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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伤瞎眼华裔获赔85万意外险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2-20 09:50
标题: 工伤瞎眼华裔获赔85万意外险
做装修的郑先生2015年在布碌仑的一幢商住两用楼顶上做工,在用凿子和钉锤打碎矮墙时,有一个碎片砸进左眼,老板不敢打911,仅送他去附近眼科诊所就医,医生称情况过于严重、无法医治,郑先生只好自己跑到附近医院的急救室就医,最终眼睛失明。经过多年诉讼,此案日前终于和解,郑先生获得85万元意外伤害赔偿。
2015年,郑先生在两家庭的商住两用楼顶用工具砸掉矮墙时,水泥墙被砸出的碎片突然戳进他的左眼,当场血流如注,他疼得捂眼倒地。老板发现此情况后没有打911叫急救车,却自己开车把他送到眼科诊所,医生无力解决这么严重的紧急情况,他只能自己去附近医院的急救室治疗,稳定病情。此后他找到戴禺.索大卫律师楼,在律师楼的介绍下请工伤律师帮他解决工伤保险问题。

由于郑先生不知道老板的全名,律师只好从报纸广告上搜寻,找到老板在长岛的另一个施工点,透过车牌号码获得老板名字和住址,却发现老板没有按要求购买工伤保险,最后透过纽约州无保雇主基金会(Uninsured Employers Fund)为郑先生申请到工伤保险,赔偿他在受伤期间的三分之二工资损失。

郑先生做工时,老板没有提供眼罩以防员工受伤,律师戴禺表示,纽约州劳工法「section 241」规定专门为保护劳工而设,当劳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严重伤害时,不仅其老板、如本案中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按工伤标准为其赔偿,该楼的房东也要为其意外伤害负责。如果伤者在商用建筑或三家庭以上的楼宇工作受伤,且该楼宇所有者未能保证伤者有全方位保护,如提供防护用具且确保工人佩戴时,则建筑物所有者应赔偿伤者的意外伤害。

此楼房东在多次收到律师信后久久没有回应,戴禺.索大卫律师楼因此向法庭申请「缺席审判(Default Judgment)」动议,房东才透过保险公司的律师应诉。了解到房东保险是100万元、郑先生的医疗费用仅6万元后,律师楼最终与房东保险公司的律师达成和解,拿到85万元意外伤害赔偿。

戴禺指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民众在开工前一定要问雇主要名片,拿到雇主的名字和地址,「有名字和地址后,万一出现意外伤害等,律师才能透过法庭给雇主发传票」。纽约州的意外伤害法官不会询问原被告的移民身分,即使是无证移民打黑工期间受伤,也不要因怕身分暴露而隐忍,应尽快找专业人士获得应有赔偿。戴禺也说,出现此类情况后,被告尽快回应能为双方省去很多麻烦,其中缺席审判在纽约州的追诉期间为20年,也会在被告的信用纪录上保留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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