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拱墅检察”发布消息称,10月30日,拱墅区检察院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4月至9月期间,易创(济宁)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全球服务商贸”“游戏淘卡联盟”等淘宝店铺,以租用境外服务器架设VPN(在公共网络利用加密技术架设的虚拟专用网络,可实现局域网远程访问),倒卖VPN地址链接等形式,为不特定人群提供“翻墙”(绕过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防护手段,访问在正常情况下无法访问的网站等互联网内容)服务。经初步查证,朱某某等人为2.9万人提供“翻墙”服务4万余次,涉案金额12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