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天宽限期的法律依据
美国 L1/H1B 签证工作签证的60天宽限期依据来自美国《联邦法典》的8 CFR 214.1(l)(2),其大意为:
持有 L-1、H-1B 等临时工作签证的人及其持有 L-2、H-4附属签证的配偶和家属,如果因为雇佣关系结束而导致身份过期时,可以继续在美国停留最长60天。但停留天数不能超过其 I-94 给予的合法停留期限。
详细解释
你之所以能获得 H-1B/L-1 签证,是因为有美国的公司雇佣你。一旦你失业了,这种雇佣关系也就消失了,那么 H-1B/L-1 签证也随之失效,哪怕 H-1B/L-1 的有效期还没到。
下面举2个例子:
王宝强本来持 H-1B/L-1 签证在美国工作,结果4月1日失业了,但是 I-94 的有效期可以持续到同年7月末。那么,王宝强可以:
从4月1日算起,有60天的时间收拾行李、处理未尽事宜,只要不超过60天就是合法的。
另一个人是马云,也是持 H-1B/L-1 签证,然后也是在4月1日失业了,但是马云的 I-94 在5月1日就到期了。那么,可怜的马云只能:
从4月1日算起,只能在美国合法滞留1个月,必须在5月1日前离开美国。
看懂了吗?所以请记住,这个宽限期只是为了让你有时间收拾行李离开,而不是合法身份的延续,因此你也不能在宽限期内打工。同时要知道,美国国土安全部有权根据情况缩短或消除你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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