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仑陈先生问:我和老母亲同住在布碌仑贝瑞吉(Bay Ridge)一栋公寓楼的三楼,虽然我妈妈今年已经80岁了,身子很硬朗,每天都会自己去社区公园散步,再买菜回家。前天我外出工作时,我妈妈又要自行出门,结果发现电梯出故障了,于是她就决定走楼梯出门;但下楼梯对膝盖伤害很大,她走到快接近一楼时,膝盖突然失去力气,便往前摔滚下楼,造成右脚踝骨折,需要开刀治疗。
我母亲说,这不是公寓楼电梯第一次故障,每次故障她都走楼梯下楼,就这次突然没力气才摔倒。我们住在那边六、七年,我也发现电梯常常故障,想请教律师,电梯常常故障、公寓楼都不妥善维修,导致耆老居民得使用楼梯,像我妈妈还因此摔倒,请问大楼需要负责吗?我能向大楼提告索赔吗?
戴禺律师答:如果你们住的大楼是一般的公寓大楼,开放给所有年龄层的民众居住,内有长者也有年轻人,根据过往纽约州民事法庭的判例,公寓大楼管理公司无需负责。
倘若你母亲住的是老人公寓,楼宇内全是耆老,电梯不维修好还要有另一个电梯操作才行,因为老人公寓的整个设计都应要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不过一般的公寓就没有“设计要符合老年人生活”的必要。
可如果你母亲不是因为电梯不能使用、自己走楼梯时没力气摔倒,而是走楼梯时,楼梯间太黑暗、看不清导致摔伤,或是楼梯的阶梯有破损导致她绊倒,那一般公寓也要负责,因为保证阶梯没有破损、保障楼宇安全的维修都由大楼管理公司负责。
此外,如果你母亲住在老人公寓且有特别的看护在照顾,因为电梯损坏而使用一般楼梯上下楼并受伤,不仅大楼要负责,特别看护也得负责,可以向大楼管理公司及看护提出意外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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