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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在美逃税偷税重灾区-大量华人商铺超市因消费低而只收现金 ...

2016-12-31 10:36| 发布者: 夸父| 查看: 16528| 评论: 0

偷税漏税可谓在美华人涉案的“重灾区”,尤其是一些中餐厅暗中高额偷税,几乎成为业内的不宣之秘,而一旦被国税局查出,结果必然是得不偿失。在美华人偷税漏税,有的是明知故犯,但心存侥幸,如一些餐厅老板做两套账目应付国税局;但大多是自以为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在这里我们特地整理了一些在美华/亚裔逃税被抓的典型案例,望读者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橙县知名餐厅Taqueria王老板因两次存入8000现金未申报获缓刑两年


 橙县圣安娜(Santa Ana)一名华裔餐厅老板因向国税局隐瞒收入1.6万美元以逃税,在2012年7月被判处两年缓刑。


 被告王贤(音,Shien Wong)生于1954年,是当地两家颇受欢迎的餐厅Taqueria Carniceria Tapatia和Taqueria Tapatia的业主,后一家餐厅曾被点评杂志Weekly誉为“极佳”(Superb)。被告在今年3月因涉嫌逃税被捕,后来承认其逃避国税局(IRS)规定的披露义务,于2010年5月向自己在中亚银行(GBC International)的账上暗中存入两笔8000美元存款,合计1.6万;而根据联邦法律规定,银行必须将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交易向国税局申报。


康州一美甲沙龙亚裔女老板被起诉,承认拆分交易及雇佣非法移民


 康州欧格林威治(Old Greenwich)一家美甲沙龙的亚裔女店主Jae Hee Yang于2013年8月28日在哈特福德联邦法院认罪,承认一项拆分现金交易罪名及雇佣非法外劳罪名,将面临最长五年半监禁及25万美元罚款,她已同意将拆分取款的10万美元充公。


 据检方指控,从2009年5月至9月,被告在新泽西州一家银行的商业账户中先后提款15次,每次取款数额为 4000至 8000美元不等;被告承认她这样做是为了逃避银行申报超过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按照联邦法律规定,银行须对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提交报告,若有人故意以低于1万美元的数额多次进行交易则属违法,即便上述资金是以合法手段取得,亦可构成犯罪。


 法佑杨律师特别指出,不少人自作聪明,以为将大额现金拆分存入银行没有问题,但其实拆分现金交易也可单独论罪;因为罪犯通常会将赃款以低于1万美元的数额分批多次存入银行,来逃避银行申报,故此类违法行为也是美国当局严厉打击的对象,法佑网报道过不少这样的典型例子。


旧金山华男重复购买汇票被定逃税罪罚款坐牢得不偿失


 旧金山一名华裔男子在一年多时间内反复购买面值为1000美元的汇票174次,总值为17.4万美元,却被当局查出,认定他此举是为了隐瞒申报以逃税,该男子因罪成在2013年底获刑12个月。


 这名男子是63岁的旧金山居民李泰亮(音,Tailiang Li),在2013年8月认罪,承认其利用拆分现金交易的方式,在2008年2月14日至2009年5月1日期间,连续以现金从旧金山多家邮局购买174张1000元汇票,目的是为了逃税。


 尽管李男提到他作案时小心翼翼,每天尽量选两家以上邮局购买汇票,如果是在一家购买,也会挑选不同的收银员窗口;但当局仍将其查出,在2013年2月起诉他犯有20项拆分交易瞒报罪,李最后承认其中两项,他的17.4万美元均被罚没。


佐治亚州华人老板夫妇双双被控逃税2000万铁证由"小三"寄给政府


 佐治亚州一家华裔经营的造纸厂Apego纸业公司被指控与三家中国纸厂合谋,瞒报进口商品产地,从而逃避美国商务部的高额反倾销税,该公司的华裔女总裁Jennifer Chen及其前夫,现年45岁的龚志诚(音,Chi Cheng Gung)已双双被控。


