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最近受关注的“针扎女婴”事件~魇胜和义和团类型的黑巫术(抱歉这里可能要地图炮一下原谅我吧orz)
魇胜/压胜/厌胜是一种中国自古以来的巫术,具体核心是“嫁祸和镇压”。即是利用某种事物间相克的原理而通过把被诅咒者镇服住来伤害到对方或者起到收服的效果。以费雷泽在【金枝】里面的分类法,属于“模拟巫术” --- 通过做法于与被诅咒者相似的物体来起到同样的作用。
最古老的魇胜可以追溯到上古周朝,【太公金匱】里有这样的记载,但当时的厌胜术似乎只需要画出对方画像便加以伤害便可以做到
武王伐殷,丁侯不朝。尚父乃畫丁侯,三旬射之。丁侯病大劇
汉武帝年间的巫蛊之祸,从太子刘据那里得到的罪证也只是“每屋輒埋木人祭祀之”而已,并没有提到需要被诅咒方的任何其他信息。
到后期具体做法逐渐转为费雷泽称之为“接触巫术”的一种,通过被诅咒方接触过的物体来施加影响。包括利用诅咒对象的身体组织如头发指甲等,置放于偶人身上(草,布,木头),并写上对方的生辰八字,此时偶人即可视同为诅咒对象,以针或者其他尖锐物品刺之,则对方可以感受到相应的疼痛。 到了唐朝的时候,在【唐律疏义】里面已经可以看到很详细的描述:
厌事多放,罕能详悉,或图画形象,或刻作人身,刺心钉眼,系手缚足
魇胜虽然属邪术,至少在巫蛊的范围里依然属于被认可的一种方术,有既定的施法尺度范围对象等,也有一定的道德规范可以用来治病或者施行一些比较中性的目的比如让对方爱上自己什么的。
甚至还可以用来防水防火毁龙脉上战场真是总有一款适合你233
需要指出的是,针或者钉子或者其他同等类型的尖锐物体,是自古代便一直使用至今的最佳厌胜物品,南齐书里便有宋明帝用铁钉钉住古墓以镇压龙脉的记载。
明清之后厌胜之术开始转向一种更诡异的流变,成为木匠或者其他匠人的一种特殊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在房子内部放小木人以敲诈房东等等。。。明史也有记载称朱元璋幻觉中看到了凤阳宫中有小人在屋顶打斗,李善长认为是工匠在施行厌胜术于是全部被杀。。。清代的【听雨轩笔记】也记载了一个被反噬的厌胜故事。(某工匠想厌胜屋子主人,最后小木人被烧工匠则死= =)
OK不罗嗦入正题----清末以降,在华北山东一带受义和团影响比较深重的地区,渐渐兴起了种类花样繁多的黑巫术,这些巫术一开始只是用来诅咒外国人,然而因为巫术在北方民间门槛极低,所以到最后也逐渐变成乡土社会的一种类常态。
在【义和团文献辑注与研究】和【山东义和团资料选】里面提到这些巫术包括但不限于:
把面人当成外国人拿到十字路口烧掉 “十字路上烧洋鬼”
把面人拿到十字路口煮“活活煮死小洋鬼”
拿着菜刀和砧板去十字路口剁 “剁的毛子死干净” (十字路口:你们真是够了求放过!)
把黑豆当成外国人放在锅里煮 “可以听到洋人在锅里吱吱叫” ---- 不要笑。。。我很严肃!
