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对于性侵犯的刑罚从坐牢10年加6下鞭刑往上累积,但这样的严刑峻法还是无法阻止一位当地45岁父亲对女儿伸出狼爪,从2011年开始在3年间多次性侵11岁女儿的他,居然在被判处23年6个月徒刑及24次鞭刑后,跑去医院将下体整型,企图脱罪!
综合媒体报导,这名男子在2016年11月法庭审判上声称,自己在2009年进行阴茎增大手术失败后下体已经变成畸形根本无法性侵女儿企图脱罪,但因为「畸形下体」与受害女童及其母在调查期间画出的完全不同遭到驳回,随后该名男子还找来2名证人再度提出上诉。
这名男子的朋友伊德里斯(Muhammad Ridzwan Idris)向法官表示,他2013年8月3日和男子一起如厕时,曾看到被告的「畸形」阴茎,而且他画出的图也符合被告目前的下体形状;但男子竟然在提交证据期限前碰巧遇到2名「看过他生殖器」的证人,而且对所谓「偶遇」交代得很模糊,让法官难以采信。
最后,这名男子妄想利用「下体整成畸形」脱罪的男子,反而在8日被法官宣判滥用司法程序,并依照《串通证人伪造证据罪》加判4年6个月徒刑,获得总共28年的刑期及24次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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