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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250万就外流捉奸片” 女主播告前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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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8-01-09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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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女主播秦绫谦被前夫吴炳辉捉奸发现她到和小鲜肉“安德烈”共处一室,事后两人承诺各自给付一笔钜款,但捉奸影片必须销毁;秦绫谦离婚后,前公婆竟又向她索讨250万元(台币,下同,约8.5万美元),否则便要公开影片让她身败名裂。秦绫谦不甘遭勒索提告,新北地检署8日将秦绫谦前公婆两人依恐吓取财罪提起公诉,前夫因不知情获处分不起诉。秦绫谦对此表示,前夫不可能不知情,会再向法官请求上诉。


2016年11月间 ,TVBS主播秦绫谦前往小鲜肉“安德烈”新北市淡水区住处,秦女前夫吴炳辉带着征信社人员架梯爬窗捉奸,拍下两人共处一室的影片;事后秦女否认通奸,表示没有抓奸在床,只是在聊天,两人衣着完整,就算拿垃圾桶去验也不会有什么DNA反应。


据了解,秦绫谦对外虽宣称没有通奸,事后仍和安德烈给付近400万元给前婆婆蔡馨乐,作为销毁捉奸影片的费用,双方还签下保密条款,影片要交由律师销毁。


等秦女和前夫离婚,前公婆吴欣苍、蔡馨乐却又涉嫌以公开捉奸影片为由,向秦绫谦索取250万元。秦绫谦不甘公婆需索无度,怒告前夫一家恐吓取财;吴欣苍、蔡馨乐到案称,250万元是要求秦归还结婚新居的房租、家俱和拍摄婚纱等费用,并非勒索。


检方调查,秦女与前夫离婚后协议书签有债务各自分开条款,而房租虽是吴家支付,两个车位却都是秦女缴纳,且房租、家具等费用加起来也不到250万元,而吴姓夫妻疑似确实握有秦女的不雅影片,不采信二人供词,认定涉犯恐吓取财罪犯行明确,吴炳辉则因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父母向秦绫谦讨钱一事,获处分不起诉。


秦绫谦说:“录音带里他妈妈有说,是儿子授权给她,这部分会再请法官了解,因为不可能公婆来恐吓取财,儿子却不知道吧!一家人做事情,儿子不会不知道。”表示会再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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