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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是认识正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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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5-27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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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敏提要:逻辑是人正确的抽象(理性)思维形式。逻辑以同一律即一视同仁为根本原则,坚持绝对正义的唯一标准,反对辩证法的双重标准,因此,逻辑是正义的基础,是抵达正义彼岸的桥梁。

一,逻辑是认识正义的必要条件

逻辑源自古典希腊语 (logos),最初的意思是“词语”或“言语”,引申为“思维” “思考”或“推理”的意思。古希腊人最初热衷于思考的问题是正义问题,这从赫西俄的《神谱》和荷马史诗就可以看出来。宙斯与他的兄弟姊妹合力战胜了他们的父辈泰坦巨神一族,当然不是以“忠孝”的的名义而是以“正义”的名义。随后古希腊人立法建立城邦国,法律被视为正义的化身。在古希腊公民大会、陪审法庭的辩论中,兴起各种诡辩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揭露诡辩术的颠倒黑白,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三代师徒努力探索思维规律的奥秘,终于在亚里士多德的手上创立的逻辑思维体系,发现正确思维的形式规则——形式逻辑。

因此可以断言,逻辑是手段,正义是目的。也就是说,要认识什么是正义,必须通过逻辑思维才能达成。逻辑被古希腊人融入到追求公民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生活中,成为构建对称、平衡、平等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路径。

苏格拉底指出,理性的省察能够帮助人类生活得更幸福,人所有的信念都要有逻辑推论,只有借助逻辑的力量才能认识自己所相信的一切。厌恶理性是人类最大的邪恶,没有合理的论证,生活就会迷失方向。合理的论证就就是合乎逻辑的辩论,中国的诸子百家都是提倡“不争”而反对辩论的,特别是老子厌恶理性主张“绝圣弃智”,因为他们不知道逻辑可以破除诡辩,因此,中国人的思维永远停滞在诡辩的巫术的类比思维阶段。

柏拉图沿袭了苏格拉底的思想,强调:只有通过有效论证,才能正确理解“正义”、“公平”、“善”等理念对于人们生活的重要意义。柏拉图在《理想国》通过有效、充分地论证,指出:正义就是智慧、勇敢、节制三大美德的和谐,也就是总体的善。如果从法的角度看,正义便被被揭示为公平、合理、平等、正当。柏拉图力图根据理性的准则来安排人们的政治生活,以建立公平、正义的理想社会。

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为帮助人们正确辩论,在《工具论》中创立了形式逻辑学。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同一律、②排中律、③非矛盾律和④充足理由律。他强调,辩论的双方首先要明确论题,通过下定义的方法确定所要论证的对象的内涵,使双方能在同一的确定意义下讨论问题,并且要以可靠的论据使论题得到支持,不能出现逻辑矛盾。可见,形式逻辑是以同一律为根本原则,要求人们思维时使用统一标准,不能搞双重标准,这就是正义原则在思维上的反映。

亚里士多德不仅是一个逻辑学家,而且还正义的推崇者。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说,唯有人类具有“天生的正义感”,认识好与坏,知道公正不公正。“人类所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性,就在他对善恶和是否合乎正义以及其他类似观念的辨认,而家庭和城邦的结合正是这类义理的结合。”“人是政治的动物”是指“人是特殊的动物”──即“人是正义(或权利)的动物”。这种“特殊”使人区别于一般动物!动物处在“弱肉强食”的状态,是没有“权利”的;所以,动物是没有“政治”的。人是正义的动物,人有权利拒绝“弱肉强食”。所以,政治就是追求正义的美好生活。亚里士多德将幸福作为人类生活的目的,而逻辑才是抵达幸福彼岸的智慧桥梁。

二,辩证法远离正义

中国人的思维是巫术辩证法,是立场感性思维。所谓见仁见智,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祖宗崇拜和圣人崇拜,认人唯情,类比幻想,否定正义标准就是其思维特征。唯物辩证法号称一分为二,全面看问题,实乃颠倒黑白,否定正义标准而搞多重标准,见《哥达纲领批判》。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网上可搜到)指责哥达纲领“禁止儿童劳动”!马克思发出怪论“普遍禁止儿童劳动是同大工业的存在不相容的,所以这是空洞的虔诚的愿望。”可见,马克思提倡童工。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说:“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个人(而如果他们不是不同等的,他们就不成其为不同的个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计量,就只有从同一个角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对待他们,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作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作别的什么,把其他一切都撇开了。其次,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劳动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基金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可见,马克思反对“使用同一尺度”来衡量不同的人,也就是反对一视同仁;主张权利“应当是不平等的”,要因人而异。

这和孟子的主张一模一样。万章谴责舜“因人而异”,同样都是坏蛋,“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这太不公平了吧?孟子承认:象是“至不仁”之人;却以“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的歪理为舜辩护。孟子主张内外有别的亲疏等级制,内部的人要优待,外部的人要虐待,对自己的亲属依据孝(家规)处理,对非亲属则依据国法处理。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指责哥达纲领“由国家实行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实行普遍的义务教育。实行免费教育。”马克思质问道:“平等的国民教育?他们怎样理解这句话呢?是不是以为在现代社会中(而所谈到的只能是现代社会)教育对一切阶级都可以是平等的呢?或者是要求用强制的方式使上层阶级也降到国民学校这种很低的教育水平,即降到仅仅适合于雇佣工人甚至农民的经济状况的教育水平呢?”可见,马克思反对教育平等。

马克思反对一视同仁的平等原则就是源于他的辩证法思维。实行唯物辩证法的国家都远离了正义,不得不改革转型,重新学习逻辑。

这是因为:逻辑不仅是科学的工具,还有滋养人文情怀、规约公共理性的作用。公共理性是人类在公共交往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思维和行为的守约特征,公共理性使人的活动脱离了动物的自在性和盲目性。逻辑为人类提供理性规约,因而成为人类互动的公共理性力量。逻辑所体现出来的人文智慧,使个人生活、社会管理、群体间的交往多一些抗风险的理性推断力。金岳霖指出:“无论我们考虑什么,遵循阻力最小的方向只能是遵循自然界或人类思想中蕴含的某种确切的关系,就是说,遵循逻辑。”逻辑所追求的是创设具有普遍意义的交流形式,提供思维交往的公共准则,以超越感性、提升知性、陶冶理性的方式促进文明交往,从逻辑慧层面回应各种利益主体的价值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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