甚至还有人去打探传教士的出生日期,并将其写在草人上面,等到子时的时候,用针扎眼刀扎心,相信说这样可以令传教士心痛眼瞎而死。
在这种黑巫术中,女性本身就起到一种“不洁”的作用而充当了巫术的媒介 ,做法包括:
让整个地区的女子不要梳洗 “妇女不梳头,砍去洋人头”
让整个地区的女子不要缠足'妇女不裹脚,杀洋人笑呵呵“
宣扬敌方用了女色(哪里不对)战术,认为所有的大使馆 “皆有大炮,赤身妇人跨其上
” 。。。。已瞎节操全掉光
认为某教堂有女性人海战术 ”无数妇女赤身裸体手持秽物站墙头“
直到近代(民国-解放后),这种巫术逐渐结合北方萨满乡土信仰而成为北方农村一种现象,社会学家李景汉在【定县社会概况调查】这本大作里面多处描述了”降神' (俗称跳大神ORZ), 而其中的做法过程就是“巫师用桃木钉子在病人身上乱钉”。
那么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见,女性在黑巫术里面本身就是一种象征物,而随着这种巫术在清末民初逐渐成为被义和团影响地区的一种民俗或者说陋习,结合杀女婴的古代风俗,用尖锐物体刺身体的厌胜流程,自然会演变出往女婴身体里扎针的迷信现象(认为可以借此赶走来投胎的女婴魂魄---具体怎么演变答主不知道。。没有具体田野调查没有发言权)
另外请题主移步到 @暗香浮动月黄昏 先生在 往女孩身体里扎针害人是中国哪里的风俗? - 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回答 此答案下面,可以获得更多有关杀女婴的历史渊源知识等,我只懂上面这些怪力乱神也真是醉了2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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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葬
二次葬底下貌似有个回答也提到了,就是在人过世后先草草下葬,过个三五七年等到白骨化后重新起出来,用酒洗刷干净 (这个过程比较不愉快,有些葬地客观条件比较无法令到遗体完全白骨化,要人为的把残余的软组织都剔除掉,还要把牙齿敲下来扔掉 ---- 我已经说得很婉转了脑洞太大就不怪我了2333),然后按照脚下头上这样叠着放进去一个被称为”金罂'的罐子里面再重新下葬。也有地方的风俗是群葬,就是在村里有一个叫“阴城”的地方 ---- 不是什么阴森恐怖的地方,实际上广东比较边远的地方随处可见,很多地方就建在马路边上,看上去和活人住的房子没什么太大区别,除了没有窗之外。
二次葬的深层含义是“归宗', 并认为说肉体是不洁的事物,不能让灵魂依附其上,只有等TA完全消亡之后,灵魂才可以重新附到头骨上去,并被安葬在家族墓地里加入”祖宗灵魂“的行列。一般重新下葬的地方都是家族或者群落墓地,整个过程中(捡骨,洗骨)要一直撑着雨伞遮住阳光,而且亲属绝对不能掉泪,若眼泪掉到骨头上,就会令到亡魂无法安息。而且只有正常死亡者可以被二次葬,非正常死亡的人被认为是凶灵,只能草率下葬。也不能再被起出来和家人改葬到一起。
这个实在不是什么可以称之为陋习的东西,也许在不熟悉的人听起来会比较猎奇一点点,但实际上只是南方丧葬文化的一种而已,湖南,贵州,两广,海南,台湾,至今都有这种习俗 (把客家人拿来地图炮的观点是错误的)。历史角度可以追溯到周朝,【墨子】里面就有相应记载:
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
当然墨子当其时是把这个拿来作为”薄葬'的正面典型来说的。。。所以批评厚葬啊喜丧啊什么都就不在这个讨论范围了么么哒
顺便说下这个和印尼那种“二次葬”虽然类似但其实是两种不一样的情况,如果对那个有兴趣的可以参考Robert Hertz 的【死亡与右手】,里面对东南亚地区的二次葬风俗以及背后蕴含的人类学意义有很棒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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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白虎 ---- 真的不仅仅是打小人那么简单
白虎是道教的五行四灵之一,属西方,被认为是战伐之神,有避灾去邪,惩恶扬善的能力。
原始的祭白虎信仰来源于古羌族虎图腾崇拜,被称为“跳於菟”----一种祭拜白虎神的巫舞,至今在湖南湖北甘肃宁夏地区都还有着某种形式的残留。具体形式大概是先让几个年轻人装扮成老虎,然后进入村落的各家开始驱魔。在驱魔的过程中可以随机的把人家家里的东西(有时特别落后的地方会用生肉)拿走吃= =,此时被吃了是你的荣幸。。。因为这是视同白虎神已接受了祭品,村里有生病的人家还可以让他们去跳一跳驱魔。然而这个仪式会以一种诡异的方式结束,当白虎神终于吃完闹完舞完驱魔完之后。。。村民就会抄起武器,有枪拿枪有棍拿棍什么的。。把白虎驱赶出去。一直要把他们赶下河并把身上的油彩都洗掉为止 (没有河的村子可怎么办!!),然后起来从火堆上跨过去,到此才意味着邪祟已被驱赶走。
在整个巫舞过程中扮成老虎的人不能开口出声,因为在传说体系中认为白虎虽是战神,却属于凶星,开口必有伤亡,所以一直要把嘴闭着。
