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江天勇当庭表示认罪忏悔,对其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遭受“酷刑”的谣言予以否认,并承认自己是“谢阳遭受酷刑”谣言的幕后策划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江天勇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和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发表大量攻击、诋毁我国政府、司法机关和现行政治制度的言论,通过蓄意策划、插手炒作敏感案件,肆意歪曲事实,煽动他人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以及与境外反华势力勾结,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员仇视政府等方式,攻击和诽谤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江天勇表示,从抓获至今,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了他的合法权利。他深知自己犯罪的严重性以及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表示真诚悔罪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开庭前,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审判有关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庭前证据展示。庭审开始后,审判长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被告人江天勇的供述和辩解。被告人、辩护人对以上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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