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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移民诈欺 州上诉庭裁定撤销刘枫凌律师执照

2017-7-26 08:08| 发布者: 大禹| 查看: 4628| 评论: 0

华裔律师刘枫凌移民诈欺案此前闹得沸沸扬扬,掀起轩然大波。她于2014年初就被重判五年监禁、724万5000元财产充公、三年监外看管、以及1万2500元罚金,2015年入监服刑,关押于康州丹柏利(Danbury)的联邦监狱。纽约州第一上诉法庭(Supreme Court Appellate Division, First Department)日前更裁定撤销其律师执照,出狱后无法在国土安全部(DHS)、移民审查行政办事处(EOIR)、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及移民法庭执业。刘枫凌目前正在康州监狱服刑。

纽约州第一上诉法庭的法官们18日表示,刘枫凌已被判犯联邦移民诈欺罪,等同于纽约州一级提供虚假资料(filing a false instrument )罪,根据律师法案90号文件4款a和b条,裁定撤销刘枫凌的律师执照。

2012年底,联邦大举调查曼哈坦华埠移民律师楼,逮捕包括刘枫凌在内的十位华埠移民律师以及多名律师助理,以移民诈欺罪或共谋移民诈欺罪起诉,刘枫凌律师楼则是该行动的主要调查对象。根据检方起诉书,该律师楼经手2000多件政庇案,九成以上皆为假造,获利达1800万元。2014年4月14日,刘枫凌及合伙人被陪审团裁决共谋移民诈欺罪成立,判五年监禁、724万5000元财产充公、三年监外看管和1万2500元罚金。

2014年10月,纽约州律师申诉委员会(Attorney Grievance Committee)以其犯重罪纪录,提出自动撤销刘枫凌律师执照的要求,但被法院驳回,因为委员会提供的关于被告的联邦起诉书没有与纽约州一级罪名相关联。2017年2月21日,委员会再次提出撤销刘枫凌律师执照的要求,18日终被纽约州第一上诉法庭批准。

现任纽约州“最高法院律师惩戒委员会”首位亚裔委员的杨爱伦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确实有无良、违反职业道德律师存在,而律师界对律师的操守和行为规范都有严格的要求,例如律师不回委托人电话、办理文件不共享给委托人、不开收据、开空头支票等,都是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会受到委员会的惩处。民众可就无良律师投诉,但投诉前应先与对方书面沟通,争取为分歧找出解决之道,若无果则可提出投诉,递交书面报告清晰简明地陈述事实与情况,并附上可支持陈述内容的证据证词,投诉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

杨爱伦说,委员会将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每一起接收到的投诉,民众投诉无需法律背景,只需根据事实填写投诉表,可点击http://www.courts.state.ny.us/courts/ad2/forms/Grievance%20Committee%20Complaint%20Form.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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