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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回路转】美国IT华裔男涉杀情敌案上诉庭发还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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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9-07-02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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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曼克顿一名56岁的华裔软件工程师董瑞锦(音译,Sui Kam "Tony" Tung),2011年因涉嫌谋杀情敌并纵火烧尸,被判处终身监禁。上诉法院法官于当地时间上月28日裁定,由于证据及证词存在不当(improper admission),董瑞锦案获发还审。

法官扮布判词指出,控方多次在起诉书中提到,董瑞锦被警方问话时多次强调有权联络律师,又拒绝过警方搜查车辆和电脑的要求,令他的证据变得不可信。然而,检控的做法「不正当引导陪审团作出负面推断」,而董瑞锦享有宪法保护。根据县警布雷夫斯基(James Brazofsky)的口供,以及警员的录音纪录,都「过于强调」董在被问话时讲大话,也「肯定相信他有罪」,这方面的证供陪审团应该被引导不作考虑。

上诉庭法官认为,陪审团决定刑事案件是否定罪应是他们的独有责任,证人提供个人意见断定被告有罪是完全不恰当的。

董瑞锦被控于2011年在新泽西州提尼克市(Teaneck)枪杀妻子的情人康特(Robert Cantor),并纵火烧毁尸体及其房屋。根据控方的证据,案件涉及三角恋关系。案发时,康特与妻子分居,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但康特长期与董瑞锦的妻子通奸,她后来提出离婚。

董瑞锦否认当晚离开过曼克顿,他曾喝了2至3罐啤酒、阅读电邮和书籍,以及洗碗,只在凌晨1时左右离开过家中买啤酒。控方认为,董瑞锦2010年初得知妻子与康特发展婚外情后,开始滋扰康特;2011年3月6日傍晚,董瑞锦到康特的家中质问他,之后康特被枪杀、房屋起火。控方始终未找到董瑞锦涉及谋杀或纵火的直接证据,甚至无法证实他当时正在提尼克市。

陪审团认定,董瑞锦是「世界上唯一一个」(only person on the planet)有动机杀死康特的人。董瑞锦被控的罪名包括谋杀、纵火、持枪闯屋、篡改证据等,在初审时被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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