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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律师玩法敲诈 华商成肥羊

2017-3-18 09:18| 发布者: 弯弓射大雕| 查看: 23121| 评论: 0

1986年,加州选民公投通过第65号提案,要求加州公布名单,列出会致癌、导致不孕及其他生殖问题化学品,并且要求商家销售商品时,如果商品含有名单中的化学品,必须公示。但这一提案,却被一些不良律师利用来敲诈商家。很多华裔食品进口商横遭勒索,损失惨重。

州众议员周本立提出提案,要求律师在试图提出诉讼时,必须指明是哪一种商品,里面还有哪一种化学物品,而不能靠模棱两可的指控来敲诈。华裔食品进口商对此表示支持。

根据加州环境健康及有害物处理办公室(OEHHA)介绍,65号提案全名“安全饮用水以及有毒物管理法案”(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已实施30年。加州每年至少会更新一次名单,列出致癌或导致不孕不育的化学物,目前已经有800多个化学物在名单上。法案要求所有商家所销售的商品,如果还有名单中的某种化学物,必须贴出警告标志,或工作场所如果有名单上的化学物,也必须告知工作人员。

但亚裔食品进口商、汉昌公司副董事长佘琼智表示,这个旨在保护民众健康和知情权的法案,却成了无良律师敲诈勒索华裔食品进口商的法宝。他说,一些律师到进口商的网站上,将进口商的商品名单复制,再贴到电脑文档里,一封敲诈信就炮制而成。信中会说:上述产品“可能”含有加州政府认定的“某种”有害物质。并且要求进口商到法庭应诉。

佘琼智说,这种语焉不详的“莫须有”律师信,进口商却不得不重视。但进口商甚至不知道是何种化学物,在哪个产品中。很多进口商为了避免高昂的法律诉讼费用,只好忍气吞声要求达成和解,费用在5万至8万元之间。佘琼智说,大家以为超市里的进口食品,很容易来到美国,但其实在背后,进口商不知道付出了多少金钱和精力。他说,几乎每一家超市、亚裔食品进口商都被敲诈过。

佘琼智说,65号提案涉及用水安全,因此只要是水产,都必须张贴警告标志。此外,一些饮料的包装瓶里有某种塑料,也必须标明。但这种塑料在全世界的食品工业中广泛使用,只有在加州成了必须标明的有毒化学品。他表示,如果这是政府来查,或确实已经影响到民众安全,进口商当然会按照规定执行。但上述行为全是私人律师的个人敲诈行为。

周本立表示,他将提出AB1583号法案,要求这些律师在提出诉讼时,不能简单地以“可能”含有“某种”名单上的物品来诉讼,必须提出是哪一种商品,具体含有哪种化学品。他表示,这对于保护中小企业者非常重要,很多中小业者因为过多的法律诉讼,不得不退出或者申请破产,对加州经济很不利。他的提案将改变这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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