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读者问: 本人今年88岁,是美国公民,前妻于五年前病故。现妻于2006年11月12日持B-1签证在洛杉矶入境,有当地律师以信基督教受迫害为名为她申请政庇,她因而很快得到社安卡和工作许可,但迟迟没有取得难民身分。经婚介所牵线,我们于2012年6月20日登记结婚,一周后我们在旧金山一家律师楼为她办理了亲属移民,同时撤销政庇申请。但旧金山移民法庭仍按原计画于是年9月24日开庭宣布她的难民身分。经移民局照会,于2013年3月1日她打了手印;同年9月13日通知她可以申请调整身分。由于婚姻绿卡需要经济担保,而我的儿子们都不愿意出面担保,我们只好于10月7日申请政庇绿卡。2014年2月28日,移民局通知已将我妻的案子转给旧金山分局,正在审理,审理完毕,立即通知云云。但此后渺无音讯,多次上网查询都是同样答覆,令人焦急难熬。 这时有两件事需要我们短期去中国。一是她两位姐姐先后病危,家人催她回去见最后一面,都因等绿卡而未能如愿,使她非常自责与想家。二是我的姻堂姐96岁生日,她儿子邀请我们去相聚。我于2015年元月办妥了签证,但为她办回美证时却到处碰壁。由于这些挫折和刺激,她得了糖尿病,脾气暴躁,情绪失控,到了不能再等下去的地步,只好开始探亲方面的准备。2015年11月我们实现了回国探亲的愿望,她的心情一度好转,却又陷于她不能返美,我在美独居,无人照应的双重困境。 为了摆脱目前的困境,我有几个问题请教:1、她当时的自动离境是因她的健康状况和许多客观因素造成的,能否得到移民局的谅解?2、为了能让她重新返美,需要办些什麽手续,有多大的成功希望?3、办这些手续是否必须有律师的协助?如果需要,请推荐一家成功率高,收费低廉,离加州圣荷西市较近的律师事务所。4、她离美前曾经受聘为我的家护助理(IHSS Provider),享受医疗补助Medicare,免费的乘车证以及州政府支付的工资。她如能重新返美,这些福利立即可以恢复,她的月薪可以达到1000元左右,加上我的社安补助金(SSI),有了这些经济条件,调整身分时是否还需要家人的经济担保? 答: 该读者讲述的情况,用词不准确,理解后我先总结如下,1、他的妻子,同时申请了政治庇护,并且获得批淮。2、另外,他替妻子申请了婚姻绿卡,但是因为没有经济担保,没有拿到婚姻绿卡。3、政治庇护获得申请后可以一年后申请绿卡,提前三个月可以递交请,但是政治庇护绿卡,拿到之前,他的妻子就回到了中国。4、他的妻子,回国前办理了回美证,但是并没有拿到,所以是在政治难民的身分下,没有回美证的情况下回到了中国,现在他的妻子希望从中国回到美国。 在政治难民的身分下回中国,必须办回美证。可以回美证申请打完指模后离开。回美证批下来后可以由美国的家人寄给他,或者办理时要求回美证转到中国的美领馆领取。 1、妻子的自动离境是因为他的健康状况和许多客观因素造成的,但是无法得到移民取得谅解,因为移民局要求政治庇护难民身分离开美国必须办理回美证申请和打完指模,如果有特别情况可以做加快处理,所以无法得到移民局的谅解。2、如果需要,重返美国应该申请在海外办理回美证打指模。3、非常需要律师的协助,重要的不是找最近的律师楼,应该是找最有经验能够成功的律师,通过授权律师就可以办理。4、如果能够回到美国,那麽他的政治难民身分,或已经调整成绿卡的身分都可以享有原来的政府福利,政治难民身分申请绿卡不需要家人的经济担保。 从他的事实部分,能够看到政治庇护难民身分取得的情况下已经递交了绿卡申请并且打了指模,只是在没有批下来之前离开了美国。所以,妻子可以等待拿到已经获批的政治庇护绿卡身分来美国。 |
GMT-5, 2024-12-21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