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31日向高等法院申请有关“禁止网上发布威胁使用暴力资讯”的禁制令,高等法院于傍晚时分紧急开庭处理,并颁布临时禁制令。
据香港媒体报道,本禁制令的入禀状原告人为律政司司长,内容包括禁止任何人在网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连登”、Telegram有意发布、传播、重复发布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资讯或资料,以导致他人受伤或财物受损。入禀状还要求有关人士撤回相关已经公开的资料。据了解,该禁止令的时效至下月15日。
持续多月的香港暴乱中,以“连登”、Telegram为主等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每日有大量煽动暴力的言论及文宣图片、视频传播,暴徒通过这些平台来组织策划暴乱,用假消息蛊惑煽动市民,而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些平台一度被各界人士视为“暴徒大本营”。
根据公开信息,在香港,禁制令(injunction;紧急处分)是以法庭判令作出的一种衡平法补救措施,要求当事人停止去开始或停止做某种事宜。任何牵涉的一方无法遵从禁制令,将会以民事或刑事起诉刑罚,必须付出赔偿金或受到法庭制裁。某些违反禁制令者会被当作严重的刑事罪行,犯罪者会因此即被逮捕和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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