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法院9日正式撤销64万4050张有10年之久的轻罪逮捕令,作为落实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步骤之一。 那些违法者均没有缴交罚款,他们的违法行为包括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在公众场合喝酒,以及入夜后逗留在公园等。 “纽约邮报”报导,除了史泰登岛外,全市四大区同时撤销这类轻罪逮捕令,包括曼哈顿撤销24万472张、布朗士15万9394张、皇后区10万1096张,以及布碌仑14万3532张。 曼哈顿检察官万斯(Cyrus Vance Jr.)说,获撤销的案件涉及违法行为,但不是刑事罪行。 曼哈顿刑事法院法官亚马克(Tamiko Amaker)准许废除这些逮捕令,他说:“现在是处理和撤销这些旧案件的时候了,案中的违法者至少10年没有再犯的纪录。” 他说,他们有案在身,倘若一再违法,早已被捕。 布碌仑刑事法院法官艾里加(Frederick Arriaga)9日上午也撤销了14万3532宗轻罪案件。 代布碌仑检察官冈萨雷斯(Eric Gonzalez)表示,为这类案件提诉是“浪费资源”,况且涉案的人,许多不再被法院证明有罪。 冈萨雷斯对艾里加说:“我认为欠了25元罚款的人不应被带到拘留中心,被扔进罪犯旁边的牢房。这不公平,也不公正。” 法院行政办公室有90天时间来把撤销的案件结案,在此期间市警局被禁止执行这些案件的逮捕令。 地方检察官是在上月宣布大规模撤销轻罪逮捕令,以便清理积压案件。全市约有150万张有待执行的逮捕令。 这次撤销的都是低级别罪行的逮捕令,例如在公共场所小便、喝酒、持有少量大麻,以及搭乘地铁时占据一个以上座位等,检察官肯定不再提出起诉。 市长白思豪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些逮捕令会破坏那些人生活和家庭,引致他们失业及错失贡献社会的机会。当警方集中力量防止犯罪行为和逮捕危险罪犯,而不逮捕对公共安全没有威胁的人时,市民会更安全。 |
GMT-5, 2024-12-22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