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建的王先生2013年在曼哈顿华埠一家中餐馆送外卖时发生车祸,2015年获赔5万多元,将其中3万元借给一个陈姓朋友放高利贷,拿了两个月的利息后却再也联系不到对方,事后他了解到还有多人被此人骗钱受害。律师7日指出,由于王先生借钱时没写借条,很难追回这笔钱,另外几名持有借条的受害人,需请律师起诉对方,胜诉后通过法院审判抵押权(judgment liens)来追债。 王先生7日到美东福建同乡会向律师求助,2013年1月,他在华埠布隆街(Broome Street)送外卖时,被汽车撞倒并摔断右脚筋,至今无法工作。他于2015年3月2日拿到5万多元赔偿金,在三个月内陆续把总共3万元借给一名在赌场认识的陈姓男子,对方原本口头答应他每个月都会给他1000元利息,并承诺最终会把本金还他。他信以为真,陆续将钱送到陈男位于法拉盛王子街的家中,此后两个月,他的确从对方手中每月拿到1000元利息,但第三个月前去取款时,却发现陈男不告而别,已经搬离原址,迄今杳无音信。 “他的爸爸是开按摩店的,我还去按摩店找他,后来他爸把店也转手了,被骗的不止我一人,怎样才能把钱拿回来?”王先生事后与另外几个被骗的受害人取得联系。“我跟他一起在同一家直销公司共事两年多,是很熟的朋友了,他的爸爸、太太和朋友我都认识,谁知道突然就联系不上了。” 另一名被骗的华女表示,陈男此前以自己开旅馆需要投资为由,向她和另外两女借钱,并写下借据,近一年拿到3万元利息,此后也再也无法联系到陈男,借款血本无归。她曾找到陈父询问:“他爸爸说自己也被借走两、三万,不知道儿子现在在哪里。” 律师戴禺表示,王先生借钱时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追回欠款的可能微乎其微。而有借条的华女需要请律师上法庭打官司,胜诉后可尝试通过法院审判抵押权,在十年有效期内一次追溯欠债,但利息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戴禺提醒民众,借钱时一定要签下合法借据,并写明用对方名下房产或生意抵押,以防万一。 |
GMT-5, 2024-11-14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