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消息,10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向全港学校发出通告,提出2023-2024学年起新任教师聘用必须通过《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有关要求适用于教师职系的所有职级,包括校长。
以下为通告全文:
教育局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向全港学校发出通告,公布由2023/24学年起新聘任教师必须通过《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要求及相关细节。
教育局发言人说:“《基本法》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更是学校课程中十分重要的元素,须予以加强。 教师必须正确理解《基本法》,才能启迪学生,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香港的宪制地位,以及对《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建立正面的态度。”
“本学年起,公营学校的新聘教师,必须在《基本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考虑聘用。 《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公布,由2023/24学年起,教师《基本法》测试的要求将扩展至所有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儿园教育计划的幼儿园,而测试内容会涵盖《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 除常额教师外,以现金津贴聘请的新聘教师亦须通过测试。 有关要求适用于教师职系的所有职级,包括校长。”
发言人表示,因应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位不同的入职要求,教育局会于本学年举办共五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分别供学位程度及非学位程度人士参加。 过往曾参加任何《基本法》测试并取得及格成绩的人士,如欲在2023/24学年入职或转校,均必须重新参加《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并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学校考虑聘用。
测试的内容及形式参照公务员事务局《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安排,以笔试形式考核,设有中英文版本。 考生在20题多项选择题中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及格。 持有由公务员事务局发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会被视为已符合相关要求,不需再次参加由教育局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第一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程度)将于12月3日举行,有意参加是次测试的人士可由10月26日上午9时至11月7日下午5时透过教育局网页内的网上申请系统(www.edb.gov.hk/tc/blnst)提交申请。 测试名额有限,教育局会以先到先得的形式处理申请。 其余测试的举行日期将在稍后公布。
有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要求及教育局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告第13/2022号及浏览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bln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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