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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签证满21岁子女不少被迫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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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9-09-24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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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以来,美国已核发超过20万外国公民E-2签证,此类小额投资的「非移民签证」,提供外国小额投资创业者以此在美工作生活,但不少该签证持有者,其满21岁的孩子因签证到期被迫离开美国,尽管仍有其他留下的选择,但并不容易。为此近年来国会议员提出改革法案,但多无疾而终。

E-2签证主要是让外国投资人来美开设、经营公司,不限投资类型和规模,从餐馆、花店到跨国企业均可,E-2持有者抚养的21岁以下子女得以进入公立学校。签证持有者与亲属只能在美国居住,但无法拿到永久居留,需透过如EB-5投资进行移民身分转换,但EB-5签证必须要在低就业区域投资至少50万元,或其它区域投资至少100万元。

因此一些E-2签证子女,面临满21岁之后,便无法留在美国的窘况。

洛杉矶时报报导,从小跟着持E-2签证父亲从墨西哥来美的Richie,大学以运动员身分进入洛杉矶加大,然而学校在其大四那年告知他签证即将到期,他只得于21岁离开美国。Richie的父亲表示,为让他另一个儿子得以留在美国,他申请EB-5签证。

移民研究中心研究员David North表示,尽管E-2签证受抚养者至21岁到期,但仍有继续留在美国的选择。

他说,包括临时学生签证,若修读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专业,可提供三年工作,家属也能转为工作签证。

一些人认为,E-2签证能提振经济,鼓励就业和激发美国企业,但想更长时间留在美国,其家属所要求的,要比其他签证还多。

Cato Institute移民政策分析施David Bier在其出版刊物中写道,可通过对梦想法案修正来解决问题,帮助受抚养者获得永久居留权,除E-2签证,还有特殊临时工作子女的H- 4签证,与外国雇员子女的L-2身分,这些签证都面临21岁时被迫离境的问题。

今年4月,联邦众议员John Rutherford重新提出一项法案,允许某些E-2亲属获得永久居留身分。此外,联邦众议员Collin Peterson起草的梦想法案修正案,也包括持有H、L和E-2签证的子女,但众议院民主党人6月投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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