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区长岛市一家华人经营的食品公司,因未能保证其包装及运送的加工海鲜卫生,被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起诉;日前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对该公司发布永久禁制令(permanent injunction),禁止其在没有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准备、加工和销售不合标准的海鲜产品。
根据法庭文件,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去年8月对富源食品公司(Foo Yuan Food Products Co. Inc. )及公司负责人张兴(Hsing Chang,姓名皆音译)、秘书张苏珊(Susan Chang)提起民事诉讼,理由是根据联邦食品暨药物管理局(FDA)多年来的调查,该公司在制作和储存即食冷冻鱼丸、炸鱼饼和炸鱼丸时未能保证食品的清洁、未能保证防止肉毒杆菌和李斯特氏菌增生,且工作人员直接用手接触海产品,造成食品污染。
另外,由于富源食品公司及两名被告在州际间运送和销售不合标准的海产品,同样违反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法院发布的永久禁制令,要求富源食品公司在没有对食物进行强制性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不得准备、加工和销售海产品,具体补救措施包括实施李斯特氏菌监控,并须对每一种鱼类和海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书写出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计画(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以有效保证食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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