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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英国使者到大清国的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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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8-01-02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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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翻译一篇撰作于18世纪的《马嘎尔尼使华观感》,看看外国人是如何描写在康乾盛世下清朝百姓真实生活的....


作者:[英]乔治·马戛尔尼
译者:何高济,何毓宁,程铭诚
来源:节选自《马戛尔尼使团使华观感》章节篇1-5.


前言:
“我已有机会见识到清朝社会的真实面目。1792年9月,我奉英国政府任命为访华特使,将以贺乾隆帝八十寿为名出使清国。9月26日,我们的船队从朴次茅斯港出发,正式开启驶往东方大陆的行程。1793年7月3日,我们到达清国第一个内陆地——舟山,至此,本人将有义务和机会总结本次访程中的所见所闻。”




第一次震惊
1793年8月5日,本使团所乘“狮子号”舰船抵达天津大沽,受到当地直隶总督的欢迎,送上大量礼物食品。由于物资太多,船上空间狭小,只能收下一部分。看到有些猪和家禽已经在路上碰撞而死,我们的船员便把一些死猪、鸡鸭等从“狮子号”上扔下了大海。岸上看热闹的清国百姓一见,争先恐后跳下水,马上把它们捞起来,据说要“洗净后腌在盐里”。




社会状况
在这个国家中,冷血和黑暗的现象令人震惊,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人格思维比其他国家有更大的扭曲。
这里的每条古谚语都起到法律的效力,导致他们天性顺从胆小。社会体制和政府实施的法律规章又把他们变得冷漠无情,这有许多事例可以清楚证明,在我阐述以下事物和他们的思想特征同时,应当容许我强调他们的不幸理应受到郑重看待。

1793年10月26日,当我们返回大沽河,河水比我们第一次在这条河上航行时要浅得多,我们的一条供应船在午夜搁浅,天气刺骨寒冷,船上可怜的水手在河里忙碌到天亮,尽力让船驶离。
但此时其余的商船已经前行,监管的暴吏终于失去耐性,他命令士兵打船长和全体船员的板子,士兵残忍地予以执行。
每遇逆风或逆流需要曳船前进,一些百姓就会被征去拉纤。可怜的劳动者一直被逼着干完这种费力费时的工作,他们拉一天纤大约有6便士的报酬,并时常发生克扣情况。而他们必须干到有替代人之时才能回家,这些人知道难以找到可替代的人,所以他们总是在晚上偷逃走,连报酬都不要。
为了找到下一波代替者,官员往往会派士兵到附近村子去抓捕平民,强迫他们从家中离开去拉纤,每天晚上总有几个可怜人只因打算逃跑,或者申诉年老多病,便遭到士兵的鞭笞。看见这些人的悲惨处境,真令人心痛,好多光着上半身的人,看上去缺乏营养,精神疲倦不堪,但随船拉纤绝非轻活,有时他们必须趟过泥泞地,有时要游过港湾,接着就是赤身暴露在烈日下由一名士兵或监官手拿鞭子进行武力监督,好像他们是一群马。

1793年11月份,随一列荷兰使团在隆冬大雪天从京城回国,当时河流和运河都被封冻。气温在零下华氏8度至16度,清人要求我们整夜赶路。
但那些搬运礼物和行李的农夫尽管负担沉重,仍不得不尽量跟上使臣们的步伐,在两晚的行程中,范白澜先生发现,不少于8名这些可怜的家伙,因寒冷疲惫和监督者的虐待,死在他们的重担下。
返回途中终于到了水路域,英使团的几名伙计习惯白天航行,晚上7:30时刻离开驳船到陆地上休息。
一天,一名高级官员想要阻挠他们白天航行的习惯,就派出9名士兵骚扰他们,粗鲁地强迫他们返回船上。我们的两个向导和副使乔·斯当东及时赶到,了解情况后,命令鞭挞士兵中一个特别无礼的,此时广东总督与使团同行,地位比冒犯的官员高,他命令将这名官员押去见他,严加申斥后,打四十竹板作为惩罚,并特别敦促受辱的伙计们到现场看看如何惩罚这名官员。
但很难让他们明白英国人并不喜欢这种做法,然而荷兰使团中也曾发生这样的事,一名下级官员被上级指挥官鞭打处罚,因为他没有准备好搬运行李和抬轿子的苦力,在这个地方,官员直接命令士兵处罚群众或下级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这个国家,组织权力如果落在不善者手里就会变成危险物,没有任何可以制止的措施,有时甚至产生可怕的后果,能让上帝和天使都哭泣。




