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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称殴打记者属恐怖主义港警: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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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9-08-14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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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机场13日的「以眼还眼」集会,晚间出现殴打环球时报记者事件,港澳办今天称,这是近乎恐怖主义的行径;香港高级警司则认为,属于严重罪行,但不构成恐怖主义行为。


港澳办发言人徐露颖今天表示,13日晚香港国际机场部分暴徒,围殴内地(大陆)记者和游客「是近乎恐怖主义」的行径;连日来香港「激进暴力分子」完全突破法律、道德及人性的底线,公然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

香港01报导,香港警务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高级警司李桂华今天下午在记者会表示,非法禁锢、伤人等行为是大家都不齿的行为,但是否构成恐怖主义,需根据第575章「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例如暴力行为、损害等。

他指出,从13日的影片片段里,看不到想强迫政府或国际组织,或为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主张的相关行为;单以昨日情况是「严重罪行,但不构成恐怖主义行为」。

至于13日晚在香港机场值勤、黑衣遮脸且无警员编号的「黑警」,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麦展豪今天下午在记者会称,那批警员不是「速龙小队」 、而是机场特警,执行职务当下身穿的并非正常工作服。

机场警区署理指挥官刘荣基解释说,当时机场特警紧急奉召到场,之前因为训练、身穿训练用工作服;由于13日事件转变急速,须调派相关同事支援,紧急情况下,未能更换有识别的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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