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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律师分析黄哲龙遣返案:身有递解令难办「取消递解」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2-15 10:01
标题: 律师分析黄哲龙遣返案:身有递解令难办「取消递解」

康州面临遣返的华裔无证移民黄哲龙和李香今夫妇目前的处境,移民律师14日根据现有信息从法律角度分析,如果移民法没有大变动,等到公民孩子21岁时,这对夫妇有机会通过孩子申请绿卡。律师同时指出,每个案子都不同,当事人应多方咨询移民律师,只有律师看了卷宗之后,才有可能从中发现一些补救措施。

律师刘汝华表示,对于无证移民父母,即使公民子女到21岁,也不能保证父母一定能拿到绿卡,但至少是一个希望。如果当事人当初是合法入境、非法滞留,但若有递解令且没有撤掉,按照移民法,当事人是无法拿到绿卡的;如果想撤销递解令,就要先回到移民法庭或移民上诉委员会开案。目前,开案特别困难。

刘汝华表示,黄氏夫妇说的他们当时申请绿卡被拒,应该就是民间俗称的「十年绿卡」,但其实这是错误的名字,实为「取消递解」(Cancellation of removal)。申请「取消递解」需要满足一些条件,除了要求申请人有公民子女、收到上庭通知前要在美国居住至少十年、没有犯罪纪录,还有如果父母离开,会对公民子女造成极度困难,困难程度的证明有一定难度。「取消递解」的申请在移民法庭审理,如果被拒绝,当事人就会收到递解令。

律师冉燕飞指出,如果无证移民有递解令在身,那他/她就没资格申请「取消递解」了。通过直系亲属申请绿卡时,根据当事人当初入境时的情况、是否有递解令等,都有不同的要求。每个案子都非常复杂,要全面了解,才能找到方法。

黄氏家庭的支持者为这对夫妇在网上发起请愿,已收到近5000个签名,呼吁更多人透过网站:https://petitions.moveon.org/sign/stop-deportation-keep?source =c.em&r_by=19665950签署请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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