扭曲的人性
总之,在我们旅经该国时,发生了几件事,可以说明生活中那些相等条件的人们之间存在着犹如官员对百姓那样冷酷无情的心态。其中一件事完全不近人情,有个在澳门工作的漆匠,意外从阁楼上摔下来,脑袋重重着地,他的同伴们发现他的情况已生命垂危,便把他送往城区。
在那里遇上本使团的一位医师,医师问他们要怎样处理这个不幸的人,得到的回答十分冷酷:“我们将把他埋葬。”
医生表示诧异,问他们怎能把一个还没有断气的人送进坟墓呢;他们则认为此人无恢复之望,如把他送回家,那么只要他一直不能自理,就会给他的亲友带来麻烦。
不过,此人在经过斯考特医生(Doctor Scatt)的人道医治后,已恢复健康并重返他的家庭和知道他患病经过的朋友处。
然而这位医师不知道自己是冒险行善,因为根据一条我们看来十分古怪的该国法律:“如果有受伤者被交给任何人调护,碰巧死在其手中,最后经手者将被处以重刑,除非他能够提供确实证据,说明伤口怎样形成,或者受伤者在伤后活过40天。”
的确,这条法律虽可以极大防止谋财害命者进行狡辩的借口,可却因小失大,给更多人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如有人因打架受了致命伤,那就让他死在街头,因为害怕(如有人照顾他)承担他生命的责任。
近来在广州发生一起明显的事件,充分说明了这条法律的致命缺陷:郊区发生火灾,三个帮助灭火的清国人被一堵倒塌的墙严重砸伤,导致肢体骨折。英商馆的医生们按英国职业责任很快予以人道救助,把他们送往商馆,准备做截肢手术,这是唯一可能救活他们的方法。这时有个行商听说此事,匆匆赶到当地,劝医生不要给他们做手术,应当把他们尽快送出商馆,因为无论医生的医术怎么好,若有一个病人死在他手里,他必定会被判处谋杀罪,最轻的处罚是把他终生流放到鞑靼荒野之地,因此只有将受伤的中国人偷偷送走,让他们听天由命。
这条野蛮法律(我们看来是如此)的实施,可充分用来解释有关该国人的品行是如何被扭曲的。但我不得不怀疑这个制度将会给每个人的同胞与亲友们带来怎样的伤害。


社会阶层
清朝各阶层人的面目表情都十分凝重,下级假惺惺地在他的上司前跪拜,上司假惺惺地示意叫他起来。百姓如对官员缺乏礼貌,要受到肉体惩罚,如是官吏,则被降级或罢官。就这样,百姓的仪表风范受到法律的约束而非自愿,所以结果是,他们毫无诚意,讲究虚礼,仅注重礼仪形式而缺乏素质教育的风度。
他们个体既无胆量,面临危险或困难也完全缺乏应对办法,这可能是精神影响身体的结果。然而,或许没有一个国家比清国更频繁地发生自杀事件,这类事件不会被受到重视。确实,政府似乎在纵容自杀,往往允许罪犯自行了结,免处死刑。据了解,广东原总督就在大约两年前吞石烟壶自杀了。
因而在这种制度下,只要最小官一点头,人人都得挨竹板,而且挨了打还得被迫褒奖打他的板子,跪下感谢暴吏纠正他的过失。


