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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机将女子载至坟地强暴 曾屡次因强奸获刑

2017-9-3 10:41| 发布者: 潇洒哥| 查看: 7568| 评论: 0

正义网郴州8月31日电 蹲班房七年后被刑满释放的廖某在嘉禾县城做起了摩托车出租生意。人们本以为改邪归正的廖某,竟因为强奸妇女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日前,湖南省嘉禾县检察院正式决定对廖某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2016年8月13日下午,被害人刘某应男友之托前往男友家帮忙做事。刘某从老家来到县城转车,在嘉禾县某医院门口搭乘上了廖某的摩托车。此时,单纯的刘某不知廖某的魔爪已向她伸出。摩托车进入荆林村口的一条上山的小路,路两旁立满了坟墓,廖某将摩托车开到路的尽头后就将摩托车停了下来,并叫刘某下车。刘某未意识到危险便下车了,廖某走到其身后顺势用双手死死抱住刘某,将其抱到旁边的一片杂草地上实施强奸行为……事后,刘某在其男友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检察官介绍,年仅四十多岁的廖某人生“履历”劣迹斑斑,多次因强奸妇女入罪获刑。因犯强奸罪于1998年5月被嘉禾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犯盗窃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01年5月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7年12月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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