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8日有示威者到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请愿,促请美国会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草案;港府发言人重申,外国议会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8日晚间发布新闻稿,针对「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草案提及「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铜锣湾书店事件及出口管制等事项,逐一回应说明。
发言人指出,行政长官已在9月4日宣布,特区政府会正式撤回条例草案;此前,港府已经多次明确表示,有关修例的一切工作已完全停止。
至于铜锣湾书店事件,发言人表示,「基本法」只授权香港的执法机关在香港的司法管辖区执法;香港以外的执法机关,包括内地(中国大陆)和海外的执法机关,在香港司法管辖区内无权执法。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一直严格按照「一国两制」原则及「基本法」处理香港特区的事务,绝不允许「跨境执法」;就有关铜锣湾书店事件,香港警方未发现证据显示有「跨境执法」情况。
此外,香港作为单独的关税地区和拥有贸易自主,是由「基本法」第116条及第151条所赋予,绝非其他国家施予;香港有极大的自身利益维持高度自治,以保障「一国两制」下香港的利益。
发言人重申,自回归(主权移交)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
发言人强调,人权和自由在香港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特区政府十分重视,亦必定全力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