 检方称有四家中国公司与龚氏夫妇的公司合谋,隐瞒进口纸张的产地,共偷逃反倾销税逾2000万美元。由于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对中国进口纸张开征76.7%至258.21%的高额反倾销税,为逃避关税,Apego公司与上述华资公司合谋,将产自中国大陆的纸张标注为原产自台湾,从大陆途经台湾再进口到美国销售给学校,成功偷逃大量税款。


 有趣的是,就在当局于2007年对Apego公司展开调查期间,龚氏夫妇出现情变,龚某在公司担任高管的情人被开除,为了报复她将一个装有该公司逃税信息的硬盘寄给了国土安全局,使Apego公司的犯罪计划被完全曝光。


中餐厅老板夫妇认罪之后继续违法获重刑 150万资产被没收


 在爱荷华州温顿市(Vinton)经营中餐厅的越南华裔Chan Duong和妻子Phung Ca Long因多项福利欺诈、逃税和雇佣非法移民罪名成立,于2011年8月双双被判重刑,并须上缴价值150万美元的资产作为罚款。


 这对夫妇在温顿市和塔马市(Tama)经营牡丹中餐厅(Peony Chinese Restaurants);Chan Duong因窝藏非法移民和虚假报税罪名被判处78个月监禁;Phung Ca Long因窝藏非法移民与福利欺诈罪名被判处30个月监禁。 


 Chan Duong承认其提交虚假联邦报税表,在4年中少交超过40万美元国税;二人在经营餐厅过程中,一直有计划地瞒报个人收入,以现金向雇员发放工资以瞒税。即使在二人于2010年底认罪之后,这二人依然继续从事犯罪行为,包括向州政府瞒报销售税等。二人住处在2011年5月遭当局第二次搜查,被查获大量金饰和钱包以及超过9.5万美元现金,当局共没收了被告价值超过 150万美元的现金、汽车和房产。


将公司收入留在香港汇丰银行以逃税老板获刑一年罚款46万


 马里兰州一名经营化妆品公司的亚裔商人裴秀全(音,Bae Soo “Chris” Chon)利用在香港汇丰银行开设离岸账户,三年间逃税逾52万,在2013 年2月因逃税罪成被判处1年零1天监禁。被告除获刑之外,还被当局处以多项罚款共逾26万美元


 检方提到,被告裴秀全自2008年秋季开始利用离岸账户逃税,他在香港设立了一家空壳公司Giant Century Holdings Ltd.,注册地在文莱。香港某些公司专门出售位于海外的空壳企业,被告的这家公司也是从前者手中购得。一旦上述壳公司设立好,被告便在香港汇丰银行和韩国友利银行为其空壳公司开设账户,以偷逃税款。


 法佑律师指出,有不少在美华裔商人同样利用上述方式偷税,以为当局难以察觉;但实际上一旦被查出,不仅面临牢狱之灾,还将缴纳巨额罚款,可谓得不偿失。


开曼群岛设公司逃税被当局盯上加州华商获刑16个月


 加州华商姜建国(音,Jonathan Jianguo Jiang)在英属开曼群岛设立公司,后来又将其卖给另一家公司,但向美国当局瞒报与该公司有关的收入,以逃避高额税款,结果被当局发现,最终获刑16个月,并须赔偿政府46万美元,缴纳民事罚款300万美元。


 姜建国于2004年1月在英属开曼群岛设立SecureM公司,自己任董事、总裁和唯一持股人;同年4月,姜将公司以至少86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一家英国公司,获利超过290万美元,但在2004年至2006年的联邦报税时均刻意瞒报上述收入,偷逃税款467,336美元。


