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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中餐馆无法营业 专家:买卖双方共用律师风险大

2017-9-12 10:04| 发布者: 潇洒哥| 查看: 3286| 评论: 0|来自: 纽约侨报网

皇后区的朱先生7月31日购买了一家中餐馆并于当日成功过户,日前却收到了卫生局发出的停业整改通知,造成其根本无法开门营业。律师表示,在华裔民众购买餐馆时,买卖双方共用一个代表律师以及签约、过户同天进行是很常见的现象,该做法对于买方存在极大的风险。
  朱先生表示,其7月31日与卖方在双方共用的律师制定的购买合约上签署的姓名,并将11万余元的购买款项交给卖方。朱先生说,当时购买合约上只写了2万元的购买金额,剩余9万余元是直接进行现金交易。现在自己餐厅无法开张,自己可以向谁索赔?
  律师表示,首先朱先生和卖方共用一个代表律师,该律师不能完全代表买方利益,因此当该餐厅出现税务和债务的问题,房屋局和卫生局违规现象以及欠缴水费、电费等问题时,律师会不会选择如实告诉买方。
  据朱先生讲述,签约和过户同天进行,律师也没有时间用来调查以上提及的这些问题。正常签约和过户需要相差约1个月时间,律师会利用这段时间调查该餐厅是否存在以上提及的问题。
  另一方面,律师表示,朱先生提及的未被写入合同的9万余元本身就存在违规操作,如果朱先生要向代表律师提起商业诉讼的官司,该部分金额也无法得到赔偿,只能够按照买卖合约上的金额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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