由政府的规章作指导,百姓的思想跟上,可以说肉体惩罚是官员赐给被罚者的恩惠,一条确立的顺从原则,足以抹杀、消除人性的一切尊严与独立思维。
这与中世纪的欧洲奴隶制度差别甚大,实际中,即便是奴隶也不会完全听任主人的侮辱与摆布,却没有申诉的资格。
这种环境下,百姓与上下级们阴奉阳违,商人们摒弃诚信,所有人再无暇顾及公道感。
在原荷兰使团携带的礼物名单上有两个大机械钟,过去是发明天才科克斯(Coxe)先生在博物馆中的珍奇藏品。在从广州到北京的漫长旅途中,它们受到轻微损害。离开京城时,他们从一个传教士翻译那里得知,这两个钟正在修复中,殊不知清朝宰相和中堂用另两个很低劣而且普通的假钟补足了礼单,并把两个大钟据为己有,而这些本应属于荷兰使团的物品,也应由荷兰使团的名义呈献给皇帝才是。
这些例子清楚表明他们惯于偷蒙取巧的性格,但如我在前面指出,这类道德缺陷亦由政治制度造成,不是人民的本性和品质。


不用多举已记录在案、有关清朝商人在民间做生意时精心策划的骗局,这些事情在他们的国家已广为人知晓,百姓们把商人看成坑蒙拐骗的家伙,所谓生意不过是收买和售卖手工产品。
不过商人中也有例外,在广州港岸一带,这里有许多从事贸易工作的当地商人,他们在与欧洲人的贸易中一向以公平、诚信著称。这些行商的人,有别于普遍的清朝买卖人,堪与英国商界最优秀的商人相比。




清朝贵族风貌
登上皇座的异族君王,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法律和风俗,历代制度的一切弊病仍然保留。当权者性格可能有所不同,但被统治国的风俗习惯没有变化。
自大和自卑的特点总是显露无疑,而难以做到不卑不亢。
在他们跟我国大使谈判有关宫廷礼仪的事情时,有意说到不同民族穿的不同服装是多么古怪,自然趁机把他们的服装跟我们的作一番比较,并且试图仔细观察我们的衣服,从细细抹捏到里外翻看,经过几次三番的观察后,他们认为自己的服装更好,更方便,因为缝制宽大,不需用带子绷紧;而我们的服装,除站立外,其他姿势都必定很不舒服,特别在皇帝出场,大家都按习惯站直跪拜的时候(这个巧妙而又明白的暗示,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他们再拿他们的宽裙裤和我们的裤子作比较,说明他们的膝关节可以自由活动,我们的膝扣和袜带则必定有碍动作。他们最后热情地提议我们应换掉下身的裤子,否则朝见时肯定不便行跪拜礼。
他们并不是没有感觉到其他民族的优点,只是假装看不见。比如他们不得不利用外国人校订的历法和钟表,并习惯每年都接受各种欧洲工艺品和日用产品,但仍顽固地认为,与他们自己相较,世上所有民族都是蛮夷。
前不久,广州的一名清朝商人,经常有机会看到英国船只,觉得比他本国和南洋的船要好,决定要按英船样式建造一艘。但清朝户部(Hoopoo)的海关税收官得知此事后,不仅强迫他放弃计划,还因他企图采用夷邦的船型而予以重罚。


清朝风行的教育模式
没有比用正义代替武力更能使人倾服的了,正义表现在是否依据百姓的心愿来颁布法律,按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意见,这是最佳的治理之方。
但在今天是一个容许讨论的问题,因为他们的统治者决定按照他的思维来塑造百姓的形象,并且一生都要受到那个思维的支配。
这种支配思维的方法,是基于所谓的权力原则来控制民众思想,原则如下:
“ 父母有天地赋予管教子女的明确权利,这种权利终生都不能取消,需要绝对维持,从束缚他们的意志品行到强势的命令孩子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做事。
最后将这种传统教育继续带给后代的子女身上,直到其中一方死亡才能解除。
皇帝为众民之父,因此也被赋予统治百姓的权力,犹如一家之主。”
在这种意义上,皇帝拥有“万岁”的尊称,又因皇帝被臣民神化为高踞于凡人之上者。
所以自然而然地,他有时自称为世界上唯一的君主,同时为确证所谓的忠孝得以实现,于是在每年的第一天隆重举行向太后跪拜的仪式,朝廷大臣也奉命行礼如仪。
按照此完全建立在父权至上的原则,各省官员成为管辖省份的父母官,各县市的官员也是父母官,各部的首脑同样像一家之主治理他负责的部门。
十分遗憾的是,这套理论上可行的管理制度,实行起来却出现许多弊端;统治者一开始就走错方向,把人民当成了对立者而不是共和者,他们本是一体,却采取少数人主张的高压制裁的统治;这样管控所带来的后果将是复杂与麻烦,激发仇恨与动乱。