法佑杨律师指出,不少人以为开曼群岛是设立公司的“避税天堂”,因此为所欲为,但其实这类行为早已被美国当局盯上,公司经营者如非法逃税一样会受罚。


为逃税设立多家空壳公司,亚裔总裁被判两年监禁


 奥克兰市一家屋顶修缮公司的亚裔总裁李泰松(音,Tae Son Lee)因偷逃国税36万美元,在 2012年8月被判处两年监禁,并返还367,656美元税款。


 被告李泰松现年52岁,是屋仑市Westcott Roofing Inc的总裁,他在2010年被控50项与逃税有关的罪名,于2012年4月承认自己是Westcott公司的唯一控股人,在2003年至2008年设立多家无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以此来逃避国税局征收的社安税和白卡税。被告承认他向上述空壳公司支付所谓的分包费用,再利用后者的账户向职工发放工资,但没有在其中扣除社安税和白卡税。


 李泰松的两名同谋宋宽日(音,Kwang Il Song)和蔡宗木(音,Jong Moon Choi)在2010年和他一道被起诉,检方指控三人共谋逃税,并以多次存入少于1万美元现金的手法,来避免银行向国税局申报大额交易;后三人分别在加州及佐治亚州落网。


因家中失窃而将账本交给警方威州中餐厅老板被查出偷税遭起诉


 威斯康辛州清水市(Eau Claire)一家中餐厅China Buffet Restaurant的老板杨友彬(音,You Bin Yang)在2002年因家中失窃而报警,警方在杨家的床头柜中发现五个标有年份的笔记本,提出将其带回警局以便做指纹检测,得到杨的同意;杨虽然在数天后将笔记取回,但警员在交还笔记本之前,发现其为年度账本,已将其中的账目部分复制下来并通知了国税局,碰巧国税局正在调查杨家中餐厅涉嫌逃税的问题,现在拿到铁证,遂立即以逃税和拆分交易等罪名起诉了杨友彬和与他合开餐厅的兄弟。


 尽管杨氏兄弟后来以笔记本内容属于个人隐私,因此受到宪法第五修正案的保护为由,要求法庭不得将账目作为证据;但法庭指出,这些笔记本并未上封,而且杨家人也未明确禁止警方查阅其内容,因此上述理由并不能成立。


 杨律师指出,纳税人如面临逃税调查,要尤其小心当局通过各种渠道抓住“把柄”,在本案中,如果杨家人没有主动将自家账本交给警察,他们一家就不会被起诉。


昔著书讲奋斗史今被囚华裔女总裁兼作家因逃税获刑27个月


 三藩市华裔女企业家兼作家卢静静(Diana Lu,又名Diana Hojsak)因逃税及提交不实税表罪名,在2009年5月被判入监27个月及归还税款55万7363美元。


 卢静静于1997年移民来美,曾著《黄河的女儿》一书讲述自己的奋斗史。她在2007年5月24日被联邦大陪审团正式起诉,当局就她两年未如实申报联邦个人收入税,控以两项逃税罪名,并就由她全资拥有的电讯公司 Allied Telecom International, Inc(ATI)向联邦申报收入税作假,再控以两项提交不实税表罪名。


 法庭文件指出,卢静静的ATI公司在1998年至2001年间与中国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签署合约,替该公司在中国国内销售光纤设备,卢晶晶因此赚得佣金约300万美元。但卢静静指示长飞光纤光缆公司电汇约 1,810,322美元到她的汇丰银行私人帐户,并把约1,547,452美元汇到加州的富国银行公司帐户,从而为公司瞒报大笔收入。


称遭国税局用枪恫吓旧金山华裔寿司店主今因逃税获刑近三年


 旧金山列治文区的“船屋”(Funa Ya)日本寿司店在2008年被指逃税,其老板陈志辉(Michael Chen)称调查人员系破门而入,且一度用枪指恐吓他,但自己并未逃税。不过陪审团已在2012年裁定陈志辉虚假报税及邮件欺诈罪名成立,法庭最终判处其两年九个月监禁,并责令补缴459,000美元偷逃税款。


  陈志辉的船屋寿司店位于列治文区Clement街354号,2004年开业,检方指控陈在接下来的三年期间内以现金向雇员支付工资,以逃避税款。陪审团在2012年三月裁定他虚假提交州与联邦个人所得税及公司所得税罪名成立。


