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获签证赴美与在美短期停留的配偶或父母一起生活, 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是F-1, J-1, M-1, H-1, H-2, 或 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并且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陪同上述主要签证持有者或赴美与其团聚。 请注意进行面谈的签证官在审理个别申请时可以重新考虑下面所列出的签证有效期和可以入境的次数。F-2 签证签发给留学生(F-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J-2签证签发给交流访问学者 (J-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M-2签证签发给在职业学校或其它非学术性机构进修的学生 (M-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H-4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人员 (H)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L-2签证签发给跨国公司内部调任人员 (L) 的家属。申请人欲获签有效期为两年可多次入境的L2签证必须支付12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签证签发费。如果L-2签证申请人选择有效期三个月可入境一次的签证可以免交签证签发费。 所有家属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请注意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您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您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 |
GMT-5, 2024-12-22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