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编译陈沉6月22日报道】在去年的橙县越狱案中协助3名囚犯逃跑的男子周四(22日)向法庭认罪,法官随即判处该男子服刑1年。 据城市新闻社报道,在橙县高等法院法官罗伯特•菲茨杰拉德(Robert Fitzgerald)起草的这份认罪协议中,51岁的洛克•巴•阮(Loc Ba Nguyen)还将接受5年缓刑。 高等法院副检察长辛蒂•尼克尔斯(Cindy Nichols)对判决结果表示反对。 “我认为这是一起州级越狱案。”尼克尔斯说。 阮向法院供认了其协助囚犯越狱的罪行,承认自己曾将一件武器带入监狱,并曾先后2次将越狱工具送入监狱。 阮将于今年8月11日自主到监狱服刑。辩护律师艾德•韦尔伯恩(Ed Welbourn)表示,法院允许阮打理好自己的生意,在服刑期间生意可以照常进行。韦尔伯恩说,他的委托人可以申请家庭监禁或付费使用由该市运营的牢房。 副检察长尼克尔斯称,阮在越狱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大陪审团出具了一份报告,指出了橙县警察在此案中的失误,包括未能发现囚犯人数减少,以及针对一些潜在的逃跑线路的检查过于松懈等等。 副检察长尼克尔斯说,2016年1月9日,在探视44岁的巴克•田•董(Bac Tien Duong)、38岁的侯赛因•纳杰瑞(Hossein Nayeri)和21岁的乔纳森•肖(Jonathan Tieu)的时候,三人将一张越狱物品名单交给了阮。起初,阮把一个装有绳子、一把刀和几件衣服的背包系在了监狱的一根绳子上,后来,他又把一个行李袋放在了监狱附近,内有多件衣服,2个电线切割刀,还有2部手机。 并且,为了让这些囚犯能够在2016年1月22日越狱后拿到物品,阮还在监狱附近的不同地点放置了几部手机和1把刀具,并在囚犯成功逃离后,开车将他们送往监狱附近的住所。 警方称,3名逃犯锯穿了一扇钢铁格栅以及一段半英寸长的钢筋,然后沿着管道隧道爬出,最终到达监狱屋顶一个没有监控的地方。随后,他们用绳子从几层高的地方下降到了地面。 3人下了阮的车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并让司机开车将他们先后送至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和柔似蜜(Rosemead)的商店。而后,他们抢劫了出租车,用司机的驾照租了汽车旅馆。 据悉,阮开有一家建筑公司,还是一名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被判有罪,阮可能面临7年的监禁。如在缓刑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他还将面临额外7年的服刑。 |
GMT-5, 2025-1-15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