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曾经偷渡来美的公民,现在申请父母,到了广州领事馆问话,领事馆官员会千方百计让你们的父母承认曾经有协助其偷渡来美,有点强加给你父母此罪名,如果你父母承认,这样就违反了美国的移民法,通常广州领事馆会给你的父母两张纸,上面写违反212 (6e-smuggling 偷渡),如果这样的话,你的父母要办601豁免,该豁免时间比较长,通常要一年多。不象601a,条件证据充分,3-6个月就批准了。如有遇到此类的朋友,欢迎来咨询。
2.对于曾经偷渡来美,入境没有被抓并且没有上庭,如果其配偶或者其父母有身份,最好是公民身份,那么可以申请601A豁免,豁免批准后,回中国问话,通过的成功率相对高。像这类的案子,一般如果证据充分,3-6个月就批准了。
3.如果你曾经偷渡来美,入境没有被抓并且正在上庭中,也可以做豁免,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需要专业的人士来咨询办理。
4.如果你曾经偷渡来美,但是你上庭输了,有递解令,这类的人士。如果你的配偶或者父母有公民身份,可以通过办理212豁免,有条件去除递解令,然后再办理601A豁免回国问话。
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不可能一概而论,如有不足之处,请见谅。
民事类:无争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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