我说往左他们不敢往右。

不像是吹牛。

他人很好,对我们很好,有钱想着朋友们一起赚,对手下兄弟也讲义气。

但是基层就成了这样了么?

封建社会,基层由谁把持?两种人,一类是晁盖这样的地方豪族,一类是宋江这样的世袭胥吏,二者串通一气让中央政令无法抵达基层。

老毛和当年的共产党人认为这是造成中华民族衰落的根源,他们实行土改、建立基层党组织进行改造。

但蒋介石认为,这样的制度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西方的入侵打破了中国基层靠宗族传统的伦理纲常自治的良好传统,使中华民族面临危机,我们要尽力回复这样的传统。

当年来看,凯申被打败了。

现在来看,常公凯申的遗志正在逐渐实现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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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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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事件的黑社会背景

如今大清对基层组织的控制能力逐年减弱,乡贤、黑社会和宗教等各路组织迅速填补了国家权力退出之后留下的权力真空;而与此同时,大清为了延缓基层失控之势选择与乡贤进行合作,乡村社会逐渐重新恢复到“皇权不下乡”的基层自治常态。

然而乡贤所依赖的宗族组织长期受到工业现代化的冲击而不断衰退,虽然如今随着意识形态保守化得以暂时回潮,但其组织能力和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力已经江河日下;相比之下,黑社会和宗教势力更为嚣张,他们在乡村社会具有极大的影响力,掌控着政治权力所影响不到的灰色地带。

而这些状况往往是不为大众所知的,尤其是城乡区隔的一线城市中产小资群体,他们掌握着大部分公共话语权,却只能靠热点新闻报道来对乡村社会进行窥视了解,而此类了解通常都带着如同后殖民主义般的城市中心视角,属于先进地区对落后地区的俯视和猎奇。

(2)警察不作为的原因

大清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制度,基层领导需要对更高一层的政府负责,接受来自上级单位的垂直监督。对于基层领导而言,来自上层领导的问责显然比民众的诉求更为重要。在官员绩效考核中,群众事件的负面性很高。为了规避政治风险的,基层政府组织面对负面事件时往往会采取消极应对的策略。

面对群众事件,基层人员可调动资源有限,同时还要避免基层领导的责任风险。由于缺乏解决实质问题的规范,基层工作人员只能消极应对,通过人情劝慰安抚民众情绪,或者是一味地强调政策规范进行拖延。

假如事情闹大之后,捅到上一级政府组织,让他们面临更大的公众舆论压力,基层领导很容易被上层领导出于平息公共舆论的目的而逐级问责,从而影响到基层领导的政治前途。

经过多次博弈之后,基层政府不断加强消极应对的策略,为了逃避上级领导的问责而选择瞒报或消极退让,最终导致恶性循环。所以警察才会消极对待此类民间高利贷纠纷事件。

(3)互联网对公共政治的影响

本次事件的舆论发酵依赖于以互联网为主的公共场域的传播,假如事件发生在互联网欠发达的年代,大多数人很难了解到这件新闻。

大众媒体场域的出现使得人类的社会共同意识与现实组织关系开始产生部分分离。此时人们在公共政治中的阶级意识仍然具有一致性和组织特性,而以家庭和传统人情关系为基础的私人社会则限制人们完全投入到公共政治活动当中。

而互联网促进了公共场域的扩张,并逐渐取代传统人情社会,成为人类公共生活的主导形式。基于虚拟网络和消费文化的价值观共同体逐步取代传统的人情关系共同体认同,在此过程,人类的信息传播和组织形式逐渐发生了变化。

同时互联网也带动了公共政治的兴起。在现代政治转型期间,以权力结构进行捆绑、主张消极规避风险的传统政治权威逐渐式微,而以价值认同和情感共鸣为主的公共政治随着公共场域的扩张而逐渐崛起,进而与传统政治产生冲突。

