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庆祝“十一国庆”前夕,广电总局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新闻媒体在对奏唱国歌场合的宣传报导中,应当遵守国歌法。 通知还明定,在十一国庆、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要国家法定节日、纪念日,中央、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于北京时间上午10点整在其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9日在其网站发表通知,提出上述要求。 通知要求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国歌法”和国歌的宣传,宣传国歌历史和精神内涵,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通知并要求相关单位应当做好对新闻媒体、出版物、电影、电视剧等有关国歌使用的审核工作,防止出现国歌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等情形。 |
GMT-5, 2025-1-10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