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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残险津贴被拒华男怒告社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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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9-12-15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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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华男因申请残障保险津贴(Disability Insurance Benefits)被社会安全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拒绝,之后几经申诉都被拒绝,于是将社安局告上法庭,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做出有利于社安局判决后他继续上诉,但日前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也否决其请求,宣布维持原判。

根据法庭文件,刘维克(Victor Lau,音译)2014年8月申请残障保险津贴,但被社会安全局拒绝,之后他要求在行政法官前审理自己被拒绝的请求,但行政法官也做出否决其残障资格的决定,之后他再上诉至申诉委员会,委员会也拒绝其申请;于是刘维克于2017年11月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立案状告社会安全局。

法庭文件显示,刘维克在中国取得学士学位后赴美,在美国多家公司从事电脑编程工作,其最后一份工作是在保险公司从事编程,但于2009年5月由于公司将大量工作外包给印度而被解雇。

刘维克称自从被解雇后,他就开始不断咳嗽,令他感到自己患上了肺癌,但这也有可能是他在九一一恐袭后吸入烟尘导致;他表示咳嗽使他失眠,甚至有六个月无法入睡。

法官指出,除了失眠,刘维克没有指出任何由咳嗽引起的身体障碍,医生也建议过让他使用哮喘喷雾器,并给他开过消炎药;此外医生提出他可以接受手术,但被刘维克拒绝。

刘维克还表示自己的精神也受到很大创伤,看过很多精神医生,总怕自己被人跟踪,而且他住在收容所内,虽然有自己的屋子但要与其他人共享,生活环境较差。

不过根据医生诊断,刘维克所要求的残障保险索赔时期、即2012至2014年期间,其只是患有气道疾病;法官认为根据社会安全局的规定,要获得残障保险津贴,必须证明其身体和精神上产生巨大损害致使其无法正常工作,但刘维克的情况无法提供此证明,判定社会安全局否决其残障保险津贴资格合法。

之后刘维克再上诉至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法院认为地方法院理由充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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