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怕麻烦和想省钱,两名华女日前以1万6000元和一按摩店主私下签订转让合约。却因该按摩院涉非法经营,原店主已被大房东下驱逐令,大房东拒收她们房租,要她们早日搬离。而原店主却称转让手续齐全,拒不退款也避谈驱逐令。 来自辽宁的高瑞杰三年前来美,每日工作超过12小时,最终和朋友曾伟嫦在麻州合伙开第一家按摩店。两人在网络上看到有人要转让罗德岛附近一家按摩店的广告后,考虑到该店地理位置好,且低于市价,立刻联系该店主商讨转让事宜。两人各出8000元,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于今年5月23日和该店主签约,将该店转让到曾伟嫦名下。 高瑞杰14日指出,由于大房东Aris Group有限公司和原店主彭先生在合约中表明,彭不能将店转让他人,因此虽然过户,原店主依旧占该店1%股份。虽然在签约中两人都有疑惑,并多次要求和大房东商谈,但对方态度恶劣,并以已同中介及律师谈妥为由拒绝。 当高、曾6月给大房东缴交第一次房租时,大房东却退还支票。高瑞杰说,大房东告知她们,原按摩店在警局和卫生局都留有不良纪录,因此4月4日已通过律师向原店主下驱逐令,根本无权将店转让他人。 “卫生局说该店非法让员工居住,警局也有从事非法运营纪录”。虽然两人找来她们在麻州开设的第一家店的房东担保,但大房东表示对从事按摩的华人租客失去信心,让她们尽快搬离,两人1万6000元的转让费因此全打水漂,新店一日也未经营。 高瑞杰说,原店主虽接电话,但拒退款。由于她近日曾在法拉盛看到此人,她与曾伟嫦从麻州再次赶到纽约,向法拉盛互助队队长朱求助,对方当日回应称,转让店面手续齐全,并否认该店曾违规经营。 他说,已和Aris Group签订五年合约,大房东无权驱逐,他建议两人应向大房东提告索要损失,并拒谈转让前该店曾收到驱逐令一事。 朱指出,华人店家因轻信他人,在无律师情况下和二房东签约,最终招致损失,他提醒其他商家以此为戒。律师孙指出,租客向二房东租屋潜在问题大,若未经大房东许可,随时有被驱逐的可能,不可不慎。 |
GMT-5, 2024-11-15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