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传单是华人社区街头一景,发传单者发生口角也屡见不鲜,但因争生意大打出手被控袭击罪则得不偿失。日前两名在曼哈顿华埠怡东楼门前派发电召车传单的华妇,为抢客初而口角,继而动武,惊动辖区分局警察,次日两人更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再次发生扭打。警察接报再次赶来处理,还在现场的54岁刘女被控以三级袭击罪。 刘女1日到美国福建同乡会向律师戴某求助如何撤销罪名。4月5日,她在怡东楼前帮一名客人叫电召车,没想到另一名也在附近发电召车传单的65岁张女,比她更快帮客人叫到车,对方坐上张女叫的电召车离开,两人因此对骂,接着大打出手。两位会讲中文的辖区五分局华裔警察接报迅速赶抵现场,张女拔腿就跑,当日警察没对两人作出任何处罚。谁知第二天两人再次见面,一言不合又互殴。警察赶到后,给刘女开出一张三级袭击罪(Assault in the Third Degree)传票,6月5日出庭。 刘女1日向戴某表示,“她(张女)把我鼻子划出血,怎么反而是我被控刑事罪?”她问如何撤销控罪,并说:“本来是小事,怎么要控罪呢?” 戴某表示,刘女应按传票上的开庭时间准时出庭,否则将失去撤销罪名的机会,“在美国可以动口,不可以动手,刘女要自己找律师,或者因为低收入无法支付律师费,可请法院委派公派律师免费辩护,第一次被控三级袭击轻罪通常不会判监”。三级袭击罪是A级轻罪,一旦定罪可被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最高一年监禁、三年缓刑、以及到法院支付175元赔偿费(mandatory surcharge),并缴付25元罪案受害人援助服务费。 |
GMT-5, 2024-11-14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