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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子女失去身分 可先申请I-6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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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2-16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信息未经证实请小心诈骗
如未留电话请小心诈骗
无论何种原因切勿汇款
法拉盛陈读者问:我今年35岁,2010年持非移民签证来美国,但没能一直保持合法身分,我妈妈现在是公民,我可以让她帮我申请绿卡吗?

柯自明律师答:虽然你是合法入境美国并有签证,但已经属于超龄子女,而且已经失去合法身分,所以你的妈妈不可以直接帮你申请在美国调整绿卡身分。不过根据目前的法律,你可以通过申请I-601A豁免,回到你的母国再申请移民签证进入美国,那时你就是绿卡身分了。至于I-601A的申请材料,请咨询移民律师。

当然,你务必要让你的母亲先提出I-130亲属移民申请,以便你早日拿到移民排期。你的问题里没有提到你是已婚还是未婚,因为这两者的排期时间有很大的不同。如果你已婚,目前的排期是2005年的3月。如果你是未婚,目前的排期则为2010年的2月。
切勿汇款小心诈骗!
联系时就说在【小纽约网】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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