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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新规:租屋中介费房东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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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20-02-06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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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租客支付经纪人中介费的纽约租房市场规则将改变,纽约州府发布的新指南规定,代表房东出租的经纪人中介费由房东支付;若经纪人从租客那里收取中介费用,将会受到处罚。

此新指南旨在解决去年纽约州租房改革法案所产生的问题,其中规定,房地产经纪人的租房中介费不能由租客出,经纪人和销售人员不能向租客收取超过20元的申请费;代表租客的经纪人则不受此新规影响。

这标志着纽约房地产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长期以来,租房者一直需要支付经纪人费用,通常占年租金的12%至15%;专家表示,纽约市是实施此政策的少数几个城市之一,这种「疯狂的特殊情况」持续了数十年。

新指南提供了州府对租金法的解释,虽然不是法律建议,且可能会有变化,但自去年6月通过「住房保障与租客保护法案」(Housing Security and Tenant Protection Act)以来,一直使用该指南来实施,尤其是房地产经纪人必须遵守可向租房者收取申请费的上限。

新指南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弹,纽约房地产委员会(The Real Estate Board of New York)表示,正在寻求法律行动以扭转此情况;该委员会5日向会员发送电子邮件,建议会员联系州府并透过社交媒体表达反对意见。

该委员会政府事务高级副主席托马斯(Reggie Thomas)表示,「此新规给成千上万名辛勤工作的纽约人带来了沉重打击」,他认为,改由房东向经纪人支付中介费,将导致租金上涨,「这笔费用将分摊在全年的租金中」。

多名立法者则支持此新规,州参议员萨拉扎(Julia Salazar)表示,经纪人的费用是搬迁的房客和家庭的最大障碍之一,付钱给找到租客的经纪人是房东的责任。

此新规立即生效,想向州府投诉执照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的民众,可至网站https://www.dos.ny.gov/licensing/complaint_links.html 下载表格,有中、英、韩文等多语言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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