在公共场域中,具有高度政治能动性的社会中间阶层通过政治言说的方式来参与政治。众人通过在公共网络发声获取公众的普遍关注,寻求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进而形成价值共同体。个体身份认同严重依赖于公共场域的价值共同体。甚至还可以将线上形成的虚拟共同体转化成线下具有组织行动力的现实组织(通常会被官方打压)

通过公共政治的言说过程,中间阶层通过公共舆论在公共场域的斗争当中逐渐掌握了公共话语权和合理性,不断消弭原有的传统政治权威,引发社会话语秩序的重新分配,最终形成新的政治生态和社会语境。

随着互联网的扩张,公共政治会随着公共场域的扩大而逐步展开,中间阶层的政治能动性不断增强,消解传统政治权威,传统政治和公共政治的矛盾不断升级。

此次南方系等新闻媒体通过公共场域营造出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向政府施压进而引起上层政府的关切和问责,最终可能会迎来事件的破局。根据后续报道可知,中央司法机关已经开始介入此案。

然而媒体并非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权力”,同样会受到政府的管控,我们经常见到媒体迫于政府压力而集体噤声的情况,这在缺乏言论自由保障的国度很常见。等到本次事件平息之后,南方系必然会被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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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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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黑店靠砍头扔垃圾,消灭路霸靠油门踩到底,打击高利贷靠几刀捅死你。
警察永远说自己辛苦,永远推脱警力不足; 但你摆个气球摊会被抓起来判刑,发微博会被公安部跨省追捕。按需执法,按闹分配,按赵分配。
正常人在做精神病的事,精神病在做正常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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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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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初二语文课本里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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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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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法律的,但是我坚决反对迷信法律,尤其是迷信现在中国的法条及其主流解释。

单论刑事个案,聊城中院的判决在法律推理上不一定完全没道理,至少是有争议的。毕竟质证过程我们看不见,正当防卫的认定也一直是个理论难题。但这个世界上的事情,从来不只是法庭上双方辩论依法判刑这么简单。

当一个案件的判决和大部分人的朴素认知出现了极大偏差,很难说这一套法治体系就完全没问题。

于欢的悲剧,不仅仅是杀人受刑;更是一个人用他大半生的自由,为行政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的颟顸无能买单。对远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高利贷视而不见,对如此明显的非法拘禁罪和侮辱罪视而不见,真到闹出人命了才立即出马,没法弹劾你,还不能骂你几句?


从理论上讲,政府推行法治,实际上就是用政府对公民的广泛保护,来换取公民自己私相报仇的权利。有困难,找警察,有纠纷,找法院。照章办事,和谐社会。


但现在,一方面政府无法有效保护公民,另一方面对私力救济的公民又严加惩处。光在法院讲法治,不在公安讲法治,我想不出遇到威胁的老百姓,还能怎么办。


或许正像一些说法所说的,法院也很委屈。因为法院的权力只在庭审之中,检察院起诉一个案子,在错案追责的压力之下,也实在难“法外开恩”。就算法院想处置黑社会,也得公安调查、检察院起诉才行啊。


但是在中国,号称公检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的中国,如果法院用公安机关的事情我管不着来开脱,我是不接受的。


末了,这个案件又以非常中国的方式结束了。百姓上访,天听震怒,钦差私访,估计又是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钦差一走,一切照旧。


有个答案很能触动我,大意是我也知道舆论干预司法不对,但是能救一个是一个。在现在的环境下,我甚至觉得这可能是最好的结果了。

我希望在现在这个彻底的法治实现不了的地方,法律也能保持柔软的身段,对基本的正义有所察觉,不要陷进各种理论学说的故纸堆里。就像天津摆摊大妈的缓刑,对所有人有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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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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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者实际上是一个地下银行。既然有放贷,那放出来的钱哪儿来的?

吸储。吸储与放贷就是高利贷者的两条腿。

放贷的情况大家在这个新闻里已经看得很明白了,但吸储大家可能不明白。

放贷者怎么能吸到储?别人为啥不把钱放在银行,要借给放贷者?

