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纽约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香港人权法】中方制裁美NGO 时事评论员: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效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网友  发表于 2019-12-02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信息未经证实请小心诈骗
如未留电话请小心诈骗
无论何种原因切勿汇款

中方提出两大反制措施,包括制裁部份NGO组织,以及暂停美军舰机赴港。时事评论员林和立认为,有关措施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效用。自2017年北京通过了《境外NGO管理法》后,牵涉政治、宗教的非政府组织在内地已很难公开运作,或只在内地挂牌,相当低调。

与此同时,部份组织例如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等,在港成立已久。惟因目前23条仍未完成立法,北京欠缺法制理据去制裁,只有当香港通过立法23条后、需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香港政府才有法理依据停止NED的运作。因此他认为,这次反制措施「无乜新嘢」。

另外,目前中美首阶段协议能否签署仍有变数,林和立认为,这次北京政府没有惩处跨国公司,或触及在国会中推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的主要搞手,是「留有一手」。多方面的消息都显示,习近平在贸易谈判上、对美关系处理不善、失当,在党内受到不少批评,习急于订立第一阶段条款,希望对中国疲弱的经济有点帮助,「这与他树立党内的声誉有关系」。

林续指,因国会中的议员对中美首阶段协议有推动性的作用,特朗普签署与否都会考虑他们。因此北京惩处NGO组织,但不敢惩处一些与中国针锋相对的「实力派」国会议员,也显示其素来欺善怕恶一面。

切勿汇款小心诈骗!
联系时就说在【小纽约网】看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GMT-5, 2024-11-26 10:39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