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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过境签证与材料清单

2016-12-31 13:19| 发布者: 村长| 查看: 6272| 评论: 0

外国公民须持有效过境签证才能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此项规定也有例外情况,比如有些游客适用豁免签证计划,无需签证即可在美国过境,还有一些游客的所在国政府与美国达成协议,允许其国民在无签证的情况下赴美旅游。

如果游客在美国短暂停留的目的不是过境,而是探亲访友或旅游观光,则必须申请并获得相应类型的签证,如B-2签证。
 

申请美国过境签证所需材料:

1.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2.DS-160表格确认页。请将您的表格确认页竖着打印在A4纸上。面谈时请携带打印出来的DS-160表格确认页。

3.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毫米x51毫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一张,以及电子版照片一张。

4.美国签证面签预约确认单。

5.含有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

6.当前收入证明、纳税单、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资产证明。

7.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如有)等。

8.行程表和/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如适用)。(此处可以使用暂定行程安排。)

9.银行存折或其他显示账户余额和账户活动的流动资金证明。

10.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



   请注意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您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您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美国大使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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