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刘姓华人男子一周前在皇后区驾车时被汽车追尾,与追尾者发生争执,刘男脸颊颧骨骨裂,其后报警送医。 律师戴禺30日表示,近日接到当事人刘先生查询,是否可对追尾者索赔。由于事发时没有证人在场,目前无法判断刘先生是因被追尾时脸部受伤,或是由追尾者打伤。 戴禺指出,如果是追尾撞击导致他脸部受伤,由于纽约州车险包括强制的无过失险(No Fault),最高可获赔5万元,刘先生可向其保险公司申请医疗赔偿或部分误工赔偿。如果是由于两人发生争执互殴,则涉及刑事责任,要认清是哪一方先动手,如果是对方的责任,像刘先生这种导致骨裂的情况,可向打人者提诉。与此同时,刘先生也可寻求自己的医疗保险,或向罪案受害人服务办公室(Crime Victim Services)求助。 对于车辆损失的赔偿,戴禺指出,如果车主刘先生购买了碰撞险(Collision),则可先向其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如果没有购买碰撞险,根据事故认定是对方责任,则可向对方提诉,要求其保险公司赔偿刘先生的车辆损失。 |
GMT-5, 2024-11-17 01:48