三个理由:1.放贷者能给出比银行高得多的利息;2.放贷者在当地有良好信誉3.有自信放贷者不敢昧了自己的钱。

关键是第3点,为什么有这种自信?

一个县城里,哪些人能有这种自信?

所以警察不去管,因为他知道,放贷者收债者其实是“那些人”的手套,是替“那些人”挣钱。甚至这个警察就有可能是……的一员。

法官为什么重判?

因为不管要债的手段怎么样,都是在替“那些人”要啊。判轻了,其他放出去的钱收不回来怎么办?

怎么办?!!

这样想,许多事情就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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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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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限制人身自由、贩卖人口、敲诈勒索、拦路打劫、凌辱折磨、校园霸凌、家庭暴力、虐待动物、地方黑社会、盗版、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碰瓷讹诈、贪污腐败、职务犯罪等等等等,你日常所有能见到社会不公和实质性犯罪,绝大部分都不会计入到官方的犯罪率里面。

所以自干五和强国粉才舔着脸吹嘘中国治安好,犯罪率低。

我们日常能见到的每一个地方都有的公检法和黑社会沆瀣一气知法枉法,在知乎永远都不可能出现。

所以我们才说好警察都在知乎。

而你们这些蛆虫,只配生活在新闻联播的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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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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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单点几个案件的要素,能看懂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聊聊。


第一,受害者家庭借了高利贷,月息10%,这个利息很恐怖,特别是本金才一百多万,这即使是在民间贷款里也是不多见的,这里有以下几个思路或者说可能性,可以推导一下——


甲、涉黑人员不但自己不是好鸟儿,而且还不择手段的垄断了当地钱庄业务,很可能大量中小企业法人之间自由拆借的路都被这群人堵死了,想借钱,银行不给借,去找生意伙伴借钱,这群黑社会在中间卡着,不敢借,于是只能找黑社会借钱饮鸩止渴。新闻里说这是涉黑团伙,主要是讨债和放高利贷,这我是不太信的,他们绝对不只是做这些,肯定是掐断当地民间借贷了。“为了资金周转,部分企业宁愿铤而走险,互相担保向吴学占借高利贷”——这句话我也不信,什么互相担保借高利贷,显然是在别无选择的条件下被集体威胁了。


乙、受害者家庭应该还是口碑不错的,不然不会有几十家小企业愿意集资帮着打官司,而这些小企业主估计也受过黑社会的威胁。


第二,为什么说宽严皆误,因为基层丢掉了,执法能力下降了,执法队伍也没有了,具体到此类事件中,警察到底应不应该介入经济纠纷呢?要是选择了严,允许警察介入,那结果可能就是警察队伍开始敲竹杠,慢慢就警匪一家了,要是选择了宽,认为警察不该过多牵扯经济纠纷,那结果就是懒政,然后导致此类事件的发生。怎么选都不行,怎么选都无奈,所以问题根本不是在严还是宽,而是在想些办法,一点点把基层执政能力塑造起来,然而,难。


第三,这个孩子被判了无期,确实很让人心塞,但不管怎么说,对这孩子最好的归宿确实是按着目前这个比较操蛋的法律体系走,孩子如果不早点进监狱,那估计小命都不保,黑社会地痞能压着一大群中小企业主作威作福,咋说也是有县、区一级的利益输送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孩子是好样的,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做了正确的事情,行为无可指责,一个稍微有点基本尊严的人经历了这样的侮辱,然后和母亲相依为命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他肯定时时刻刻感到生不如死。


山东这滩浑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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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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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的催收就是这么玩的,不仅有非法拘禁债务人的,还有拘禁债务人亲属的,拉人堵门的,打人被打都是常态。这种情况下指望公安没用,往往都是靠亲友宗族老乡的力量。不仅仅是小县城如此,我所知在南宁承接工程的永州老乡在讨债时都是这样做的。
2.法院判得很重,这让人不得不产生一些不好的联想。
3.整个国家其实很大程度都处在丛林社会的环境下,也就小清新小粉红理解不了这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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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5, 2024-4-1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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