清国皇帝在社会上采取不公开露面的做法,很难说是出自对百姓的关爱,反倒可用猜疑心加以解释。统治者或许意识到自己犯下暴行,或者因实施苛政,必然不愿现身于受其伤害的群众中。
总而言之,清朝皇帝极少公开露面,看来是建立在一种极不自信的自我保护策略上,统治者在幕后运用权力,让远近都感受到影响,比经常在群众前现身,被众所知,更能打动人心,更令人生畏。
艾列乌尼安(Eleusinian)教士深知人类的这一性格弱点,秘密操作,更显得有力。
另外据艾列乌尼安告诉我们,历史上,古希腊邦民-迪奥塞斯(Deioces)刚在埃克巴坦那(Ecbatana)城当上国王,便不愿再接见以前为他辩护的群众,他认为拒绝让人看见,更有利于让百姓知道他是百姓之上的国王。
确实,如果群众经常接触有权有势有力的人物,和他们无拘无束的往来,那么将大大降低群众对他们的崇拜。正如伟大的孔德(Conde.)先生所说:“ 没有人在自己的奴仆和妻母面前是英雄,只有听闻他们的人才会以为。”
皇帝不愿常接见百姓,多半出自这方面的考虑,而不是怕遭到伤害。皇帝本人仅在盛大典仪上出场,由全体朝廷大臣和许多官员簇拥着,他们都听从他的指挥,只要一声令下全体必会虚伪的俯伏在他的足下,像演大马戏一样。




百姓所拘
酷刑是清国法律中的一部分,不过他们自己说这种方式很少施用,除非被告的案件出现有力的证据。对于行为不端的案子,通常使用的刑法是夹趾,特别用来惩戒风尘女性。
政府各级部门施行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的体制,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均以父权为基础,地方官可以任意惩处罪犯者且不用负责,犹如长辈责罚晚辈。官员当场审理案件时,自然会使百姓害怕,因此,百姓上衙门去见官就像学童去见暴厉的老师。
此种父辈至上的管制措施,不仅限于一般民众,而且扩大到各阶层各种类的人,仅止于皇帝足下。
从第九品到第四品的朝廷官员,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轻罚其下级,皇帝则在认为有必要教训时,命令对廷臣及其他四品官施以杖刑。
大家都知道已故乾隆曾命令打他两个儿子的板子,尽管他们早已成年,其中一个,我相信就是当今的皇帝。
在清国旅行期间,我们难得一天看不到打板子(Pan.tse),即竹板,就疼痛性来说这不能叫作轻刑。
这些在我们使团看来尤其可笑,但同时目睹人性之沦丧又难以抑制义愤心情。
一天,一名官员只因一件小事便被勒令趴在地上,等待比他只高一级的官员下令打板子,竟然有人不分青红皂白的甘心忍受奴仆或士兵的肉刑之痛,而且打完后,挨打的还要卑躬屈膝触摸打他的板子。这样做的唯一动机是为了表示自己感受到了父辈的关爱,并对这种处罚不以为耻。


政府的看法是,除皇帝外,人人都应受到此类体罚,但处罚必须得体,受罚者必须完全顺从,或者完全信服,以此将社会划成等级制度,做到下级完全服从上级,结果自然是国家没有公理,人人都具有奴性,社会没有活力,发展停滞不前。
我预测,杖刑必定是中华文明最古老的刑罚之一,随着贸易与外交时代的来临,我们难以想象它将怎样在一个开放化的社会中存在,而不是滞留在社会的原始阶段。


