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万华区一名少女三年前起多次被继父抚摸胸部、下体和臀部,还被用烟斗插入下体性侵,少女上厕所时发现继父常用的烟斗从下体掉出来,还沾有经血,报警处理。台北地方法院依乘机猥亵罪、乘机性交罪等判继父四年两月徒刑,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继父2016年开始周末期间,会趁少女睡着时触摸胸部、臀部和下体,次数多达五次;另他又趁少女入睡以手指性侵,隔年还以烟斗插入少女下体性侵。
继父坦承有摸胸部、臀部和下体,也承认用卫生纸包住烟斗再碰少女下体,但他否认犯行,辩称少女卫生习惯不佳,身上会长青春痘,阴道也有白带,因为少女怕痛,所以会趁少女睡觉时帮忙挤痘痘,并帮忙擦拭白带。
少女作证指出,她某天痛醒,感到下体很紧很憋,急忙跑去厕所才发现自己没穿内裤,且继父平常用的烟斗从她的下体掉出来,还沾有她的经血。
少女指出,继父虽然会帮忙挤痘痘,她也在母亲说服之下,让继父帮忙擦拭白带,但都是在她清醒的时候,且和继父猥亵、性侵她时不同。另少女验伤,也发现下体有裂伤,法官不采信继父说词,依法判继父四年两月徒刑,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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