这种巫舞在后来演变成了戏剧里的【祭白虎】----一种有些诡异的无对白默剧。这个是属于粤剧戏班正式开唱前的一个开锣戏,其中还有闭口禁忌。整个戏班的人在【祭白虎】结束前不能开口说话,若有人声就会引来灾祸,直到完全锣鼓声停下来,才可以进行表演。
人类学家华德英在【从人类学看香港社会】这本著作里提过这种模式,并认为说虽然“白虎”是凶煞,这种信仰却意图借助/利用这种凶煞的力量去抵御另外的恶即更抽象的厄运。
这种仪式在后期被引申成“口舌生是非',进而有了”打小人“这种事物 ---- 终于扯到这里了哎呦喂。民间认为白虎会在惊蛰这一天出来觅食,如果有冲犯,则会引来小人对你有所妨碍。然而就像华德英所试图解释的,这种信仰往往会跑到另一个”以毒攻毒“的极端,既然招惹到白虎会引来小人,自然也可以利用他的力量来驱赶小人 --- 一种类似于贿赂的模式,施法时必须把猪血和猪油抹在纸老虎的嘴上,用这种上贡品的行为来让它无法开口说是非。
当然其他时候也可以打,每逢农历六日 (6,16,26)都有效,但惊蛰这天被认为因为是春雷惊万物之日,各种污秽灵物也会到处乱窜,所以这一天施行最为有效。
需要说下具体步骤么ORZ (切勿模仿)
準備一剪成男女公仔形狀的紙張。
找一個十字路口或三叉路或土地廟前,放有紙紮老虎(亦可自備)的地方,即可開始儀式。
先燒小人衣寶,然後開始打小人。
用「金銀」貼在鞋底上,打小人時口中可以唸:「未知其名其姓小人,未知東南西北小人,未知是男是女小人,未知是人是鬼小人,收得你永不出籠。」
之後把從小人衣中抽出的小人圖、華司符、金銀等一齊化掉。
燒小人圖時,灑綠豆在火中。
用肥豬肉塞在紙紮老虎口中。
最後以側身站立,燒七經咒及溪錢,最少燒七張,但可以燒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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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
冥婚又称为阴亲,配骨什么的(答主决定速战速决)。。。顾名思义就是生者和死者成婚,或者一对死者成婚。具体可以追溯到【周礼】,当时称之为“迁葬”,认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这种习俗在周礼里面其实是被禁止的,然而是否为上层主流文化圈接纳尚未可知,从曹操将年少夭折的曹冲与甄氏亡女合葬的事例便可大略看出来其中的微妙之处 。当时曹操求亲于邴原的亡女却被婉拒:
操幼子仓舒卒, 操伤惜之甚。司空掾邴原女早亡, 操欲求与仓舒合葬, 原辞曰:‘嫁殤,非礼也。
后来只好娶了甄家女儿了事。
江林在【冥婚考述】里认为冥婚起源于商代,甲骨卜辞中有对殷王娶冥妇的记载,发展于魏晋南北朝,到了宋代极盛,而元明清冥婚持续发展。虽然一直受到儒家学者抵制,然而这种现象作为一种虽未明文禁止又略带微妙的丧葬文化一直在暗地里流传,清代【两般秋雨庵随笔】里有记载“今俗男女,已聘未婚而死者,女或抱主成亲,男或迎柩归葬” --- 抱主成亲指的就是抱着对方的牌位行礼。
日本学者繁原央在【中国冥婚故事的两种类型】里认为冥婚基本可以分为三个大类:
女方是亡者
男方是亡者
双方皆是亡者
从目的性来说又可以分为”慰灵解冤“,”祖灵升格' 和'入养立嗣' --- 主要核心还是为了让亡灵有香火供奉,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左传里面即有这种思想渊源,郑国人杀伯有,之后他鬼魂多次作祟,后来子产封伯有为大夫并加以祭祀,他就不再作祟了。子产对此的解释是”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
女方是亡者的情况又可以追溯到女厉信仰--- 认为未婚女子死去之后无人供奉,会变成厉鬼,所以必须给其配阴婚。这种习俗在江浙乃至台湾一带尤甚 (没有地图炮!!),称为“娶神主”,乡间的做法把一个红包扔在地上,如果有男人去捡,那么你就中招了么么哒,随时会有一群人涌上来把你带回家配阴亲。。。哪怕男子已婚,仍然可以这么干,甚至还要把这个“阴妻' 看待为原配,把长子过继给她之类的。当然很多不屑于这么干的大户人家也会出丰厚的嫁妆去聘个女婿的。。。在这种地区因为冥婚的基本核心是让“女有所归',所以基本不会出现给男死者找对象的现象。
男方是亡者的情况很多时候发生在已经定亲的两方,新郎在成婚之前死亡,女的仍然嫁过去,和亡夫牌位成亲,称为”望门寡“ 或者 “幽嫁”或者' 幽贞“,这个的文化背景主要是对女子”从一而终“的道德约束。
至于双方都是亡者的,就是网上之前流传的两个死者穿着清装成婚那个照片 (此处澄清下,照片本身并不是冥婚,答主只是想说“被很多人觉得的那张冥婚的照片”ORZ),称为”搭骨尸“,男女两家又称为”骨尸亲“。相亲的时候是把两人的牌位放到椅子上,前面立一个小旗子,如果旗子动了,就代表双方互相认可,就可以进入结婚流程了。古代用双方牌位拜堂,后来又改用照片拜堂,当然最后是有一个“起棺合葬'这么一个过程,但是确实是没有把两人遗体这么摆出来的。。。那张照片里的两人其实都是活人来的。。。然而可怕的是这个在近代甚至现代都衍生出很多犯罪,比如偷女尸,谋杀后卖女尸甚至杀女卖给人家当阴妻的情况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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