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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并被刑拘,持续引发公众关注。近日,多位知情人士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另一49岁女性涉案人员疑为王振华的情妇周某芬。
对此,上海警方回应北青报记者称,暂不便透露案件其他细节。
有法律人士指出,周某芬在该案中同样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涉嫌违反刑法,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接近周某芬的人士透露,其曾有长期吸毒史。
二人同为常州武进人,相识约20年
据新民晚报7月2日报道,犯罪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在上海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级酒店。事后,受害女童向身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这位母亲即到沪报警。
7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官方微博通报,6月30日,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
7月1日,涉嫌猥亵9岁女童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被上海警方采取强制措施。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二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周某芬的朋友王江(化名)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周王二人同为常州武进人,相识于20年前。当时,王振华已经从棉纺车间主任投身房地产行业,创办自己的公司,周某芬在当地一工厂当女工。
王江称,年轻时候的周某芬很漂亮。与丈夫离婚后,周某芬逐渐发展为王振华的情妇。
工商信息显示,周某芬名下至少有两家公司,均和房屋建筑类行业相关,涉及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建材等材料销售,其中一家公司目前已被吊销。
周某芬的父亲名下也有一家公司,亦从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等销售。
接近周某芬的信源指出,几家公司或与王振华有关,但目前从股权结构上无法看出。该人士称,“周曾告诉别人,王振华不会和她的任何厂子有明面上的联系,所有的都是独立开的。就算有资金往来,也是拐了弯的”。
知情人士称周某芬有吸毒史
另外,有知情人士透露,周某芬曾和其他人在长江边建了个沙场,把石子、水泥卖给王振华名下的房产开发公司。“靠卖沙子,一年至少盈利上百万,但远不够她用来吸毒的。”
该人士回忆,周某芬长期吸毒,耗费家中很多钱财。急需用钱的时候,她曾雇佣打手向别人讨要钱财,“不能反抗,打手一拳就把牙打没了。”
王江称,去年年底,他和周因为工作事宜联系过。当时,周某芬已在徐州居住了,“她把户口也迁过去了”。
新城董事长猥亵女童的新闻发酵后,王江突然想起来,2014年,周某芬也曾主动提出想带他的妹妹去上海玩,被他以妹妹读大学有课为由拒绝。“我不知道周什么时候开始为王介绍女孩,现在想想很后怕”。
公开资料显示,王振华出生于1962年,江苏人。2005年7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副会长及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
2010年,王振华获国务院授予“国家劳动模范”称号。2013年1月,当选为江苏省人大代表。2018年4月18日,获委任新城悦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同时,王振华还兼任诸多社会职务,除了上海市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代表之外,还在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等担任多个职务,此外还获得过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以及江苏省、上海市的不少荣誉。
据多家媒体报道,王振华曾参与打造名为“七色光计划”的公益品牌。该项目致力于抚育、培养和教育贫困地区青少年。
2013年,王振华随志愿者参与该项目下的“流动图书馆”活动,面对学生,他自称“王伯伯”。
“王伯伯的今天,是依靠知识的力量,只要多读书,善于猎取知识,你们就可以实现造房子、救死扶伤、创造发明等所有梦想,并且未来的你们一定比王伯伯棒。”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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