 据检方提到,陈志辉将餐厅的日常收据都藏在地板下的26个盒子里,盒上写着“调味章鱼”( Seasoned Octopus)的标签;而收据上的数字显示,陈向国税局瞒报了185万美元经营收入。


主动认罪免15年牢狱之灾中餐馆老板逃税190万美元获轻判


 因瞒税被纽约曼哈顿检方起诉的华埠餐馆老板陈国明(Kwok Ming Chan,音译),在被控一项2级重窃罪(Grand Larceny)后,因主动承认罪名,最终获法官轻判,除须作出赔偿外,现只须面临社区服务令的惩罚。


 法庭资料显示,59岁的陈国明是华埠粤江春(Canton Garden)餐馆的老板,该餐馆前身为新珠江酒楼(New Pearl River)。陈国明在经营两间餐馆时均通过现金交易的方式企图瞒税。检方指出,陈国明于1999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20日7年间,利用上述的营运方式,刻意隐瞒餐馆收入,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税局经调查发现,两家餐馆涉及的逃税金额达190万美元。


 检方表示,接到瞒税的举报后,纽约州税务厅调查人员开始对陈国明展开调查。当局分别在其餐馆及居所搜寻证据,发现了大批现金交易的录像带及顾客收据等,同时,在餐馆的垃圾箱内还找到了用餐帐单及收据等证据,后经再三清查餐馆帐目,发现餐馆在200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间的营业额达到47万多美元,但向税局上报的金额仅为14 万多美元,涉及瞒税的金额为2万多美元。


作两套账目瞒报营收中餐馆3老板涉逃税被诉


 在德州艾尔巴索拥有两家中式自助餐馆的刘志文(Zhi Wen Liu,译音)、方世明(Shi Ming Fang)和王永明(Yong Ming Wang)三人,日前因报税时瞒报餐厅营业收入而遭到起诉,被控密谋违反税务法和申报不实。


 检方称经营“Grand China Buffet”餐馆的刘志文、方世明和王永明三人,在2001年8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的经营期间,共使用了二套记帐记录。其中一套记录餐厅真实的营收数字,另一套则是不实的营收数字。 刘志文2003年申报该餐厅营收320多万美元,2005年申报340多万美元。但国税局官员指出,该申报数字低于实际营收。


 方、王二人的罪名在2011年4月被陪审团撤消,但刘志文在3月份认罪,承认其利用两套帐目欺瞒国税局,其中一套帐目如实记载,对外保密,而另一套公开帐目上的数字远远低于实际收入。


法佑律师:偷税不可取合法避税有窍门


 法佑杨律师指出,在美华人往往为高额税赋所烦恼,不少新移民因法律观念淡薄,往往采取逃税手段,有华商甚至长年偷税数百万至上千万美元,自以为当局难以察觉,但实际上国税局对华人常用的逃税手段已司空见惯,往往一查即准,结果往往是高额罚款甚至牢狱之灾,最终得不偿失;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美华人当引以为戒,勿因贪图眼前利益而吃大亏。


 事实上,尽管偷税是犯罪,而合理避税却是人人皆可采纳的方案。个人或企业通过在内华达等地设立合适的公司,便可达到事半功倍的避税效果,一个最著名的例子便是苹果公司。在 2006年,正当苹果的市值飙升,股价疯涨之时,其管理层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前往邻近的内华达州,在雷诺市(Reno)开辟一家子公司 Braeburn Capital,将苹果公司的利润收集管理并用于投资。这家坐落于一间不起眼的办公室中,仅有寥寥数名员工的小公司,却为苹果的公司财务解决了大问题。


 因加州的企业所得税率为8.84%,而内华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苹果因此成功避免了每年向联邦缴纳数十亿美元所得税。该公司采用近乎完美的避税方案,成功地实现了“赚得更多,税却交得更少”的省钱目标。


 杨律师再次强调,合理避税看似容易其实并不简单,而需要讲究方法,事前咨询律师,制定详细合法避税方案,方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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