做官便譬如他们的宗教
清朝有不少中产阶层,这类人拥有些财产,思想较独立。然而,在社会表面上只有官和民。
如果有人靠做生意,或搞生产发了财,他只能私下享受。他不敢盖豪楼,穿好衣服,以免邻居发现他比别人富有向当地官员举报,官员则控以奢侈罪名,轻易将他绳之以法,没收他的财产。
副使斯丹东说,他在沿途经过的地方以及河的两岸见到的房子,只有两种,一种是土墙草顶的草舍;一种是油漆装饰的大宅,但很少看到中等人家的房子。
我们很容易的获悉,清国所有的富人几乎同时都是权力的拥有者,财富积累主要是靠权力来取得,穷而无告的人处在官吏的淫威之下,他们没有任何诉苦伸冤的机会。所以,对于清国人来说,“做官便譬如他的宗教。”




清朝报刊系统
机灵的鲍先生(Mr.Pauw)说:“清朝完全被鞭子和板子统治。”但他应当再加上两样东西:“年历和京师公报”。
作为政府的施政手段,二者都有助于管治,年历的刊行是为了传承迷信风俗,显然政府鼓励百姓使用。公报是一种媒介,把当今帝王的品德和仁爱传播到国家的每个角落,其中也记录了政府官员如何因失职而受到惩罚。
这份小册子的公报每两天出一次,我们的翻译说公报上有时刊登死亡的虚假消息,宣布不存在的胜仗。康熙、乾隆和当今皇帝的几道诏令可以提示真相,其中有警告远方的将官不要弄虚作假,不要虚报杀死成千上万的敌人,以及根本没有发生的战役。
我们得知,在一份报章里,提到英人完全忘记向亲王和大臣们送礼。
这篇蓄意引发敌视的文章是由另一篇引发,其中暗示赠送给皇帝的礼物是不值钱的劣货。又有人故意给礼物列一清单,包括一头大小如鼠的象、能说话的木头羊,及种种荒谬之物。然而这类刊物特意不让我们看见。
据说在清朝之前,君主政体已建立了2000多年。像这样的国家,一直保持停滞不前而没有根本变化,在世界历史上是极其特殊的现象。要知道,在基督教诞生前400年,他们已经基本上组成一个国家,服从同样的法律,受同样形式的王朝管治,而他们的政府实际上已沦为一种统治工具式的存在,不仅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良方,相反的,严重阻碍了这个国家和民众的进步与发展。
清朝社会里从来没有群众任意发泄对政府不满的集会,人们有信仰自由,没有人强迫他们信仰自己不喜欢的宗教,然而他们自小受到的教训是要屈从长辈,不露声色。因此在生活中,必缺乏社交活动,除家庭圈子外,没有聚会,除新年外,没有节日的庆典,每个人都很压抑。


百姓们在政府中没有发言权,帝王和官员可以按己意随时行使手中的权力。百姓无意寻求反抗或维权的方法,时任当局对此亦毫无在意。
偶尔也发生局部的因极端贫穷而引发的叛乱,在欠收和粮紧的时节,老百姓得不到救济,不得不用暴力维持生计。据史书记载,所有骚乱几乎由此产生,从一些事例看,当大灾发生,正常的秩序就被破坏,甚至荡然无存。
我们的清国随员告诉我们,有些省份存在秘密会社,其主要目的是要推翻鞑虏政府。但他们只有秘密集会,倾诉今日之不幸,密谋复仇。即使这样,现在的社会状况也不会同意他们的主张。其结果将是可怕的,满清八旗兵将会对其施行打击,在如今农业生产极其吃紧的情况下,他们将不能自己储备余粮,许多刀下余生者必定枉死于饥。因此为努力防止谷物欠缺,清朝历位皇帝都把发展农业视为首要任务。
然而,在这世界面临革命的年代,人心思变。清国的王公大臣可能不会去审视世界大潮,看到并相信某天席卷而来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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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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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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