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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强奸女租客未遂获刑,荡妇羞辱何时才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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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9-09-11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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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钱江晚报》9月11日报道,19岁女生张婷(化名)一年多前在杭州出租屋遭到房东楼某侵犯,在她的强烈反抗下对方未得逞,此后经历报警、楼家纠缠威胁、嫌疑人取保候审等,张婷一度感觉无望想自杀,好在被朋友劝阻。
张婷一直靠自己一个人,官司打了一年多。图片来源:钱江晚报
近日,张婷在微博上披露楼某一审被判两年徒刑,但社会非议仍在困扰张婷,她仍未走出“人生至暗时刻”。回顾张婷的经历,我们会发现一个强奸未遂案的受害者,所要面对的残酷,多的超乎想象。
张婷是做服装设计的山东女孩,2018年春到杭州实习,偶然机会租下楼某的出租屋。5月初,张婷准备退租回老家,她出于善意想请楼某吃饭表达感激,不料平时看起来“温和阳光”的楼某一进屋就试图强奸张婷。张婷强烈反抗,楼某未能得逞。把楼某赶出房间后,她发短信给表哥求助,表哥报警,警察赶到时楼某已离开,第二天才以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
张婷在杭州的人生历程就此急速转向。
再去搬家时,才18岁的张婷遭到楼某母亲辱骂“婊子”,并挨了掌搧。楼家父母甚至拿着张婷的照片到出租屋所在小区宣扬二人是朋友关系,还说张家索要高额赔偿要求和解。
不管是含混地给张婷贴上“处朋友”的标签,还是用“高价索赔才能和解”的谎言来混淆视听,楼家一方对张婷的所作所为,都是“荡妇羞辱”,通过抹黑受害者、贬低受害者合法诉求,试图将受害者推向道德洼地,从而开脱罪责。
楼家一方的污名化动作收到了一定效果,社会舆论中出现了附和这些抹黑的声音。张婷的微博、手机被大量的谴责、咒骂短信轰炸,张婷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2018年5月18日,张婷甚至想要在宾馆自杀,“我受了那么大的委屈,为什么他没事?如果我死了能让舆论关注到,换一个公平的结果,那我就去死。”在朋友苦劝之下,她才放弃了自杀的念头,转而直面舆论风暴。
她在微博上实名讲述了被侵犯的整件事,并且@ 平安杭州和微博大V,以公开举报的方式反映她受到的不公平对待。
张婷在微博上实名讲述被侵犯的整件事
从性侵害受害者摆脱沮丧情绪的方式看,张婷站出来公开经历,无疑是值得赞赏的,但这样的举动也是一把“双刃剑”——她等于站到了网络的聚光灯下,必须经受舆论中那些低劣见识的羞辱。“你又没被强奸成功,你搞那么大动静干嘛;你是炒作吧……”诸如此类,张婷用她的痛苦测试出偏见的密度和望不到底的愚蠢。
张婷的公开举报引起了杭州监察机关的重视,相应的司法进程即使略有蹉跎,依旧走到了一审判决的地步。但叫人费解的是,张婷在近日的微博上一再说明,她在索要法院判决书的时候遇到了踢皮球的状况:检察院说判决书肯定给她,让她去法院要,但法院又说不给,张婷陷入了莫名其妙的境地。
外界尚不清楚张婷所说的“拿不到一审判决书”的具体原因,法院没解释,杭州当地媒体在报道中也没有触及。但从司法文书的程序上看,似乎不该发生这么一个波折。不过,这个费解的情况同样证明,张婷一案在司法和社会上激起震荡,以一个接一个的波折组成性侵案受害者要面对的困境:在面对类似案件时,不只是社会认知中存在观念的障碍,这些落后的观念或多或少也会反映在司法审理中。
应当承认一个事实,无论是办案民警还是法官,都是先有个人看法再有司法判断,所以性侵案件中,只要社会观念的“水位”降低,相关的司法过程也难免受到影响。
与一年前张婷受侵犯后的事态演变相似,她目前同样处在一个彷徨的关口。过去是怕楼某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开释,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如今,她担心的是司法过程以不必要的波折继续带来困扰。所以,张婷像一年前那样公开发声,表达合理、合法诉求。
张婷向媒体讲述被房东侵犯的事发经过
这一幕让人感到不是滋味。一个性侵事件的苦主不得不再三寻求舆论支持,从一个侧面证明性侵事件受害者的处境不容乐观。要走出受害者阴影,公正司法只是心理慰藉的一个来源但不是全部,一旦司法不那么坚定,苦主的心理动荡期会更漫长。
总之,张婷独自走过一年多的创伤期,几经崩溃,自我疗愈的前景并不明朗。杭州的公检法已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她的遭遇,可仍需努力,给足司法兜底的诚意。在司法作为中,毫无保留地承认张婷的受害者身份,彻底地利用法律为她伸张正义,这是帮助张婷走出“至暗时刻”的基础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让性侵案中的“张婷们”能在社会偏见与舆论恶意下幸存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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