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论坛 社区新闻 纽约新闻 国际新闻 交友征婚 男女搭伙
皇后区 法拉盛 布鲁伦 曼哈顿 房产买卖 二手转让 二手车 生意转让 白送 失物招领
律师 移民入籍 会计报税 法律案例 翻译服务 补习培训 旅行机票 包车地陪 大小搬家 防盗报警
印刷招牌 大小装修 冷暖水电 入籍考题 美甲笔试 美甲手試 拔毛考试 纽约驾照 加州驾照

小纽约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小纽约网 华人资讯 查看内容

捐精男视为父亲?法官判无须付抚养费

2016-12-1 10:29| 发布者: 夸父| 查看: 3878| 评论: 0

美国堪萨斯州男子马罗塔(William Marotta),2009年在广告网站Craigslist上,看到女同性伴侣施赖纳(Jennifer Schreiner)和鲍尔(Angela Bauer)征求精子人工受孕,以一次50美元的酬劳,与两人协议私下捐精。最后施赖纳受孕成功,产下一名孩子。
但就在2010年这对情侣分手,孩子的生母施赖纳,向州政府取得相关协助。2012年,堪萨斯的儿童及家庭福利部主张,孩子的生父马罗塔应该负担部分养育费用。
其实根据当地法律,原本若是透过医疗机构捐精,捐精者并不会被认定为家长。但此次捐精行为争议在于没有医生在场,福利部因此主张,马罗塔顺理成章视为父亲,双方因此告上法院。
不过审理的法官认为,比起马罗塔,生母当时的伴侣鲍尔才应被视为「双亲2」。她表示,捐精者(马罗塔)5年间只见过孩子2次,既没有意图提供经济上的援助,或是情感上的支持。最后法官判定马罗塔不用负担养育责任。
对此,儿童及家庭福利部表示相当失望,但没有提到是否要继续上诉。

最新评论

GMT-5, 2025-4-19 19:0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